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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一十三章 逗逼之人必有强大之处(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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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这能说明什么吗?什么都说明不了。

水门之于玖辛奈,在何种意义上都无可取代。

很可惜啊,注定是番茄不熟酸涩的滋味。

然后,在羽衣想开口说话之前,两个身影很意外的闯进了他的视野。

怎么形容呢。

西瓜头。

绿皮加紧身衣。

浓眉标配大眼。

牙特白。

…………………………

再写个PS。

个人觉写同人的关键在于半原创。

我大概可以算是一个资深火影迷,但也仅仅是个读者而已,同人写的也是一家之言,有的地方我说错了,有的地方因为情节的关系我故意说错了,希望大家能理解。

我写水门就叫做波风水门,而不是凑也不是皆人。

三代火影是猿飞日斩,而不是猿飞蒜山。

带土就是带土,不是带人。

羽高就叫羽高,他不叫泡沫,虽然他确实是刹那的烟火。

就如同不会有老海贼迷把ONEPIECE叫做航海王一样。

个人观点,在佩恩袭击事件之前,火影是一个无可挑剔的故事,虽然后来它崩了。

因为年龄的关系,在漫画完结之后我已经很少关注火影的消息了,动画更是在多年多年以前早已弃坑。

但是情怀这东西还是有的,否则的话也不会写同人。

唯一上映的剧场版,主角特喵的都不是鸣人,我去看了。

火影就叫NARUTO,博人传得算是彻彻底底的圈钱了。

但是看的还是满感慨的。

迈特凯是一个相当喜欢的角色,看汤烟忍法帖AB的插画,懒散的卡卡西坐在凯的轮椅上,断了腿的凯依然坚持着倒立修行,才会让人觉得这样的故事没白喜欢十来年。

火影忍者依然如故。

大家的书评我都有看,不过为人阴险,只看不回,主要是受过伤。

以前的时候我也是每贴必回的。

当我还是一个懵懂的男孩,脑子有坑,曾有尝试在书评区跟某些人讲道理的壮举……

书龄长的书友应该能理解,不管写的是什么,新人写手想出头不容易,希望喜欢这本书的书友多多支持,点娘是一个不太容易追的妹子,她还挺高冷,想上二垒的扑街有很多,能得分的很少。

话说的跟了老鸨似的,这里面没破绽吧?

故事写出来,有人喜欢有人不喜欢很正常,但是有的人做法让我很不解。

总之好害怕,原来自从人类有了键盘,连CUP和显示器都不用,居然就能如此之牛逼。胆子小的不行不行的,码这一章之前我都先给自己用纸糊了个三级防核设施。

大家都是火影的读者,没有人是AB的代言人,自觉是的,那也仅仅是自觉。

我代表不了火影迷,谁也代表不了,对于火影每个粉人人有自己的观点,有人想被代表吗?

我写我的故事,不管好坏,他人是无权摆出一副”火影是我家的东西,你写的是垃圾、我有权制止你”的”官方”嘴脸。

是的,这就叫嘴脸。

这必须是嘴脸。

火影是你家的东西?AB都不敢这么说好么。

如果你家有家私有企业,刚好叫做集英社,那我无话可说,当即删书。

友情提示一下,我觉得我还是个善良的人的。

假定,只是假定完全没有特殊指向性:有人觉得除了自己之外所有人都是中二病,那么问题来了,究竟谁是中二病?

智商在70以上的朋友,请思考一下这个问题,智商在70以下的朋友,请使劲思考一下这个问题。

没有智商的朋……那什么,不好意思,由于物种的原因,我不跟没有智商的做朋友。

最近碰到的破事不少,写个书都能写出心累的感觉来……

我的心就要从十六楼跌下负一层B座了。

所以喜欢这本书的书友,撑一下。

这本书下周五上架,现在收藏过3万,至今周推荐从未过万。

所以最后一周,有票投票。

上架爆肝不哔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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