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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二章 探花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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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小灵在窗前执笔练着字。程氏如今得了闲,可不每日盯了她习着习那,只说入秋便要进学了,万不能让先生嫌弃了去。

可正院那边这般吵闹,她哪里又能完全静得下心来呢?说来说去,这事还要落到她大伯于清松身上。

就在前日,于小灵的大伯于清松可算一朝扬名天下了,如今谁人不知,他便是万岁爷亲封的探花郎!

凭着一句“苟富贵,勿相忘”,踏进于家大门的于清松的四海朋友,简直如过江之鲫。一连三日,川流不息。

瞧着笔下歪歪扭扭的大字,于小灵干脆放下了笔,甩着手腕,跳下了大椅子。

程氏房里静静地,门口守了两个小丫鬟小声交谈。于小灵看着,便知程氏又打起了盹,毕竟也有六个月身孕了,还是休息为主。

相比去岁崔氏怀胎,程氏肚子里这个倒是安静了不少,程氏还总捧了肚子念叨:“莫不是又是个姑娘?”

于小灵觉得,是男孩还是女孩并没什么要紧。要紧的是,千万莫像廖氏儿子那般,在娘胎里便不安稳,不到九个月便被自己姐姐一脚给踢了出来。以至于那孩子自出了生,便是一口奶水一口药的,至今也不敢正经起个名。

不过把他踢出来的大姐于小霏,也好不到哪里去。

于小霏从潭柘寺回来,人便有些糊糊涂涂的,说话也颠三倒四,一天睡上六七个时辰,而这六七个时辰里,多半又脚蹬手刨,胡言乱语。直到过了年,才慢慢好转过来。

崔氏每日夹在两个孩子中间来回跑,整个人瘦了一圈不止,于小灵见她时,都觉得她那衣裳又不合身了,还得再改窄些才好。

同样疲倦的,当然少不了廖氏,她可多年都不曾掌家了。其实说来,她这一辈子,也没掌过几年家。

往前中馈握在于小灵的曾祖母手里,没她什么事,后来于小灵的曾祖母走了,没两年,崔氏便进了门。廖氏还有什么不相信自己娶进门的外甥女的,直接便甩给了崔氏。

所以这番不过让她接手了四个月的中馈,廖氏便每日眼皮都睁不开去了,脸色还蜡黄蜡黄的。

也正因为如此,于小灵更加佩服她大伯于清松了。身后的家宅一团乱,他竟然还能金榜题名。这算不算大鹏一日乘风起,扶摇直上九万里呢?已经没有什么能阻挡他了。

晚间,于清杨陪了于清松和他一众同窗坐过宴,回到家中,正瞧见程氏教了女儿识三字经,不由弯了嘴角。

他一向不善饮酒,便也因此不愿喝酒,又逢于清松是个千杯不醉的,便被当去不少酒去,回到家中,还算神志清醒。

他与程氏打了个招呼,受了女儿的礼,便一旁换衣裳去了。他收拾妥帖回来的时候,于霁也练足了一百个大字,过来与父母请安。

于清杨信手拈来几句诗文,考了考儿子,见他答得好,提点了几句便罢了。

“今日爹想起三儿还没正经起个名字,便去书房里写了几个字让大哥挑来。一个‘雷’字,一个‘霄’字,一个‘霖’字。大哥挑了‘霖’字,我觉得甚好。”于清杨道。

“久旱逢甘霖。儿子听说山陕一带今岁旱得厉害。大伯给三弟挑了这个字,儿子也觉得甚好。”于霁在一旁附和道。

于清杨对于霁的表现十分满意,笑着朝他点头。

他端起茶盅,刚撩开茶叶,饮了一口,便听一旁乖乖立着的女儿,突然出了声。

于小灵惊讶道:“大伯给三弟起的名字,叫鱼鳞?怎地不叫鱼尾呀?!”

于清杨一口水没咽下去,全喷了出来。

于霖,可不正和鱼鳞同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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