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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六章 哈士奇自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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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七夕,最所有有情人都是兄妹,德国骨科欢迎你们。

哼,谈什么恋爱,同性才是真爱。

咳咳,本章不喜欢的可以跳过去,不影响阅读。

................

我叫哈士奇,是一条狗。

呸呸,不对,我叫郑王,是一条哈士奇。

啊呸,你看我这脑子。

重新介绍一下,我叫郑王,在末日之前,我是一个二十岁的大二学生,每天上上课,玩玩农药,偶尔和同学打打麻将,日子还是挺舒服的。

当然,我还是一条狗,一条单身狗。

单身狗并没什么,我所在专业是建筑类专业,班里的百分之七十男同学都是单身狗,还有百分之三十。

咳咳,腐眼看人基!

我是单身狗我自豪,我为国家省TT。

作为一个单身狗,我并不感觉到什么尴尬,但没想到,我特么的居然真的成为了一条狗。

不是藏獒,不是狼狗,也不是土狗,而是哈士奇。

一个狗中的二货。

幸好,我没有变成泰迪,不然我就不叫郑王了,需要改名叫郑昊。

我是怎么变成狗的,我想想啊,嗯,这件事还是要从末日说起。

那是开学之后的第二天,作为一个学渣,大学不逃课,怎么能体现出学渣的精髓。我和寝室的另外几个单身狗一起组团刷祁山副本,祁山是国家级旅游景区,风景秀丽.....啊呸,简单的说,就是比城市里稍微美点,但在我这个搞建筑的人眼里,一点美感都没有。

末日来的很突然,天空嗖的一下就出现无数巨大火球,这些火球砸在地上之后,我就晕倒了。

当我再一次醒来的时候,我....我特么的就变成了狗。

是的,你们别笑,我真的就成为了哈士奇,一个狗中的二货。

真是ri了狗了。

不行,不行,虽然成为了狗,我可以接受喝最烈的酒,但不能接受ri最烈的狗。

毕竟,作为chu,男,我还是喜欢小姐姐的。

重生成为一条哈士奇,这个场景好熟悉,作为一个宅男,我想了很久,尼玛,这不都是小说中的场景吗?

我的经历,完全可以写成《重生之我是哈士奇》,对,我是这本书的主角,秒天秒地秒空气的.....哈士奇。

是的,我就是主角,一个叫郑王的哈士奇。事实上,我真的发现了自己的金手指,一个叫不死妖帝的系统。

不死妖帝系统,可以辅助我成为诸天万界最强的妖帝。这系统十分给力的,上来就给我一套圣级功法——《混元不灭功》。

这可是圣人级别的功法,混元不灭功大成之后,可以修炼成混元不灭体,到时候,我可以和鸿钧,盘古等人喝酒聊天。

看,我说我是主角,这下你们相信了吧。

虽说我混元不灭功连第一层都没有修炼出来,但我的身体素质依旧被改造的异常变态,我最快速度,已经达到了亚音速。

同时,我还有极其强力的防御能力——金刚罩,施展金刚罩,就连三级丧尸,都不能打破。

咱可是要成为诸天万界不死妖帝的狗,如此辉煌的狗生,才刚刚开始。

末日来临,对于其他人来说这是一场灾难,但是对于我哈士奇来说,这是最强的机遇。按照小说中的套路,我肯定会英雄救美,救下一个堪比天仙一样的美人,然后成为这个美人的宠物。并且这个美人潜力无穷,以后定然是无比强大的存在,而美人又冷若冰山,对男人不屑一顾,但什么心事都要对我说,因为我是一条宠物狗嘛。

当然,最重要的是,末日不安全,美人心地善良,肯定不会将我这一条狗单独的放在外边,所以美人肯定会一直和我在一起,哪怕shui觉,洗澡,也一定会带着我。

因为我是宠物狗嘛。

哇咔咔,想想都赤鸡,难道我要摆脱单身狗的称号吗?

我特么太期待了,想我堂堂七尺男儿,还没有和妹子一起shui过觉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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