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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七十三章:踏破铁血无觅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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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歌还是走了,给于韦唯点了睡穴,便离开了,并没有跟她圈圈叉叉。

不是秦歌眼界高了,看不上于韦唯。也不是于韦唯长的不漂亮,其实她有着班花的水准,而且生的也很丰满,很是丰腴。

唐朝以肥为美,秦歌则不认为是喜欢肥婆。人肥了,一身的疾病,怎么可能美,怎么可能受欢迎呢?而且肥了,在生理感知上就差了许多,根本就没味道。所以,秦歌认定,唐朝人喜欢的是丰满,是丰腴,而不是肥肉。倘若把于韦唯丢到唐朝去,那绝对的……大美女一个。甚至于,极有可能直接被选进宫,当个娘娘什么的。

一来,或许是因为环环的关系吧?

二来,秦歌也不想随便。秦歌是很传统的,只要是被他上过的女人,就是他的女人。

想着于韦唯的话,秦歌有些无奈,也有些蛋碎。

‘我知道……你不喜欢我,我也知道,我……已经配不上你了。或许,以前就配不上,现在自然也配不上。我,我……可我就是喜欢你,就是喜欢你。我想,我……我想做你的情人,哪怕一辈子在地底下,见不得光,没很么名分,也可以。这样子也不行的话,我……那我们就做一对炮友,你什么时候想换口味了,随时来找我。倘若还不行,那……我,我只想将第一次给你,给一个自己喜欢的人。一夜情,也是无所谓的。’

女人,疯狂起来,真的很难以招架啊。要不是秦歌心智强大,早就沦陷在,于韦唯那泫然欲滴的大眼睛里了。

风必居,冰蝎子唐伈的小窝。

四层的小楼房,秦歌很喜欢这种感觉。这小楼房,不是那种别墅,也不是那种民居的味道,而是有股浓浓的古代客栈风味。这小楼起先是一个小饭馆的,格调蛮不错,只是缺少资金被唐伈买来,改造成了一栋私人的居所,严格的说,是一座私人的厨房。

整栋风必居,都透着浓浓的古典格调,没有高贵、华丽的味道,有的只是古朴的气息。风必居里面,全是那种看似老旧、陈年的木板,而事实上却是很值钱,很贵的。

每栋的面积都不算很大,一楼是个‘厨房’,古代的小客栈摆设。厅里面,只有一张大桌子,几个凳子。除此之外,全是摆设、装饰。而……二楼,则是唐伈娱乐的地方。以前只能呆在风必居后面的冰窖里,沉闷了好多年,现在总算释放出来了。

三楼,则是唐伈睡觉的地方。而四楼,也被重新整理了,算是她修炼的地方。

风必居因为是私人的地方,不对外,尽管这里人流不少,但也相对的门可罗雀。而现在,秦歌有些发愣,风必居的门口,怎么围着这么多人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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