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我失礼了,”
在夕欢想改剧本的时候,华听风低下眸,望向坐在地上的娇小姑娘,心中百感交杂。
第一次病发让师妹看了去,是意外。
自那时起,他就发誓要把这个秘密带进棺材里。本想远离眠蓝花田,然而陈贞儿钟爱折腾他,每次稍有不顺心,就让师母吩咐他去采药。他性格要强,知道这病不危及性命后,宁愿忍受痛痒,也不愿意跟师妹低头服软。
华听风想,女子爱美,这丑陋可怖的一面,又有哪位女子愿意接受?
别说是姑娘家了,连他自己看到,都心生不快。
然而夕姑娘实在太好,华听风自觉不是好颜色之人——左右不过是红粉骷髅,一具皮囊罢了。师母夸他面相生得好,尤其是一双风流的眼,长大了不知要祸害多少好姑娘,然而他也有不欲与人道的一面。早早明白这个道理,以为能不为情爱所苦,还是太想当然了,钟情一位女子,有时与相貌也没有太大关系,只能说锦上添花。
夕姑娘好看归好看,吸引他的却是她的欢颜。
他见过夕欢哭,也见过她笑。
她哭时,隐忍得单薄的身影随时凋零,想要将她拥入怀中,护她周全。
夕宅大火,焚烧一切,少女背后是熊熊火光,而她愣是一滴泪也没掉,彼时他只觉这人漂亮精致的皮相下,有着不食人间烟火的出世感,像是经过几个轮回的锤炼,才得这打碎后重组的况味。只是即使日后在天海帮住下,也与他无关。
华听风觉得,他话总是说得太早。
她笑时,眉眼舒展开来,有着平安喜乐的欢快,是触手可及的温暖眼睛,让他视线贪恋流连,久久不得自已。这次,他想与她有关。
眼前人太好了,好得他生出了她与别人不同,会接纳他伤痕的错觉。
夕欢怔怔的小脸映进眼帘,华听风又痛又悔,并不怪她吃惊厌恶,只后悔自己再一次把话说得太早,恐怕是要失去她了——他应该再等一等的,等上一年半载,两人感情再深些,或是等他有勇气表白心迹,也许她就不会离他而去。
世间没有或许。
陈师妹说他年纪小小就老僧入定,除了练剑,对什么都不感兴趣。
她只是未曾见过,他冲动的一面。
他颤声:“是我孟浪,污了夕姑娘的眼睛,”
华听风将袖子拉下来,盖得严严实实的,手臂上的刺痛红肿不及心中千刀万剜的痛半分,痛应有尽时,胸腔的肉却像刮之不尽,每一下都像第一下那么痛。他侧过脸,线条优美的下巴与精瘦的颈项连成一线,看得夕欢心潮蹁跹,而他声音一沉再沉:“我送你回去……放心,这病不会传染,而且隔着衣料……不过,也是委屈夕姑娘了。”
她那么好,他怎么配。
夕欢从看见手臂,明白是什么怪病,到回过神来,不过五秒。
而她一抬头,就知道男主角的脑补能力果然天赋异禀,恐怕在她发愣的空档,他已经兀自脑补了十万字虐文,吃了一嘴玻璃渣,心里流血又流泪。她以一个明白人的角度来看,不免有些好笑,但更多是心疼。
她犯病了可以立刻去市医院做个全身体检,她很惜命,不会省这点钱。但一个寄人篱下,又不懂得讨成人欢心的孤僻少年,面对‘怪病’,无疑于灭顶之灾。每个在世上行走的人,或多或少,总有一些说出来会被旁人觉得无足轻重,自身却痛不可当的苦处,往往只能学会忍耐,与之相处。
再坏一点的,便是长成皮糙肉厚的大人后,回过头去嘲讽同样有难言之痛的人。
夕欢自觉不是这种大人。
她暗自吸一口气,手撑着地站起来,仰脸定定看住华听风——
他看上去更难过了???
“我只是手臂发病,手上没事,大可让我扶你起来,何必苦了自己的腿。”
他满心苦涩,她日了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