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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劫杀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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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老人既然能够救他,那就说明本事不凡,所以他称之为“龙老”。

在被告知这些事情后,他自己也觉得莫名其妙,自己就是山村普通人家,又怎会遭人追杀,追杀他的人还是个方士?

方士——难道是那个女道士?不对,女道士说自己是练气士。练气士修炼气血,方士修炼神魂,他还是知道这两者区别。

“你真不知道?”龙老将信将疑问道。

朝歌摇头,开始将自己身份一一告知龙老,龙老听完叹息,端坐地上闭目不语。

良久之后,龙老才缓缓说着,告诉朝歌追杀他人的身份。那人用的是“摧魂指”,这门道术乃是左道北邙山独有的,一旦中了,脸色会变成七色,从红变紫,期间三魂七魄会逐一散开,直到最后魂飞魄散,极为歹毒。

他说朝歌能捡回条命实在是有运道,但说话时,却将一些东西给可以略去。

朝歌听完后,没有感叹自己捡回一条命的幸运,只是问了句这北邙是干什么的。

“北邙啊,那是福地之一,既有风水俱佳的龙脉,纯阴之气又密集,是方士上等修炼之地。但北邙之人专研符箓、阵法、炼魂、术阵四道,门中更是良莠不齐,有些人为了获得强大修为,专门下山作恶,故而臭名昭著啊。”

“原来是这样。”朝歌心思急转,光是凭借这些线索,便明白过来,追杀自己的人定是想要抽离自己魂魄来炼鬼。

那这么说来,自己整个崃山村死了这么多人,那岂不是魂魄也很多?

这就对了!

崃山村离苏湘城远,平日里官府也管不到,那些禺狼定然是被北邙邪道驱使——肯定是这样!

“娃儿啊,你想报仇本就天经地义,老头子我呢也不拦着。但你可想过,凭借你现在这样站都站不稳,就算再碰到北邙那些妖道又如何?冲上去只是送了颗大好头颅罢了——”

“龙老,您这么说便一定有办法的,对么?”朝歌被猜中心思,盯着龙老那一副不以为然的样子,开口说道。

“嗯?!”听到这个,倒是轮到龙老惊讶了,他本来还想慢慢引导,却未料这小子实在聪明得出乎意料,他都怀疑自己看错了,这根本不像是一个十岁的黄口小儿能想能说的。

“求您帮我。”

他看着朝歌面无表情的脸,红彤彤的酒糟鼻仿佛抖了下,眼光从眼皮缝隙中透出。

“哈哈哈哈……好。”他忽然笑道,伸出手,拇指扣着食指,朝伽蓝像上一弹。

便见一道金光射出,一下将那一尊伽蓝菩萨的头轰爆。

朝歌脸色一变,露出惊喜,稍纵即逝,可却早已被龙老看在眼里。

“无妨告诉你,我也是一名练气士,年轻时救了个中州空明山琉璃寺的和尚,他传了我这一门‘金刚弹指剑通’,你若想学我就教你,但你得答应我,无论何时若有空,必须去琉璃寺,将这门行气功法交还寺中,这是我此生心愿。”

虽然掩盖得很好,不过朝歌敏锐地发现,有些话他说道嘴边又改口了。

不管那么多,先把这一门功法学到手,只有拥有实力,他才能报仇,只有拥有实力,他不是蝼蚁,他才能去昆仑!

虽然那女的说自己资质是蝼蚁,可父亲说过,天无难事,只怕有心人,相信自己只要努力,纵然也是皇天不负的。那女道士如此刁钻刻薄,现在想想,这番耻辱,自己迟早要去那山上亲自讨回。

“好!我答应你!”朝歌神色一凛,严肃道。

朝歌本以为还要行拜师礼,结果却为龙老阻止,说与他有缘,自己本来年纪一把,时日无多了,拜他这样一个师傅,以后出了事也护不了短,太窝囊等等。

朝歌也不强求,他倒是看得出来,龙老是真心不想让他拜师的。

在这伽蓝庙里修养了段时间,龙老虽不正式传授他这门“金刚弹指剑通”,但却一有空便传授他些关于练气士和方士间的东西,这让他忽然想起自己所修习的白绢。

练气士修行自身,身体叫做阳舍、肉舍、魂巢等等。这种修行需要摄食大量外界肉食,来增加自身气血力量,练气士功法能够将体内散开的气血凝练起来,形成精血,这样就能够在保持自己原有体形大小时,力量不断增加。血气旺盛的人身上自会让人感受到一股热,这就是阳气,也是生机。

所以那些身体不好的书生,看起来气质都比较阴柔,便是不饱食引起气血不足,身上阳气也就不旺盛。

方士则是吸纳阴气修炼三魂七魄,将其凝为一股,这便是神魂,神魂可出窍,但一开始却会被阳气克制,所以不能再白天或者血气旺盛之人周围出现。

现在想起,他忽然发现那白绢上全是如何如何修炼,而对于练气士和方士的区分且丝毫不提,他自己也对里面的内容极为模糊。

不过,总算是能够明白和修炼的。

待身体好了些,他便开始“重操旧业”,这一修炼肚子就开始饿,他对肉食需求也开始大,龙老每日神出鬼没,大部分时间不在破庙,但每次回来总会带很多肉食,这倒无疑是雪中送碳。

他不问,龙老也不说这些都是从哪里来的。

在龙老不在的时候,他忽然想起自己家传的小鼎,就是这东西,直接将那还未死的禺狼手里,将自己生生救了下来。龙老说自己中了北邙摧魂指,就算不死,以自己的体质也要起码一月才能醒来,可自己七天就醒了,若是所记没错,睡梦朦胧之中散发出热量帮助自己的,也就是这个小鼎。

父亲说,这是祖传的,可他以前无论如何都是没看见过。

拇指大小,浑身漆黑,古代祭祀时那般用鼎,三足两耳,看起来还算极为精致,只是他嗅嗅、闻闻、敲敲、甚至用指甲刮,都无法看出这是什么材质,非金非木非玉非皮革,总之让他有一种神秘感和亲切感。

细细回想当时情形,好像是这东西对准了那怪物,自己叫了一声禺狼,这小鼎才将其收进来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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