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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三十二章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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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欣是在7月20日下午16点多的时候,给外星人副站长拨打了电话,告知对方‘可以尽快启动双方的合作会谈’,而当时身在纽市的副站长,其接电话的时间、可是当地时间7月20日凌晨4点多,虽然被打扰了自己的睡眠,可这个副站长一点也没有抱怨,而是耐心的在电话上、与李欣进行了一些必要细节的沟通。

说起来,他也不应该埋怨李欣打电话的时间是在其熟睡中,毕竟从明面上说、李欣不知道他身在何处,只会选择李欣自己方便的时候去拨打电话。

当天晚上,副站长就乘坐上纽市飞往中州市的航班,于华夏时间7月21日20点到达了中州市;按说这一次的会谈,如果他们站长一起前来应该会更正式些,不过由于他们‘后勤保障服务站’近来事务较多,如果站长与他一起过来,那剩下的另一个副站长的工作、就可能忙不过来,所以在进行了必要沟通和交底之后,他们的站长就全权委托这个副站长,去代表‘后勤保障服务站’与华夏这边进行双方协定的洽谈与签订。

副站长在当晚抵达中州市后,并没有告知李欣,而是住进了自己预定的酒店;他一是想先实地熟悉一下中州市的环境,再一个是也不想让自己的住宿之地、受到李欣的特别关照,影响到自己自由自在的活动。

不过或许他也能够想到,当他乘飞机进入华夏境内之后,李欣就已经知道了,毕竟他上一次离开华夏时,其护照已经被国安局特别关注了,因此当他一进入华夏境内,就立刻被李欣知晓了,既然副站长没有向李欣明说,那李欣也不点破;而国安局这边也安排有人对副站长进行暗中的监护,这是为了防止出现意外情况。

对于提供这种一般性保护的人员,李欣的m处暂时还没有合适的人选,因而这一块暂时还不用李欣操心;不过等以后m处的工作走上正轨了,这种与外星人打交道的保护性监护,就都会是m处的人员来负责了;这样形成的直接管控,办事效率也会高些。

外星人副站长是在7月22日中午,打电话告知李欣自己已经抵达中州市,在谢绝了李欣中午宴请自己吃饭的提议之后,副站长告诉李欣,他下午会给李欣送去一个合作格式的样本,以便让李欣他们先参考一下。

李欣问明了副站长住宿的酒店后,于下午14点半和陈香香一起、专程去酒店把副站长接到了自己的办公室。

副站长送达的这个格式样本,所列条款并不多,去掉其开头和结尾的公文称呼及格式后,其正文内容如下:

(1)‘星际邦联’的人员在华夏境内旅游时,必须遵守华夏的法律,如果发生法律上的纠纷,由华夏有关单位与‘星际邦联’的‘后勤保障服务站’共同协商处理。

(2)‘星际邦联’的人在华夏境内旅游时,如果受到骚扰和攻击,有自卫的权利,因自卫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应酌情豁免。

(3)‘星际邦联’的人在华夏境内时,如果因违**夏的法律而需要被监禁或服刑时,应有专门的监禁场所(监禁场所的设施和条件见‘附件’)。监禁和服刑期间,可以携带必要的个人用品和装备。

在这个附件中,对监禁场所的一些生活设施罗列的挺高档,还要求具备上网条件,对于所携带的个人用品,则包含了简化版的个人手机。

对这个条款样板,按说副站长是可以直接通过电子信息的方式发给李欣的,之所以不这样做,一是副站长认为这种传送方式不安全,容易泄密,所以想亲自送达,再一个也是为了先和李欣见见面,了解一下华夏这边的具体情况,当初李欣给他打电话时,也没有说的那么详细;同时,如果李欣他们对条款意思的理解有出入的地方,他也可以当面做个解释。

对于‘简化版的个人手机’,陈香香好奇的问了一句,副站长解释说:“那是仅仅具有上网功能的手机。”当陈香香继续询问“如果不是简化版的手机,该具有哪些功能?”时,副站长则以需要信息保密为由,没有再继续解释。

在双方进行交谈沟通时,李欣已经告知副站长,华夏这边,是由自己领导的m处全权负责与‘后勤保障服务站’的会谈与接洽,并介绍了陈香香所领导的二科,是专门负责与外星人有关的工作事务。

对于陈香香本人,副站长已经有了自己的认知,他至少知道陈香香也是精神力领域的高手,因而能有陈香香领导的科室、来对口与‘后勤保障服务站’进行相关事宜的具体协调,副站长还是很满意的;至少陈香香的超高的个人武力值,就利于提高工作效率和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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