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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看着小正太跑出去,姜叶终于把她从起床就想的决定,又给想起来了,那就是正好趁着男主人回来,把和离的事情谈下来。
有着原主的记忆,姜叶明白这个时代女人除了被休弃,还能主动与男人和离的,虽然在看不起女人的人身上,两者没什么区别,但是名义上,和离始终比休弃好听,经历过早上连借个柴刀都借不到的经历,对于名声,姜叶自然是能留下一点是一点的。
打定主意的姜叶出了厨房,就看见院子里一大一小两个男人,小正太正坐在一条断腿的凳子上捧着几枚红果子啃,似乎是他爹从山上顺手摘下来的。而赵丰城则坐在地上,将带回来的猎物剥皮,一只灰色的肥兔子,皮毛虽然有些杂色,但是光亮的很,也能卖给稍有些钱的人做靴子什么的。
听见动静,赵丰城回头看见是姜叶,什么也没说继续剥皮。
而因为原主十分厌恶自己的丈夫,目光也很少留在赵丰城的脸上,所以回忆了大半天,姜叶还是第一次看清男人的模样。
大概二十五六的模样,穿着乡下劳力才穿的无袖麻布衫,下身裹着一条深黑色的长裤,因为坐下的姿态,衣服紧紧的贴着身体,勾勒出藏在衣服下健硕的身躯。
不知道他有多高,但是姜叶知道原主是不矮的,按着记忆里原主往往只能将目光平视在对方胸膛上,估计赵丰城一米八九之类还是有的。
早年入伍现在又是打猎讨生活,赵丰城看起来有些粗糙,但是五官端正,剑眉星目的看着还是十分英俊的,在配上那身健硕的肌肉,倒是显得特别有男人味。
看到赵丰城,姜叶再次对原主的审美表示了深深了嫌弃,家里好好一个俊男不要,非要倒贴那种又花心又入不得眼的玩意,这眼睛真不是一般的瞎。
不过可惜,姜叶对继承别人的男人不感兴趣,尤其她这么尬的身份,到时候真的重新捂热对方的心重新在一起,算不算自己绿了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