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两日苏锦铃在房中苦练起琴来了,虽说这样貌不及自家长姐的十分之一,不过这琴声入耳动听,侧耳倾听,绵延不绝的曲子,轻柔婉转,宛如一条欢快的小溪,缓缓的从山间流淌出来。
不得不说,苏锦铃的琴艺弹奏确实不错。
二皇子宇文显对音律颇有研究,苏锦铃难得当起大家闺秀来,这般费心思的加练,多半是为了他。
不过她练她的琴,苏锦昭却是难得的清净。
近来,为了不让母亲过于操劳,她主动请缨帮母亲打理府上事务,许久不练字了,这手难免有些生疏了,今日得空,她便命了巧慈摆上笔墨纸砚。
巧慈在一旁研磨,看着大小姐神情专注的练字,一时难以置信眼前的少女竟是自己的主子。
以前莫说是提笔了,每每读书就觉犯困,总想着偷懒逃课,惹的教书先生甚为无奈。
哪曾想,之前厌学的少女却也能安安静静的待在屋里练字,一练就是一晌午,中间还还不曾停下来休息。
巧慈忍不住凑了凑去看主子写的字,目光惊讶不已。不由得出声赞叹道:“大小姐写得字,真好看。”
字体灵动严整,字形秀美有力,力透纸背,俨然不像是一个十四岁少女写的,倒更像是活了几十年的人才有这般的功底。
难怪巧慈会露出惊讶之色。
“奴婢跟在大小姐身边伺候多面年,竟然是不知你写得一手好字,实在惭愧。”
上次的厨艺也是如此,最近大小姐总能让人意想不到,连说话的口气也都变了。连她这个在身边伺候多年的丫鬟都要生了怀疑,究竟眼前的少女还是她尽心尽力服侍的大小姐吗?
苏锦昭放下笔,目光落在巧慈的身上,笑了一笑,说:“只要勤加练习,想要练得一手好字,并非难事,别说是我,你也是可以的。”
巧慈要是想学,她也会教她。
勤能补拙,她自己就是这么过来的。
巧慈听了,有些受宠若惊:“大小姐聪慧,学什么都快,奴婢这般愚笨,哪能比得上,就算奴婢练上个十年,也不及这十分之一,大小姐你就打趣奴婢了。将大小姐伺候好,才是当下奴婢该做的,至于这练字,奴婢是万万练不来的。”
她还是在一旁看着就好。
苏锦昭摇了摇头,本来她自己也是不喜欢的,之前的苏锦昭,性子浮躁,易冲动,而练字讲究的是心静。
若不是经历了那些事,她可能也不相信自己能写得一手好字,满腹才学。
巧慈不感兴趣这个,苏锦昭也不勉强她,语气温和的对她说:“无妨,这个学不来,咱们可以学其他的。”
她记得巧慈喜欢女红,在宫里的时候,她总爱去刺绣坊,去的次数多了,这绣坊的宫女跟她慢慢的也就熟络了,为此,处了一两个关系不错的宫女。
后来为了方便她学刺绣,她命人将宫里最好的刺绣师傅带开了寝宫,亲自教她绣活。
耳濡目染的缘故,她自己也跟着学了一点。
待到巧慈的绣功精进,当时她记得很清楚,在她寿辰当天,巧慈不好意思的拿出自己花了两个月绣的衣裳,那上面的梅花栩栩如生,甚为好看。
后来她自己一时兴起,还亲自绣梅做成香包送人,这当中多亏了巧慈从旁“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