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泽谦听见小白脸这三个字,嘴角抽了抽,那时候他二十二岁,皮肤偏白,瘦瘦高高,按照现在的说法,确实像是小白脸,那时,他在美国已经待了两年,异国他乡,遇到同样来自中国的她,她温柔、善良,又聪慧,而且长得漂亮,不少异性为之倾倒,他也不例外,在她身上,他能感觉到温暖,没有那般孤独,她的出现,让他觉得哪怕没有朋友,哪怕一无所有,只要能看到她,都是好的。
值得庆幸的是,他们第一次见面后的舞会,抽签时,她成了他的舞伴,她跳舞很好,舞姿优美,落落大方,她的一颦一笑,都深深吸引着他,舞会结束后,他鼓起勇气送她回寝室,漆黑的小路上,他像是骑士一般的守护着她,他给他讲美国的趣事,她总会发出银铃般的笑声,他不由得想要时间慢一点,路长一点,这样他就能和她多待会儿。
可现实确实,宿舍楼就在前面,在分开那一刻,他不知道哪里来的勇气,他张了张嘴,有些笨拙的说道,“可以试着……和我……交……交往吗?”
她回头朝他笑了笑,“如果明天我们还能遇见,我就答应你。”
听到这话,他高兴极了,第二天早早就在她宿舍楼下等她,她走下楼时,立刻就看到了他。
终于,他们走到了一起。
在那年夏天,当那个黑色长发的美丽女孩牵起他的手,和他拥吻并且两个人开始同居以后,尚泽谦还总觉得这是一场梦,有种如梦如幻的感觉。
那时候,他并没有住校,在学校附近租了个单间,他家里还有些钱,他不愿意住校,就在外面一个人住。
两个人在认识两个月后,一起在他的单间度过了十分美妙的第一晚,他惊叹不已地发现,他们的身体是如此的相配,所以,自然而然他们同居了,那一年她才不到二十岁。
她喜欢窝在他怀里,拿着杂志翻着,然后很快就睡着了,等她醒来,总会发出活泼动听的笑声,给他苍白的生活染上色彩,带来了光。
他们没课时,总会安静暖和地依偎在一起,然后彼此亲吻。
那段时间,让他恍然觉得那是如阳光一般灿烂的日子,所以,他何其有幸,能拥有如此优秀,完美的女孩儿,
和她在一起的那段时光,成为他最难忘的记忆,原本是他先离开,为了回国继承濒临破产的家业,为了无所顾忌的闯荡,他放弃了他们之间的誓言,离开了美国,也离开了她。
那是三个月后的一个星期六,她高兴的买了一束花,插在窗台摆放的一只乳白色花瓶里,房子里花香四溢,他能嗅出来是百合的香味儿,他喜欢百合,这是他唯一知道的香味儿。那天,房子里所有的窗户都开着,洁白的单人床上,她趴在他身上,任他亲吻,她的手环绕着他的脖子,身子紧贴着他,他们忘我的拥在一起。
傍晚的时候,她从逐渐暗淡的天光中醒来时,发现他不见了,没有只言片语,什么都没留下,只是衣柜里属于他的位置空了,而那时,他已经坐上飞回海市的飞机。
很显然,他不告而别,他抛弃了她。
那时,他毫不犹豫,甚至没有片刻迟疑。
可现在,不,在很早之前,他就后悔了。
尚泽谦抿了抿嘴唇,带着歉疚的神情,“对不起,是我背叛了我们的誓言……”
“为什么呢?”沈知秋平淡地问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