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恰本想把霍骁廷踢下马,可想想还是算了,因为她毕竟没有什么更好的回家办法。
她忽略掉身后那个因为驾马的动作,时而柔软时而宽阔的胸膛,只当是她和欢欢共乘一骑好了。
不过想想,她现在扮的是男装。
如果这时忽然遇上五城兵马司巡城,看见两个大男人共乘一骑,而且还抱着狗,不知道会不会直接把他们两个抓回去,定他们一个有碍观瞻的罪名。
李恰想想那画面,都觉得辣眼睛。
大概霍骁廷也想到了这个问题,绕开了五城兵马司夜里巡城常走的路,改为在小路中穿行,约莫过了一个时辰,才回到李府。
看见李府大门,李恰便道:“送到这里就可以了。”她可不想让霍骁廷看她钻狗洞。
“那你怎么进去?”霍骁廷陡然拎紧了缰绳,李恰一个身子不稳便撞到了他的胸膛上。
李恰忍气道:“这就不劳你操心了。”
不想这时欢欢却是冲着那狗洞叫唤了两声。
李恰真的想捂住它的狗嘴。
忠犬,忠犬,到底忠谁?!
聪明如霍骁廷,立即明白,他撩眼瞅向墙根底下小小的狗洞,“难道你是带着欢欢从那里钻出来的?”
她似乎都听见了他隐忍着的笑,感觉到了他微微抖动着的身体。
李恰咬着牙,真想把怀里的欢欢转身送给他养。
不过,她也马上就要嫁到霍家了,这有什么区别?
她还真没想到,他看起来一丝不苟的,竟是这种人,腹黑的很。
或是感觉到了身前人的怨气冲天,霍骁廷收敛了那丝笑,这也才意识到,这么些年了,他还是第一次在人前纵容自己这般笑。
“好了,别气了,我送你进去就是了。”霍骁廷抬手揉了揉她的发顶。
又摸她的头,他是不是哪根神经错乱了?
李恰刚想用手中拐杖敲打他一下,人却从马上腾了起来,直接向着李府外墙的墙头飞去。
又飞?
等到再反应过来,她人已经抱着欢欢站上了墙头,而手中的拐杖,却在不经意间掉落到了墙外。
那可是亲爹亲手给她做的拐杖,花了一个晚上的时间呢,李恰下意识的伸手去够,却忘记了自己是站在墙头上的。
身子一个趔趄,人差点摔了下去,幸好霍骁廷眼疾手快,伸手将她的腰肢捞进他的怀里。
两个人的距离,也因此离得极近,若不是她怀里还有个欢欢,怕是要贴上了。
身边一株柳枝被被风吹得轻轻拂着两人的身体,皎洁的白月光,映衬着少年越发柔和俊美的眉眼。
李恰因为脚伤又被牵动,有些不敢再动,她盯着眼前的少年不禁腹诽,他今个儿是怎么了,不是又中了什么药吧?
如果那天的是致幻剂,今天这药是不是叫温柔乡啊?
正思忖着,一只小飞虫突然飞进了李恰的眼中去,她下意识的闭上了眼睛。
想伸手揉揉,却因为抱着欢欢和被他箍着而无法动弹。
霍骁廷看见眼前的少女,虽然穿着男装,头上只插了一支竹簪,却如头顶的皎月一般干净透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