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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十六章 阿诺德的春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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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狂的癞子马驮着刘慈一路狂奔,在没有人的地方的街道上横冲直撞,除非刘慈当场一掌击杀癞子马,一时半会儿竟让它停不住!

刘慈不知道癞子马发哪门子疯,忽然就行迹癫狂起来。

偏偏她性子和一般女孩儿不一样,在摩洛克山脉呆了几年,高阶魔兽见了不少,越发让她胆子大起来。

本来不打算循着铃声前去,癞子马发狂要引她前去,那多半是避不开了。

既避不开,何须再避?

刘慈拉紧了缰绳,只管将自己身形牢牢稳在马背上。

铃声忽远忽近,沿路就没真正断响,刘慈伏在马背上,没多久就跑出了城门。

埃姆斯特城是禁止人骑马过市的,现在身处另一个“埃姆斯特”,畅快跑了一场,刘慈心中被逼跳下地洞的闷气也去掉几分。

埃姆斯特是山城,城外自然是起伏的丘陵。

丘陵路难走,癞子马也自动放慢了速度。出了无人城刘慈才发现,这里原和外面也不是全部一样,埃姆斯特已经步入秋季,虽然白日里气温还是很高,扒着山地皮长的牧草却已经枯黄。

而此时刘慈所见,天空蔚蓝如同被水冲刷过般清爽干净,四周丘陵上青草正茂,无名野花点缀其间,娇红浅粉,比不上名花倾城有品,姹紫嫣红绵延一片,另有一种燎原的野性美。

按埃姆斯特地区的节气,顶多是四、五月间的景象。

每年春末夏初,埃姆斯特地区气温回升,草肥水美,是当地原住牧民最喜欢的时节。

刘慈骑着癞子马,顺着若有似无的铃铛声翻阅几个山头,来到一开阔的草坡。

稀稀疏疏几刺槐树,小溪潺潺,与埃姆斯特其他地方相比,这里已经是难得的绿洲——斯图尔·加兰收购的那个酒庄,还没有这么好的水源呢!

小溪上方突起的土岩上建了一栋小屋,屋旁一棵歪脖子刺槐树,树桩上栓了一匹大马,正低头嚼草。

刘慈从癞子马上翻身下来。

眯着眼望去,木屋高高翘起的一角处挂了一串紫铜铃铛,风吹来就发出悦耳的声音,和她之前听得并无两样。

哪里又是什么光明骑士坐骑上的银铃啦?

不过一串铜铃,没来由能传出这样远的距离。

刘慈正想着小屋主人引她前来做什么,冷不防木屋大门被人从里拉开,一个大汉从里面走出,身形魁梧,抬头一见刘慈,两个人都愣了。

“慈小姐,你怎么来了?”

邋遢的胡子被仔细剃得干净,头发也梳拢在脑后,一身新作的衣裳。

收拾打扮过的魁梧剑士,原来还挺顺眼。

刘慈短暂诧异后,笑得意味深长:

“先说说,你怎么住在这儿吧,阿诺德?”

大汉正是失踪的阿诺德。

听见刘慈询问,这个当过雇佣兵,做过冒险者的大汉竟有几分不好意思。

“先进屋喝杯热水吧,慈小姐。”

阿诺德推开门,刘慈跟着走进去。

小小的木屋收拾的很整洁温馨,门背后挂着马鞭,靠墙处排放在一张单人塌,上面铺着狼皮褥子,看样子是阿诺德晚上睡觉之处。

另有一房间大门紧闭着看不出什么,刘慈看见木架子挂着的是一大一小两张毛巾,面上还不显,心头若有所思。

“慈小姐,来喝杯茶,我在慢慢给您讲讲。”

原本沉默的剑士被人收拾一新,看见刘慈突然出现,虽然高兴,又略带忸怩。

用不厚道的话说,阿诺德一脸春心荡漾,刘慈看不出问题才有鬼了。

她低头做出浅抿模样,其实并没有去碰阿诺德倒的茶。

阿诺德原本就心虚,倒也没注意到这点。

“几个月前,按照您的托付,我送乔治和瑞秋小姐来到埃姆斯特城,两人都顺利进入埃姆斯特魔法学院。我孤身一人在城里呆的无聊,就住进了莫依酒馆,那里是佣兵协会在埃姆斯特城发布任务的代理点,和一群佣兵大口喝酒,又有共同话题,日子过得还挺快活。

也亏得我住进了莫依酒馆,老板娘贝蒂夫人虽然贪财些,看在金币的份儿上从不说假话。都怪我自己大意,有了她指点我才知道自己被人跟踪了。虽然乔治和瑞秋小姐都住在魔法学院中,让这些苍蝇整天跟着也讨厌,我当时想着两个小贼,随便引到城外解决了就是,哪知道对方一队人马中,有两个人挺厉害,一时没注意我自己反而中了埋伏。

跟踪的人见行踪暴露,大概也想杀我灭口,我们在城外打了几场,当时受了重伤,横冲直撞逃了,半路昏倒在水边,醒来就身在这个小木屋了。”

刘慈心中冷笑,好个噬魂怪,不单吞噬别人美好记忆,竟然还替阿诺德编造了一份半真半假毫无破绽的“经历”!

要不是之前亲眼见过阿诺德领取“图书馆任务”时的记录,她都要相信阿诺德说辞了。

心中想将噬魂怪斩得乱七八糟出气,刘慈口中少不得应道:

“哦,怪不得你后来没信寄来,原来受了重伤,如今伤势可好了?”

阿诺德不自觉摸了摸腰部,好似那里果真受过什么了不得的重伤。听到刘慈的问话,魁梧汉子挺直了胸脯:

“还让慈小姐亲自赶来,是阿诺德疏忽了。只是敌人狡猾像老鼠,一天没杀掉他们,我觉得寄回莱茵城的信件也不安全。”

刘慈点头赞同,“那是谁救了你呢?我必是要亲自谢一谢她的。”

阿诺德古铜色的脸色中透出微红,“是詹……”

他话还没说完,门口传来一个堪比犀鸟般婉转清脆的惊呼声,“门口怎么多了一匹癞子马,阿诺德,是不是有客人来啦?”

随着女声惊呼,木门被推开,一个牧民打扮的少女一阵风般进来。

看见屋里多了个陌生人刘慈,少女爽朗一笑。

阿诺德站起来,“慈小姐,我为您介绍下,这是詹妮。两个月前就是她救了我。”

那牧民少女大方打量刘慈,口中道:“你就是阿诺德提在嘴边的慈小姐呀?慈小姐您长得真好看,一看就是大贵族家的千金小姐。”

刘慈也站起来,皮笑肉不笑道:

“詹妮?真是谢谢你救了阿诺德。”

“救”字刘慈特意加重了强调,粗枝大叶的阿诺德听不出来,詹妮却听出了其中不擅意味的火花。

她笑了笑,转身吩咐阿诺德:“有只羊伤了脚,慈小姐是客,阿诺德你去杀了羊,我们晚上款待慈小姐呀。”

阿诺德点头,反正詹妮回来了,他和刘慈的谈话也无法继续,他还真的乖乖出去杀羊了。

等阿诺德背影消失了,刘慈才“啪啪啪”鼓了一顿掌。

“好本事,耍得老实人对你言听计从。”

詹妮略带羞涩一笑,“慈小姐你在说什么,詹妮听不懂。”

刘慈冷笑道:“听不懂?那爱德华·雷恩你总该认识吧!”

詹妮红润的脸颊一白,左右无人,她大概也懒得对刘慈客气,面带狰狞道:

“慈小姐是吧,我也知道你不少秘密,你要是闭嘴,还能多活几天。若是你亲口对阿诺德说,让他留下来,我一高兴,说不定就送你出去了。”

刘慈没接她话,反而坐下来,剔了剔指甲,弹走压根儿看不见的污垢,很肯定说道:“看来你喜欢上阿诺德了。”

詹妮面色有红转青,又从青变红,最后渐渐面如常人,竟也跟着刘慈坐下,点了点头:

“我是挺喜欢他的,想要他留下来陪我。”

如果不是双方阵营不同,刘慈都要有点喜欢这敢爱敢恨的姑娘了。

或者说如果“詹妮”现在还是个活生生的人,刘慈非但不会拆散他俩,还挺高兴身上背负着故事的阿诺德娶了牧民女儿詹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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