碧彤暗地里撇了撇嘴。
官宦人家以邀凌肃成为座上宾而为荣,不仅是因他极有才华,关键是难于邀请,而每每邀得了他,过后也非议颇多。因为他对盛食物的器皿过于挑剔,即便给他贵重的镶银象牙箸,他也是左擦右擦,就好像上面粘着毒药似的。不过看在刚刚竟没有将那李子皮剥掉而只是狠命擦了擦的份上,可见姑娘在他心中的位置非同一般。
程雪嫣眼见得他如吃药般咽下了那口李子,搁在桌下的手都不由得跟着松了劲。
二人依旧沉默,弄得碧彤很是为难。她有一句没一句的逗着乐,连自己都觉得倦了,最后不由自主的打了个呵欠。
凌肃很识趣的站起:“叨扰良久,在下告退。”
起立作揖之间,风度翩翩,晃得程雪嫣心神荡漾,若自己真是生在这个时代,遇见了他,怕也是会心动的吧。
凌肃衣袂飘飘的向院门走去,程雪嫣的目光便一直追随着他,直到那身影隐在了重重的绿树繁花中。
“他是干什么来了?”
程雪嫣很是疑惑。记忆中的凌肃总是像龙卷风一样的时效性,想到什么立刻去做,比如向她求婚。心里有什么也毫不讳言,哪怕是有了外遇,在自己觉察出苗头的那一刻,他也毫不保留的和盘托出,连哪日哪时在哪开的房都交代得一清二楚,然后便直截了当的要和她离婚。他快得如迅雷不及掩耳,而她只有目瞪口呆,连个见招拆招的时间都没有。
可刚刚走的这个……
“还能干什么?当然是看姑娘来了……”
碧彤随口接了句。
看我?程雪嫣看向那已滚到角落去的帕子,心中漾出一丝怪异。
“姑娘就等着吧,不出三日,我保证他还会来,就算人不来,也定有人传信过来。”
“你倒是蛮了解他的。”
程雪嫣看着碧彤的胸有成竹,忆起她所说的“姑娘忘了谁,也不会忘记他”,在感叹天下竟有如此巧事的同时更感叹原是前缘早已注定。
碧彤被打趣得红了脸:“瞧姑娘在胡说什么,碧彤是在替姑娘高兴,想来姑娘很快就要离开这了……”
“离开这?去哪?”
“姑娘怎么还和碧彤装糊涂?不过有件事姑娘可能不知道,”碧彤眼亮亮的:“其实立夏那日,凌公子就来了,只不过当时姑娘在台上……”
她心一动,急问道:“凌公子会吹笛子吗?”
“吹笛子?”碧彤不知所以:“我只知他会吟诗作对,至于笛子……或许这两年学了也未可知……”
展翅欲飞的蝶忽的被风吹失了方向。
碧彤见她有些失神,上前扶她回房:“等下次凌公子来了,姑娘亲自问他不就好了?”
————————————————————————————————
碧彤的估算还是稍有误差,直到第七日,才有人送信过来,却是那个小玉。
碧彤见她又来了,心里有些不喜,接过信笺便把她打发了。
程雪嫣展信一看,只见白底印金菊的信笺上只有两句:
“掌上珊瑚怜不得,却教移作上阳花。”
NND,你就不能说点人类的语言?
读书的时候,最头痛的除了英语就是古文。这个时空的人说话倒还正常,怎么落实到纸上就……
碧彤见她黑着脸,还以为凌肃写了什么拒绝之词,急忙凑过来看,见了这两句,不由摇头叹息。
“你这丫头,看出什么来了?”
她灵机一动,碧彤或许可以用来充作古文翻译。
“唉,凌公子真是可怜,自知自己配不上姑娘,在那顾影自怜呢。”碧彤啧啧嘴。
原来是这个意思。程雪嫣将信拍在桌上,古人的心思还真是弯弯绕,搞得她头大。
“姑娘要怎么回凌公子?”
PS:差点忘了一件事,“掌上珊瑚怜不得,却教移作上阳花”二句来自明末清初诗人吴伟业(梅村)《古意》的第六首,原文:珍珠十斛买琵琶,金谷堂深护绛纱,掌上珊瑚怜不得,却教移作上阳花。本文虽是架空,但反应的不是清朝的生活,于是这两句用在此处有点早了,却实在想不起更合适的。以后诗词方面也会出现朝代混乱的问题,包括风俗,其实每个朝代有每个朝代的特色,不过我却都写在了一起,大家如果喜欢就看个热闹吧,O(∩_∩)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