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什么?我俩现在剩得最多的可能便是光阴了,打发下时间也不错。”原本为不得而出犯愁的丰玉,听了墨凝璇的话,不由得心情略松,起码即使真的被禁锢在这里,至少她也不是孤单的。
“你知道吗?其实我早在十二岁时,便听说过你了,那次擎天哥哥去天南城,找寻几样炼制斩龙刃的稀有材料,便第一次在一个王府中遇到了还是凡人的你。但当时他并不知道你的名字,只听闻其它人都叫你石头,他便也那样称呼你了。”墨凝璇脸上现出十分复杂的神色,看不出究竟是悲是喜。
“斩龙刃?是擎天的本命法宝对吧?曾经我记得她救我那次,似是用过的。我曾经便是在景王府中,是个小小的烧火丫头的,这么久的小事,你居然会记得。”丰玉似也被拉回到了无尽的追思之中一般。
“只要是擎天哥哥同我说过的每一句话,我都会清晰的记得。”墨凝璇脸上漾起一丝骄傲神色,继续道:“擎天哥哥真可谓是得天独厚的魔门翘楚啊!才十六岁小小的年纪,便已经进入了原婴期修为,可以炼制属于本命魔器了,如此年轻便达到这个境界,这在修真界中也是不多见的。
但只有同他一同长大的我,才知道这其中,他经历过多少艰辛和努力。世人都认为魔门功法都是靠吸噬他人修为,强化自身,而魔功增进速度也是极快、极强的,但又有谁会知,一个修真之人,凭借肉身修炼魔门功法,又将付出比常人多出几千几万倍代价呢?
擎天哥哥同本就具有魔性的肉身成魔不同,原本同为血肉之躯的他,想要修炼那魔性十足的魔门功法,不仅在肉体上要付出比魔体修行,多上不知道多少倍的代价,即使是精神上,也不知要承受何等常人难以忍耐的痛苦折磨。这便是他看待生死比较淡漠的原因,一个死过无数次的人,连自己的死都丝毫不惧,又怎会在意别人的生死呢?
我还当,在他冰冷的眸光中,再也难以有什么人,能够走进他的内心了,这也包括我在内,但我愿意等待,甚至愿意做那个默默守候在他身边的人,只要他能开心,我便也会无比开心了,但这一切,都因为你的出现就此改变了。
那是他从天南城回返,顺便来将一封信函送予鬼佬头,那次是我见他第一次脸上挂着一丝笑意,而平时他的脸上总是冰冰的,好像冻结了般,从没有一丝暖意,甚至是说笑话的时候,脸上也是冰冷的可怕,好像从不会笑一样。
他淡笑着对我说,他在一个王府中,见到了一个被他人唤作石头的小丫头,这个小丫头砍柴的时候,还满脸笑意的哼着难听的几乎没有曲调的歌,自己却好像浑然不知道一般,只是那么傻傻的笑着,唱着,傻的有些让人觉得好笑。当时他笑了,我是第一次看到他是那样开心,我也永远忘不掉他当时脸上浮现出的华彩,原来,他笑起来是那么美!
当时我就想,那个他口中的石头,究竟是个什么样的女子呢?居然有如此的魔力使他笑,如果那个人是我该多好,即使登时让我死去,我也觉得值了!
后来,他的脸上又落寞了起来,说当时他看着你被旁人欺负时,真有种想带你走的冲动,可惜你不是个修真之人,生命是脆弱而又短暂的,而他又不想看着你慢慢老去,在他眼中就此死去,于是,他唯一能为你做的,就是杀死了所有欺负过你的人,然后心有不甘的独自离开。
那时,我好妒忌你,仅凭着一个傻笑和不成调的歌,便夺走了我擎天哥哥的心,我知道,就此,他再不只属于我一个人了,为此,我难过了好久好久,真想找到你,然后将你杀掉,可是又一想,你只是个凡人而已,值得我动手吗?只需要短短几十年,你便会老死掉,那时擎天哥哥还会记得你?所以,我选择了继续等下去。想必这一切你都不知道吧”墨凝璇如自言自语般,只是那么自顾自的说道,好像重压了她千万年的心中大石,一下子被卸掉,有一种如释重负般的感觉。
“原来我唱歌那么难听,真的是今天才知道的,不知道成为修真者后,经过一番洗精易髓后,跑调的弊漏会不会有所改善呢?”一种浓浓的幸福感充斥在丰玉心间,暖暖的,但同时又为擎天说自己唱歌居然跑调的,却又同别人讲而大感难为情了起来,脸上挂着一丝绯红。
“不知道,不如你唱一个来听听,我当场来鉴定下,你的歌声究竟有多么不在调上,如何?”墨凝璇戏虐着说道。
“呃···不要!”丰玉的脸更红了,引得一旁的墨凝璇扑哧一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