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秒记住本站:m.寒星的律师面无表情,等轮到他发言的时候先冷笑一声:“就算是普通人对普通人对情况下,在女方未同意的时候就擅自散步两人已经是情侣的谣言,都可以算是诋毁对方名誉,何况我的委托人是正当红的女团偶像,委托人的工作性质要求她不能进行公开的恋爱,被告明知道这一点的前提下,却主动接近我的委托人,并且刻意传播与我的委托人恋爱的不实信息,在六月三十日,他还罔顾我的委托人的意愿,强行亲吻我的委托人,造成了委托人精神上极大的创伤。”
“同时,被告故意拍下亲吻的照片并发布于社交媒体,导致大面积的传播,使我的委托人的工作受到了严重的影响。”
宋岚忍不住说:“谁是故意拍的,你有证据吗?当庭血口喷人?”
法官敲了一下锤子:“请被告保持安静。”
寒星的律师发言:“当然有证据,请看这张照片。”
寒星的律师亮出来了一张照片。
那是一张明显不在正常情况下拍摄的照片。
照片的一半被衣服给盖住了,视角很奇怪,摄像头的位置像是在拍摄者的胸前,而她正被抱住的过程中,在被抱住的瞬间摄像头记录了企图抱住她的人背后的另一位摄影师的存在。
“这是我的委托人佩戴在胸前的针孔摄像机录下的视频截图。”
宋岚的律师连忙说:“这个照片是偷拍的吗?这样的照片是不能够成为证据的!”
寒星的律师冷笑:“正因为一直被被告纠缠,所以我的委托人不得不随时佩戴摄像机行动,只是这个摄像机里录下来的内容,只有我的委托人才能查看全部,本身这就是以她的视角拍摄的内容。此外,摄像机打开只在公开场合才会打开,而拍下这张照片的地方,正是公开的场合,往来也有其他的路人,所以我认为这张照片并不算是偷拍,完全可以当做证据。”
宋岚的律师想了想,问:“只凭这么一张照片,最多可能证明有人在偷拍他们,并不能证明这个偷拍者与被告有关。”
“你说得很对。”寒星的律师提交了照片,“请诸位看清楚这个偷拍者的脸和衣服样子。”
法官和庭上其他的人听到他的话,下意识地都仔细看了几遍。
接着,寒星的律师又拿出来了另外的一张照片:“这一张呢,是偷拍的,所以我不打算把它当做证据提交,只是给诸位看一下。”
宋岚只看了一眼那个照片,脸色就青了,他腾地站起身怒道:“这是在哪里拍的?这是偷拍!!”
宋岚的律师也站了出来:“这张照片不能成为证据要求,被告方要求原告方撤掉这张照片。”
寒星的律师也没有跟他们争执,抖了抖照片就直接就撤了
回去。
他本来也说了,这张照片不能够当做证据提交。
但是……这并不要紧。
那张照片上的图像想必已经深深的印在了法官和在场的每一个人的脑海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