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出平吉镇的主路已经完全被泥浆与石砾掩盖,根本看不出路在哪里。一行人只好扔掉自行车,挽起裤脚,艰难地跋涉进村。待进入镇子中,眼前的景象变得更加令人心惊。不大的小镇子里几乎找不到完好的房屋,许多石块横亘路中甚至是房顶,有的屋子直接被砸塌大半。路边随处可见受伤甚至死去的百姓,到处都能听到撕心裂肺的哭声,整个平吉镇哀鸿遍野。
平吉镇的事情显然已经传遍了附近,当沈煜他们到的时候,其他一些报社的记者也感到了。大家看到这幅情形,先是叹了口气,而后各自开始工作起来。有的人拿出纸笔看着四周开始记录惨状,有的人走到路边找生还者打听情况,只沈煜似乎是被这景象吓傻了,半天都没有动弹。
“来人啊!救命啊!我儿子还在下面啊!!”
突然,一个女人私心裂肺的哭声惊醒了他,沈煜顺着声音看去,只见一个大婶正在一间垮塌的房屋前大声哭嚎。然而这样的人太多了,大家大多数都在忙活救自己家的人,根本无人理会她。沈煜一见如此,什么拍照、报道全顾不得了,直接跑了过去!
“大婶,我帮你!”
沈煜立刻撸起袖子开始帮忙救人。因为没有合适的工具,沈煜只能用手去搬开那些石块,不一会儿就弄得他灰头土脸。然而遗憾的是,当他和那农妇终于找到孩子的身体时,小孩子已经没了气息。
“儿子啊!!”农妇抱着孩子的尸体,哭得私心裂肺。
沈煜心头也是一阵酸楚。他突然想起自己的任务,忍不住端起相机,想将女人痛哭的样子拍下来。然而就在按下快门的瞬间,他突然感觉镜头一黑,沈煜收手不及,一张照片就此照废。
沈煜抬起眼,这才发现刚刚是有人用手捂住了他的镜头。沈煜不禁来气:“干嘛啊你?!”
“人家孩子都死了,这种时候你居然还有心思拍照?!”挡镜头的是一个年轻男人,这人穿着一身白大褂,嘴上还戴着口罩,捂住了大半张脸,不过看眼睛估计和自己年龄相仿。
“我是一个记者,我要向民众报道他们的情况!”
“他们现在不需要别人知道他们有多惨,他们需要的是食物、水、以及可以住宿的地方!你有拍照的闲工夫不如去帮着多救几个人!”
“你哪只眼睛看到我没救人?!”沈煜指了指自己满头满脸的灰土泥浆,“我这土就是刚才帮大婶挖人的时候弄上的!我刚才救人的时候你们还没赶到呢!”
“我们刚刚是在救别的伤者,”年轻医生也毫不客气,“这些被压在下面的人身上一般都有伤,很多还被砖石压住,如果使蛮力往外拉,很容易造成二次伤害。你如果真想帮忙的话,就赶紧离开这里,别给其他人添乱。”
“我……”沈煜刚想继续反驳,然而还没等他说完就听见远处有人大喊“从周快来”,然后那年轻医生转身便跑开,留下沈煜站在原地干瞪眼。
“我……你……你奶奶的!”
“真是的,当医生了不起啊!”沈煜坐在一块大石头上,边擦相机边嘟囔——他毕竟不能真跑去跟人家医生没完没了,而且——尽管不愿承认,可是那帮家伙救人似乎确实要比自己专业些,于是沈煜本着“大人不记小人过”的心理离开了那里,然而这时他才发现自己的相机不知什么时候被撞凹了一个角。这相机可是沈煜花了小半年的积蓄买的,刚刚照废了一张照片已经很让他心疼了,这会儿又发现相机被撞,简直是雪上加霜。于是他将所有的怨气都发泄在了刚刚触他霉头的小医生上面:“跩得鼻孔都快朝天了,不就仗着家里有钱多读了两天书么,穿上个大褂就觉得自己高人一等……”
正骂着,沈煜突然瞥见自己前方不远处的一堆废墟下有东西动了动。沈煜顿时一愣,他走过去,这才发现废墟下隐隐露出一只手来,其手指还在微微地动着。
“来人啊!这里还有人活着!”
沈煜一边高声叫着,一边开始挖土救人。这人是倒在一堵矮墙下,沈煜连挖带搬,不一会儿就把人从下面拉了出来。救出来的是个男人,个子挺高,身上的衣服已经脏得看不出颜色,脑袋更是被泥浆糊得满头满脸。沈煜见这人眼睛闭着没有声息,忙扑过去,一边清理着这人脸上的淤泥,一边拍打着他的脸:“喂!你怎么样?你醒醒,醒醒……”
在沈煜的揉搓下,那汉子眼皮动了一下,缓缓睁开了眼睛。他看到沈煜,开口似乎想要说话,可是突然他不知看到了什么,突然双眼一瞪,张开嘴巴便狠狠咬了过来!
“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