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还留着你是看你多少还有点用。”
“我以为是因为师父喜欢我呢。”
“少得了便宜还卖乖了。”沈一弓努了努嘴,“给我擦脚。”
沈一弓做这事儿做得得心应手,拿毛巾给他擦干净了,又为他换上干净的白袜。他把霍左双足抬上塌上后,又从桌上的小铁盒里取出烟来给霍左送到嘴边,拿火柴点上。待烟袅袅升起,霍左眯着烟往方枕上躺去,和沈一弓说:“行了,下去吧。明儿你陪我去卢湾区参加婚礼。穿新给你买的衬衫背带裤,知道吗。”
“知道。”
沈一弓看他要睡了,乖顺的要往下退。正要出门,又被霍左叫住。
“对了,还有。”
他忙停下脚步。
霍左吐出一口烟来:“晚上,还是过来睡。”
沈一弓“腾”得红了脸,诺诺应着,说话结巴:“是、是。我……我倒了水,洗个澡就过来!”
其实睡觉就只是睡觉。这也是天凉以后霍左的习惯。听徐妈说以前才一过白露老爷就要叫暖上汤婆子,凉了不行,太烫的也不行。也不知怎么,自幼习武学刀的人会有这么娇气。
打从沈一弓来了,天气一凉,霍左也不叫徐妈备汤婆子,只叫这小徒弟往被窝里一躺,他冰冰凉的四肢就蹭过来了。睡到半夜里,沈一弓常常是叫他手脚压过来闷醒。醒了也不好把师父叫醒,只能畏畏缩缩蜷去床脚。偏偏霍左是跟着热气走的,一晚睡下来,往往能把沈一弓挤到床底下去。
做师父的是睡得舒服,徒弟就是不舒服却也甘之如饴。只要他一句,立刻屁颠屁颠赶来了。
童子鸡还是那个童子鸡,但慢慢地,也有了念想了。
虽还不敢说——可眼神里头渐渐也就有什么满溢出来了。
婚礼这天,霍左给自己选了套褐色西装,配了条红棕色的领带,里头是黑色的衬衫。他不常做西洋打扮,难得穿一次,看起来倒也俊朗帅气。沈一弓作陪,上月霍左吩咐了徐妈给他做了几身长袖单衣等秋凉穿,今日就选了一身黑色的裤衫。
临出门前,霍左在玄关镜子前照了,觉着少点什么,叫徐妈从柜子里拿出一副去年程长宇送的墨镜过来,别在了上衣口袋里。
他拨了拨额角碎发,问身后的沈一弓:“好看吗。”
沈一弓想都没多想:“好看。”
霍左执着手杖,理了理领带:“问你是只有这个词了。”
“那我看师父就只有‘好看’二字了。”
“行了,走吧。”霍左往门外的小轿车那儿走去,今日这场婚礼还不知道有多少妖魔鬼怪趁着秋风出来折腾呢。
婚礼在卢湾区举办。是座中西结合的小别墅,内外通透、装饰雅致。霍左到的时候宾客已经来的差不多。他才一进门眉头就已微微蹙起,沈一弓跟在他身后,近一年相处,多少摸清男人脾性,知道他不喜欢如此嘈杂繁闹的场所,便也细心有意挡在他身边,免得跟人相碰。
霍左带着秦胜诸的叮嘱来,首当要务就是和吴秋伟联络上。吴三忠体格偏胖,这个小儿子与他差不多是一个模子里刻出来,到了社交场合,左右逢源,当真是个灵活的胖子。找他也不难,往脂粉、大烟味最浓的地方去寻准能寻到。吴秋伟见着他也毫不奇怪,不问秦老爷子,倒先故作熟谂地一把大手冲霍左握了过来:“呀,这不是霍老弟吗!想不到今日我堂弟结婚,还能看见你!”
霍左也手掌施力回以一握笑道:“好久不见呢,吴少爷!”
两人脸上挂着恰到好处的假笑,互相对来意心知肚明,只不过是借着这么个机会在社交圈面前笃定了两者间的合作关系。他人望来,看吴老爷子的继承人跟青龙会门徒关系如此亲密,多少也会生出猜疑、忌惮。而秦胜诸要的就是他人猜疑,猜疑一起,之后自然会畏首畏尾——得叫那些觊觎大世界的小鱼小虾先看清楚这盘赌局上的庄家与筹码,省的乱糟糟一片在里头瞎撞白费力气。
周围有心人见了,纷纷私下嘀咕起来,望着揽着霍左肩膀往清静处走吴秋伟,似是忖度如今局面上各人分量。许多人中倒有一人目光淡然,低头和身边人叮嘱过后,便跟上了二人背影。
还是马维三。毕竟是吴家人的婚宴,他一个入赘女婿没有不来的道理。
霍左一回头,远远与他对上一眼,心知肚明互递一笑,转头与吴秋伟继续谈着闲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