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士农工商,向来商在名声上最轻贱,而淑贵人因为娘家是江南著名的大商贾,平日里吃穿用度更是最好最奢华的,便越发讨其他贵妃们的妒,而她总是故意显摆自己的富贵,又嫉又妒,变成了嫌厌,总是被人捉住这一点嘲讽。
这一点,她实在无力反驳,只好将刀头转向白芷,想来个借刀杀人,“前几日就听说丽贵人为了一个太监,专门屈尊去敬事房找李总管要人,如今一见,果然芝兰玉树般临风俊逸,也不亏丽贵人费了好一番气力,才得到这样一位貌似潘安的公公!”
她话里话外都意指两人有染,听地白芷内心想笑,我就算有这个心和贵人有染,也没这个功能啊。
丽贵人只听她是真心夸白芷好看,就忍不住炫耀,“皇上一年都未必见上一次,整天都和这些下人们面对面,还不许我找一个赏心悦目地瞧吗?”
“再说了,你有那个功夫看我宫里的太监,不如把自己身边的那个换换吧,娘里娘气就算了,还长得歪瓜裂枣,带出来你不嫌丢人,我都替你丢脸!”
淑贵人不禁转头看了身边的太监一眼,见他果然像个女人一样扭捏,再对比丽贵人身边那个清透阳光的少年,忍不住变了脸色,她吃穿用度样样都比过同阶的贵人,只是相貌差了一筹,连皇上赐的字都是淑,不像丽贵人天生丽质,赐字都是比自己美上几分的丽,现在连身边的下人都比不过对方的美貌,更是气不打一处来。
她几步上前,几乎和丽贵人脸对脸,声音压低,脸上扑面而来的恶意,又脏又厉,“就算你和你身边的人长得跟花一样又如何,别以为我不知道,你个不能下蛋的母鸡,有什么好神气的!”
丽贵人脸色一白,像是艳丽的败落,却强撑着“你个贱人,胡说什么!”
“你个不能下……啊!”她话只说了一半,丽贵人就一巴掌扇了过去,“我今天就让你知道有些话说出来,是要付出代价的!”
“你敢打我!”反应过来的淑贵人,不甘示弱,同样一巴掌甩了过去。
两人互扇了几下,就开始用指甲抓,用牙咬,接着手脚并用,几乎用上了一切可以对对方造成伤害的肢体武器。
跟随的太监宫女们,只能上前拉架,但拉架明显是护着自家的主人,多打对方几巴掌,白芷仗着身手好,几乎瞬间就推倒了淑贵人的太监和宫女,但以防事态闹大,由着丽贵人多抓了对方几指甲后,她开始认真地拉架劝架,“两位贵人何必呢?伤人伤己,还给其他贵人们看笑话。”
眼看着两人就要松手,却不妨淑贵人最后伸手一推,白芷下意识去护身娇体弱的丽贵人,结果没料到淑贵人的力气极大,直接把她推个踉跄,她后退了几步,都没站稳,只能认命地和铺满青花石的大地来个亲密拥抱。
意料的拥抱未来,却倒进了一个极清冽也结实的怀抱。
她抬眸望去,是一张俊眉朗目,清俊至极,也冷峻至极的脸,而那双深邃眼瞳,暗沉翻涌,却分明印进了她的身影。
周围人都倒吸一口凉气,连丽贵人和淑贵人也忘了互掐,冲撞了如日中天,且出了名不近人情的太子爷,这可糟了。
玄瑟却闻到记忆里熟知的海棠花香,同样一身太监服,他几乎以为就是那人,眼底里泛起晨光一样的暖意,直到看到对方鬓发里的一只海棠花,原来空欢喜一场。
他漠漠撤了手,任小太监摇摇晃晃站稳了身形,冰渣一样的视线转向两位宫装凌乱,形容狼狈的贵人,“两位贵人这是在御花园上演大武行吗?有这么多的精力,不如好好想想如何讨得父皇欢心。”
“平白无故伤了这些好不容易等到花期的鲜花,无辜受你们的怒火而提前凋落。”
气焰嚣张的贵人在他面前都收敛了爪牙,显出大家闺秀的淑静得体,“殿下教训的是,这就让宫女们将遭殃的残花重新休整一番。”
“罢了,两位还是赶紧回去将仪容整理一番吧,这里我自会让人休整。”
两人一听,哪里还敢有异议,飞快叫上自己的侍从,微微欠身道了声有劳了,就赶紧溜之大吉。
只是临走前,白芷忍不住回头看了一眼,只见青年一身玄衣,衣袖绣满精致繁复的金线,风光霁月地站在百花丛中,连阳光都失去了耀眼,好像天地之间只有这么一人,让见者皆为之怦然心动。
而他轻轻抬眼,对上那深邃眼瞳,如同青山夹杂着细雪的微风,没见过的人不会明了。
自从御花园那日之后,丽贵人就老实了许多,她一向引以为傲的俏丽脸上,被指甲抓出的印子触目惊心,其实也是不敢出门见人了。
日日让白芷给她涂名贵的祛疤药膏,唉声叹气地让白芷不要嫌弃她丑了。
白芷觉得这样的她,暂时放下了勾心斗角的荆棘,像个普通少女一样高傲又自卑,却唯对她露出天真烂漫的心性,竟有些可爱。
所以,不惜为她专门种了一盆芦荟,长成后,还用土法子提炼出芦荟胶,给她抹,为的是能尽快消疤,女人能露出像初见时,耀眼又妖娆的笑。
效果竟出奇地好,丽贵人看着小小盆栽里那株尖刺满身,张牙舞爪的翠绿,实在无法料到去了这层绿皮,内里透明色的固状粘液,不仅能祛疤护肤,还能治晒伤。
她转转眼珠子,突地心生一计,立即把白芷叫来,她笑得见眼不见牙,“这株芦荟有奇效,宫里没几人知道它的好处。你带上一盆,送到东宫,就当是当日在御花园冲撞太子殿下的赔礼。”
白芷一看是接触任务目标的好机会,自然不会推辞,起了一株长势极好的芦荟,就往东宫去了。
晌午的日头毒辣,好在她生性体凉,但也架不住古人内衣,里衣,外服的三层包裹,几乎是汗如雨下。
所以,对于突然冒出的拦路虎,她几乎是满脸的不耐,忍都忍不住。
皇后的宝贝疙瘩,唯一的儿子玄夙,从小就大补之物,珍奇异食,灵芝人参不要钱地喂,结果营养太齐全,硬是从体弱多病的细胳膊细腿,补成一个粗胳膊粗腿,看不见眼睛的肉球,看着眼前眉清目秀,几乎比他最宠的枕边人,还要美的小太监,芝兰玉树地立在他身前,只是瞬间就心生欢喜。
“喂,你叫什么?”他被人宠惯了,连问话都是恶声恶气地。
白芷没答,他身边最红的太监,也就是小顺子,冷冷瞧了她一眼,就转过头,一脸献媚地替她回了话,“九殿下,他叫小平子,是和奴才一同入宫的,现在在丽贵人手下做事。”
“丽贵人是谁?”玄夙不屑,努力地上挑他离眉飞入鬓差十万八千里的朗眉,因为他看玄烨做起这个动作,几乎俊地惨绝人寰,就霸道地据为己有了,“只要不是父皇手底下的人,我想要,谁都不敢拒绝!”
小顺子连忙称是,“九殿下是谁,未来的储君,谁敢忤逆您的意思。”
“嘿嘿嘿,那是,我可是……”
“九殿下人中之龙,做奴才的自然憧憬至极。”一看两人还有的啰嗦,快要被晒化的白芷开了口,声音像一道清泉,悦耳动听,打消了玄夙被打断话的怒气,“只是奴才有命在身,不能误了时辰,还望殿下海涵,让奴才过去。”
“你手里的是什么?”玄夙却对她手捧的芦荟产生了好奇。
“就是不值一提的植株,丽贵人吩咐要马上送到东宫,请容奴才过去。”
“我看这盆植株挺新奇的,送到东宫干嘛,那个野种也不会欣赏,干脆连盆带你都送给我吧。”他说得理直气壮,好像他的话就是天经地义一样。
白芷却冷了表情,“九殿下,这恐怕恕难从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