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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饭,楚云擎准备的很简单,但是卖相很好。
白粥,水果沙拉,三明治。
丰盛不丰盛,味道好不好,还是在其次,重要的是他的心意。
在慕暖漾和沈繁星眼里,像他这样的男人能亲自下厨做早餐,而且味道还不错,那可是难能可贵的。
“楚先生,我很好奇,你这么忙怎么还有时间学煮饭?”三个大人一个不点围在餐桌前吃早饭时,沈繁星到底还是没有忍住,问道。
这个问题,沈繁星问得比较委婉。
她的原话应该是:楚先生,像您这样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富贵人怎么会下厨房?
当然了,沈繁星的好奇与疑惑也正是慕暖漾的好奇与疑惑。
她也想问这个问题,只是没有找到机会。
楚云擎舀了一勺白粥,轻轻吹凉后喂进洛洛嘴里,而后抬头看向沈繁星,轻描淡写地说道:“我在美国读书的时候吃腻了美式快餐,只能自已动手煮B国餐。”
他十二岁的时候就去美国读书了,整整吃了三年的美式快餐,直到十五岁的时候他爸爸才同意在学校附近租一套公寓给他,有了公寓后他就开始在网上找些简单的菜谱自学做饭。
当然了,刚开始的时候煮得实在不怎么样,不是把盐放多了,就是手一滑把大半瓶酱油都倒进去了,勤学苦练的两个月后才勉强煮出一碗像样的面条来。
不过,就算现在他的厨艺有很大的进步,却也是难登大雅之堂的。
当时他只是吃腻了美式快餐,想要填饱肚子才动手煮了自已喜欢吃的饭菜,都是一些简单易学的琴。
听罢楚云擎的话,沈繁星和慕暖漾互视一眼,两个小女人眼中都流露出了惊讶来。
在这个年代,男人喜欢下厨也不是丢面的事,但是绝大部分男人,尤其是诸如楚云擎这般级别的男人很少会下厨的。
这个男人,可以称之为上得庭堂下得厨房的绝世好男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