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猫?”周广川立马来了兴趣。
尽欢点头,“这是山猫,学名叫猞猁,不过小周哥,我劝你还是不要去摸,因为母猫回来了会撕了你的!”
“你怎么尽养这些猛禽野兽啊?”周广川立马歇了去逗猞猁的心思。
徐祖爷回来,尽欢赶紧问他那只母猞猁跑哪里去了。
“母猞猁每到天快黑的时候就会出去,每天都带猎物回来喂小猫儿崽!”徐祖爷笑着说道。
尽欢点了点头,“那它的伤好了吗?”
“看着纱布已经不沁血了,等明天你自己看吧,我一靠近,母猫就凶得不行!”徐祖爷回答道。
尽欢在首都这么些天,心里面倒是一直很挂着母猞猁的伤,想着第一次当兽医,总得知道知道疗效怎么样。
再说了如果母猞猁抗不过来,要教会小猞猁野外生存,也是一个大工程。
说曹操曹操到,母猞猁叼着一只野兔,从院墙上面一跃而下,看来这伤确实好得差不多了。
母猞猁把野兔扔到了小猞猁的面前,兔子比小猞猁足足大了一大圈。
食物链的阶层不一样,吃肉的总是比吃草的性情凶猛。
没一小会儿,小猞猁就咬断了兔子的喉咙,染了一嘴的血。
尽欢洗了洗手,拎着药箱子,慢慢地走到了母猞猁的身边,“我是来给你拆纱布的,你不要紧张哈!”
母猞猁看了尽欢一眼,又躺了下去,尽欢小心翼翼地拆开了纱布,果然伤口已经完全愈合,结了疤痕。
“你的伤已经完全好了,明天你就可以带着你的孩子离开了!”尽欢跟母猞猁说道。
周广川看着尽欢的行为一脸惊讶,“首长,怎么山猫在小鱼儿面前那么温顺啊?”
“畜生跟人一样,也是讲眼缘的!这就跟你见着有些人就觉得很舒服,不由自主想跟他亲近,是一样的道理!”沈云旗觉得这跟尽欢福缘有关系。
晚上徐祖爷准备的火锅,早上炒好的料,加上炖了一晚上的骨头汤,直接往太极砂锅里面一倒。
把砂锅放到了炉子上,摆上肉和菜就可以开吃了。
“祖祖,你哪里买的牛肉啊?”尽欢发现了牛肉和毛肚惊奇地问道。
徐祖爷一边下菜一边说道:“村里的一头牛老了,干不动活又不吃食,所以大家决定杀了吃肉!”
“杀出来的肉没送收购站嘛?”尽欢对这个倒是好奇。
虽然牛很瘦,但肉肯定还是挺多的,村里的人不可能全分了,肯定是要卖一部分的。
“怎么没送,收购站的人嫌牛太老,就只要了那些大块的好肉,边角料都带回来了,你不是喜欢牛羊肉嘛,我就买了一点!”徐祖爷给尽欢夹了一块毛肚。
毛肚跟一般的毛肚一样没什么区别,还是挺好吃的。
牛肉就比较差强人意了,肉质太老,有点塞牙,切片涮火锅不怎么好吃。
但徐祖爷放在锅底的牛排骨就更好,炖煮了一天一夜,肉已经软烂了,沾满了红亮亮的红油,啃起来特别有滋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