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伸手去捏眉心,看这架势,战斗一时半会儿还结束不了。
事情转变得很突然,程甚至没看清约翰是怎么受的伤。等他回过神来,约翰已经捂着左肩膀靠在树上了。
场面一下子变得混乱,谁都没有想到攻击会真的发自内部。
程飞奔过去查看约翰的伤情,这一刀扎得很深,鲜血顺着约翰的指缝沥出来。
约翰看着他摇摇头,意思是没伤到关键。
他揪住彼特的衣领。
“小子,你进来的时候是不是没人教过你规矩?”
彼特正欲还口,程不给他机会,臂肌骤然收缩,将他牢牢扣在领子拧成的绳套里,一手迅速探向身后,从背包里抽出钢刀直直刺入彼特左肩胛。
他下手有分寸,避开了肩胛下的动脉网。却不想轻易便宜了这小子——他一把抽出舔了血的钢刀,彼特“嗷”的一声还没冲出来,钢刀又准又狠,再次刺入刚才的血口。
一时间所有人都安静下来,只剩彼特的呜咽声哽在喉头。
“这就是规矩。”程冷冷地说。
当好一名卧底的守则,是尽量不与人起无谓的冲突。
冲突容易让对方心有怨气,怨气化为关注,就容易发现蛛丝马迹。
只有神仙才能天衣无缝,程并不是神仙。
他这样做,一半出于理智——彼特非善类,如果不警示他,他会更加嚣张;另一半出于情感冲动。
这支队伍本身的性质是黑色,但他无法否认,其中也有黑白交织的灰色空间。约翰于他,不是好朋友,他们还没有亲密到谈心,但约翰不在那个黑色漩涡里,他在程定义里的灰色空间。
约翰适机扯开嗓子,声音里透着疲惫,“大家还是分散开吧,现在的局面乱作一团,谁都不相信谁,谁也顾不了谁。万一一会儿又出一两条疯狗,用不了二十九个小时咱们都得交待在这儿。”
程好一会儿才反应过来,约翰是故意受伤?——是了,只有这样才能促使所有抱团的人分散开来。
天色渐朗。黑夜里的不安没有蒸发,相反,危险和困境被清楚甄别、坐实。
刚刚还围团的队员现下已四向深入林中,只剩他和约翰,还有伤口淌血的彼特。
程看一眼那个伤口就觉得疼……他小时候并不是勇敢的人,且痛感低还晕血。虽然现在麻木很多,依旧达不上无畏的境地。这个伤口要放在自己身上,他心里哆嗦了一下,冒出来一个词:回刀肉。
彼特哑着嗓子,“好样的,真是好兄弟。”他咧开嘴,笑得像一只怪异人偶。
约翰直起身走到彼特面前,面无表情地站定。
“还想来一刀?”彼特哈哈笑着问。
约翰不理他,伸手握住吸在肉里的刀柄,停一两秒钟,让彼特刚好明白自己想干什么的时候再猛地把刀拔出来。
程确定,这一回彼特在紧张状态下感受到的疼比刚才还没反应过来的时候,更疼。
约翰没有给程品味的时间,他用手肘撞一下程,示意他:现在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