窗外的太阳极为明媚,透过薄薄的窗帘,洒在了屋子的每一个角落,照亮了这间干净简洁的房间,也让疲惫的我从睡梦中睁开了双眼。
我望着那雪白墙壁上的光斑,打了个哈欠,忽然感觉有些烦躁,于是用被子蒙住了头。
我很累,很困,因为昨夜的我又忙到了凌晨四点,整理着那些所得的资料,写着那本才开了个头的新书。
我叫余清,余罪的余,清澈的清,一个非知名网络写手,一个对外宣称靠此而活的单身男性。
在外人看来,这是一份很悠闲的职业,真正对的起自由职业这个名词,但如果他们了解我一个月不到一千的稿费的话,就一定会认为我是个混吃等死的二世祖,一定会替我的父母来骂醒我。
但很庆幸,我的父母没有一直训导我,而我的亲戚,也没有指着我的鼻子来骂我。
当然,这并不是说他们满足于我的收入,也不是我的家里多么有钱,足以支持我的这份喜好,而是我一直在对他们撒谎。
我撒谎我这非知名网络写手一个月可以收入一万以上,撒谎这是我的全部来源,毕竟我每个月往家里拿的钱还算不错,所以他们也相信了我,如果不是我没有一本能够拿得出手的书的话,恐怕他们会更相信我一些。
不过很幸运,他们没认为我走在犯罪的道路上,毕竟在他们眼中,我除了梦想不切实际外,也没有别的缺点了。
只是他们不了解,我虽然没有走在犯罪的道路上,但我却几乎每天都在与罪犯打着交道。
因为与罪犯对话,是我的另一份工作,也是我经济基础的保证。
强忍着倦意,我开始起床洗漱。
有时候我会想,人为什么要衣着鲜亮地将自己打扮好才能出门,但想来想去,却也想不出一个结果,或许,爱美是人的天性,除此之外,吸引异性或许能够能够让我们的虚荣心更加爆棚一些。
最近因为父母对我的婚姻大事有了想法,跟我说过几次,故此在此压力下,抽的烟或许多了一些,导致咽炎又犯了,让我刷着牙就忍不住开始干呕。
抽烟是高中开始的,那个时候老实的不得了,总会被欺负,后来在别人递给我第一支烟后,忽然觉得自己自信心爆棚,久而久之竟在这种情况下交了许多的朋友,以至于曾经想要欺负我的人,竟渐渐的变成了我眼中的小丑,于是这个习惯也被保留了下来,虽然这对我的身体并无益处,虽然那些人早已没有了联系。
洗漱完毕,穿衣,想着今天要见的人,我放弃了自己最爱的休闲装,穿上了昨日特意买的偏向于牛仔的服饰,打车去往了警局。
一路上,司机看我眼神都略带惊异,见我不说话,实在忍不住开了口:“小伙子,你穿成这样,确定去警局?”
“嗯,这样子很不正式是吧,其实主要还是这个帽子的问题,您看我摘了就好了些。”嘴角上挑,我笑着摘去了帽子,可我却忘记了自己已经将近两个月没有剪过头发了。
果然,当他看到我的长发以后,一句话也不说了,安静的开着车,神情专注的仿佛在押送的一个犯人。
的确,两个月没有剪发,让我看起来实在不怎么利落,如果不是因为我的头发太长的话,我相信他一定会觉得我是一个正经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