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仪礼·少牢馈食礼》记载,祭奠死者时的祝词,主要于祭祀之际,由担当“太祝”的官员,用以告知死者前来享受生者奉献的祭品。到了汉末及曹魏时期,在祭奠逝者的祝词里面,还夹杂着对死者生前德行的赞颂,像这种“赞”应属于祭奠祝文的延伸吧;另外,在汉代帝王将相的陵墓中,隶属祭祀祝辞的还有一种“哀策”。据《穆天子传》记载,周穆王妃子盛姬死后,便有“殇祀而哭、内史执策”。那么像这种用于祭祀的策,本来是记录赠送祭品的情况,后来竟然写上了表达哀思的文字。其实,原本就有一种用来追悼逝者、表达哀思的文体,称作“诔”。所以,作为祭祀祝文中的哀策,本应是告知天地神灵的一种物件,竟然拥有了告慰人间生灵的一个“诔”脑袋和一个“颂”躯干,岂不是祝辞的本末倒置吗?只是若溯本清源的话,汉代太祝在祭祀时的哀策,应当属于姬周时期祝文的延续吧。
毋庸置疑,凡用于拜谒神灵祖宗的文理词章,不但都要虔敬诚实,更要求必须问心无愧啊。所以祈祷文,贵在诚惶诚恐、毕恭毕敬,而祭奠文,则不仅要恭敬诚实,更需要充满哀伤。这就是“祝”,作为一种文体,所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和起码要求吧。由此,班固的《涿邪山祝文》应是祈祷文中“诚敬”的典范,而潘岳的《祭庾妇》则是祭奠文中“恭哀”的楷模。
综上所述,通过例举祭祀性文体中不同种类的杰出作品,关于“祝”的大致形式和具体内容,即刻一目了然也。
那么何谓“盟”呢?在《释名》(作者刘熙字成国北海人生活于东汉桓帝灵帝间曾师从郑玄)一书上,是如此解释的“盟,明也,告其事於神明也”。若结合具体仪式解释就是:在祭祀神明的仪式上,一般须用珍贵的祭器盛上红牛耳和白马血献祭,而主持这种仪式者,所要郑重宣读的文辞就是“盟”。远在夏、商、周三个王朝时代,并没有盟誓的仪式,在类似情况下,只要有一种公开化的约定之后,便可以保证如约实施了。进入姬周时期,尤其当礼乐开始败落之后,反而盟誓愈来愈多了起来,甚至出现了要挟性的契约盟誓。所以这一阶段,在会盟仪式上,前面首先出现了鲁国曹沫,持刀胁迫齐桓公;而后面便有了赵国毛遂,按剑要挟楚考烈王;甚至在秦昭襄王与南夷盟誓时,竟然还写上了“秦犯夷,输黄龙一双;夷犯秦,输清酒一钟”类似儿戏的约定。于是,待到汉高祖分封诸侯时,还出现了“使河如带,泰山若厉。”这样内含诅咒的《封爵誓》,也就见怪不怪了。然而,任何信誓旦旦的“盟”词,只有共同坚守道德仁义,才有可能善始善终;如果道德败坏、仁义丧失,任何形式内容的盟誓,都必定属于欺人自欺的蒙蔽骗术而已。所以任何国家民族的兴亡更替,都在于事在人为的是否符合道德仁义的中正典雅,而与海誓山盟没有一丁点关系。例如:汉未臧洪讨伐董卓的《酸枣盟辞》,曾经是何等的慷慨激昂、气贯长虹啊!而晋代刘琨的《与段匹磾盟文》,也写得肝胆相照而又坚贞不渝,但他们的盟誓没有挽救东汉与西晋的灭亡,反而当初一起盟誓的人们,却反目成仇。所以说,若言不由衷且言而无信,“盟”又有何用呢?
单论“盟”这种文体,书写时必须要说明所处背景的轻重缓急,务必坚守仁孝节义的道德准绳,需要用同心同德、同生共死,来祈祷神明监督,并请求苍天作证。因此书写“盟”时的态度,必须诚实真挚,其文理词章,唯求恳切感人。这样才是“盟”的大概内涵吧。由此可见,这种文体其实并不难写,而难在言行一致,尤其难在落实到行动上面。毋庸讳言,在此特别忠告今后举行盟誓的君子们,务必以历史为鉴啊!还是坚守忠信节义的道德自律吧,不要妄想单凭“祝词盟誓”就能得到天地神灵的惠顾垂青啊。
总而言之:祝盟遵循的本则,就是“心意恒敬、智慧甚明”。只有虔敬诚实,才会肃穆庄重,也才能够写出感人肺腑的词句篇章。晋代以来,祝盟文策,华而不实,徒有绚烂色彩;他们若是真心渴求幽冥神灵的垂青惠顾,首先要无愧于天地祖宗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