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外上述情况,特别需要指出的是:作为警戒作用的敕文,还有一种在诏策中属于临时起意或急需使用的类型。例如《穆天子传·卷一》中记载:“丙寅,子属官效器。乃命正公郊父,受敕宪。”其大意是讲:丙寅日,天子让随行官员核查礼品器物,并让正公大臣郊父制定敕令章法。这里所说的大概就属于一种应急使用的戒敕文吧。魏武帝曹操曾经说过,敕戒命令必须针对具体事务,并且绝对不能违背,这不仅是懂得敕戒文的刚要,也是通晓军政管理的关键啊。到了晋武帝司马炎时,竟然把敕戒文当成了警戒官吏的通用文告。例如里面不仅教导都督如何带兵,而且提醒州牧督查手下官员,还有警戒郡守体恤百姓疾苦,甚至命令各级将领加强边防等等,类似这样一些文书敕令,简直如同古代训典,可谓包罗万象了。
其实,若单论“戒”,其本义应该是“慎”,而不完全等同禁止和严惩。《尚书•大禹谟》中夏禹有一句话:“戒之用休,董之用威。”(根据前后文,其意大致是:针对懂得规矩的人们要用赞美,来戒备他们犯错误;而对不懂规矩的人们,必须要用威望予以征服。)其实,凡人世间,对“君、父、师”三者恩德的报答,即没有条件可讲,更没有极限要求。《国语•晋语一》记载:“民生于三,事之如一。父生之,师教之,君食之。”也就是这个意思。比如汉高祖的《手敕太子》和东方朔的《诫子》,他们作为临终前的遗书,其表达内容基本一致。自东汉马援的《戒兄子严敦书》以后,宦官名仕之中逐渐出现了祖训家戒。例如班昭的《女戒》7篇,足以堪称所有家庭教育的傅母和女性教师了。
那么何为“教”呢?教者效也,就是比较而效仿,也指讲出来让大家跟着学习或照着样子去做。在《尚书•舜典》中,舜帝的司徒契提出了一个“父义、母慈、兄友、弟恭、子孝”的“五教”学说。所以,后来的王侯大臣,凡传播这样五种德行的也称作“教”。西汉郑弘任南阳太守时,他撰写的教化政令(遗失而内容不详),因为道理清楚明白,曾被后世称颂。汉末孔融做北海相时,像他的《告高密县立郑公乡教》一文,虽然文辞写得雅丽,但实际治理效果据说很差,这是教令与现实不相符的例子吧。再如诸葛亮的《答蒋琬教》《教与军师长史参军掾属)等,内容详约适当;庾翼的《与僚属教》等,态度明朗果断。他们都是道理讲述得当而文辞中肯,应属于优秀的教令了。像他们这样一些在义理和文辞上都十分中正的教诲,应该是这种文体的佼佼者。在上述“教”的文体之后,还有一种喜好言论“命”的文体。例如《诗经•大雅•大明》上有一句话:“有命自天,命此文王。”(大意:文王称帝,系天命所在。)由此可见,自古以来明确各自的“命”,其实非常重要。但是,《周礼•地官•师氏》中却说:“师氏掌以媺诏王。”其大意是讲:掌握教育的官员要将美德诏诰君王。由此可见,那会儿下级官吏,也可以如同古代上天一样诏诰君王啊。所以说,人们一旦开始重视诏诰文书,反而一定会不再敬畏尊崇天命。这也正是古今世间的一大变数啊。
总而言之:皇天后土统治天下,依靠的是发号施令,而世间民众敬畏诏诰,务必谨严还要坚决执行。君王禁忌丝言声麻,民生才能如影随形。普照大地有诏诰,滋润万物是敕教;义理升腾辞化雨,君临上界自重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