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晨第一束阳光从实验室光洁的玻璃上反射进装着宋卿血液的试管里的时候,方军医终于将所有的检查都做完了。
“少将”方军医欲言又止
郝煜心中一慌,“怎么样?”声音疲倦又干涩。
“这位,可就是您寻找13的原因?”方军医大着狗胆问道。
郝煜冷着脸恩了一句。
“确实有13的残留,已经深入血细胞,几乎已经长成了一体。不仔细检查,一般仪器都查不出来,融合度极高,与当年救下来的那些实验体,完全不是一个层级。”
“对她的身体有影响吗?”郝煜脑海里闪过那小丫头强忍着疼痛的一瞬间,心里就忍不住一涩。
“少将,细胞太少,而且只是表皮细胞,我也很难检查,如果要细察,必须要骨髓细胞。如果您有空,最好带那位过来一趟,您也知道,巧妇难为无米之炊,这点细胞,真不够”方军医看郝煜黑着脸,几十岁的人了,都差点哭了。
郝煜揉了揉眉心,“算了,下次再说吧。”郝煜收了那一叠检查报告便离开了。
回到嘉园,小姑娘已经起了,坐在阳台的吊椅上,阳光照在她的皮肤上,郝煜甚至可以看到她脸上细小的容貌。
他的小姑娘,真的很美。
宋卿在看书,穿着一条白色的长裙,娴静的模样让郝煜恨不得将她搂在怀里亲到地老天荒。
她察觉到有人,一抬头,郝煜便弯下腰,在她的唇上落了一个吻。
“怎么回来了?”宋卿诧异,这几天他不是应该很忙的吗?
郝煜瞥了一眼宋卿的书,是一本法国著名音乐家的手记,全法文。
“看得懂?”
“自然。”宋卿笑,竟然生出了点颇为得意的想法。
“真厉害。”郝煜摸了摸她的脑袋。
宋卿似是想到了什么,从卧室中取出来一把吉他,是生日时郝煜送的那把。
宋卿弹了一首著名的法国情歌,悠远又长情。
她很少在别人面前弹琴,上一次是因为念安。这一次,是为了郝煜。
更加的紧张。
“好听吗?”她问。
“非常棒。”郝煜从不吝啬夸奖她。到底还是有了小姑娘的脾性的,宋卿笑的淡,但是眼底都是满足。
“走,今天陪你。”郝煜看小姑娘的目光都积聚在吉他上,忍不住抬上将吉他收了起来,然后便是一个深吻。
“晚上有个酒会。”
“没事,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