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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霄似是很意外秦执这番话,半晌摇了摇头,“秦总想为美人一掷千金,方法多的是,可不能打这件旗袍的主意。”
“这么说吧,我蓝家不缺钱,蓝颜又是我蓝家养女,旗袍是物归原主,而且我父亲特别喜欢这个养女,老人家一把年纪了,女儿过世,这件旗袍就算作慰藉。”
“这位美丽的小姐,如果你真是蓝颜粉丝,应该也希望她的遗作留到她家人手里吧。”
蓝霄说到最后,一双锐利的眸子看向盛欢星,眼角的刀疤明显。
盛欢星没有丝毫畏惧地与蓝霄对视,淡定从容,“蓝先生说的句句在理,旗袍是应该留到家人手里,不过我想问蓝先生,时隔二十年,你如何证明这是蓝颜遗作?”
“我听说当年百鸟朝凤旗袍一经面世,仿品无数,真真假假,不是行家,恐怕会分不清……”
她不管什么蓝颜遗作,她只知道旗袍是她妈妈的遗物,自然要留在她这个女儿手里!
也许这中间出了什么差错,她妈妈这件仿品旗袍被当成真的了……
一定是这样。
盛欢星只能抱着这个侥幸,希望能因此拿回她妈妈的旗袍。
蓝霄有些诧异地盯着盛欢星,“在蓝市,至今没有哪个小辈敢这么质问我?我还以为这位美丽的小姐是个需要男朋友花钱来哄的主儿,看来我又一次眼拙了。”
秦执三次听到蓝霄称呼盛欢星都加上美丽二字,心口微微不舒服。
男人说女人美丽除了赞美,就是见色起意。
盛欢星不管蓝霄说什么,只道,“请蓝先生证明,旗袍是蓝颜遗作!”
“好!”
蓝霄爽快应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