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这会儿码字,写后天的,是最合适的。
若是写的顺利,一小时完成,就更好了。
有存稿,最好了。
陆慢慢笑道:“去吧,早点写完,也好省心。”
不然出去玩,一直惦念要码字写书,未免也太可怜了。
陆萌萌回到自己的小屋,打开电脑,也不找人拼字,自顾自的闷头写。
闷头写就是有一点不好,容易走神。
不过这也没办法。
走神也比和人一起拼字好。
拼字的时候,写的太水,因为要和人拼谁写的快,难免就会让人加紧速度,写出来的内容就……
水。
再加上陆萌萌写的内容已经到后期,更需要斟酌一些情节和词语,所以,拼字已经不适合她。
准备晚上十一点睡觉,所以还有两个小时的时间。
两个小时,怎么也能将这四千字写出来。
这是后天的内容,写完之后,两天无忧。
陆萌萌认真的在想情节,在努力写出自己心中所想,将自己这本书最完美的结局写出来。
大结局,陆萌萌喜欢美好的。
看书看得多,就会很讨厌那种到最后不完美的。
例如诛仙这本书,就是最典型的例子。
简直不给人活路!
看到这样的结局,就算脾气再好的人,怕是也会发火。
陆萌萌用两个小时,将这四千字写完。
呼~
她写书有个特点,就是不喜欢二次改。
也就是说,怎么写,怎么发。
这也就造成,她在写书的时候,会格外认真。
而且,在写的时候,会经常读一遍上面的话,也当做是检查。
陆漫漫推门,道:“时间不早了,赶紧睡觉,明天七点钟准时起床,听到没?”
陆萌萌晃了晃手机,“已经上了闹钟。”
陆漫漫笑道:“闹钟没弄错吧?”
“弄错一次就够了!再弄第二次,岂不是傻子?”陆萌萌嘴角抽搐,对于这件事,她真是恨不得这辈子都不要再提及。
陆漫漫转身回屋,陆萌萌关掉电脑后,给手机充上电,便进入梦乡。
是的,写书写累了,脑袋挨到枕头,最多十秒钟,她便睡着。
真是令人羡慕的睡眠。
第二天闹钟响,陆萌萌精神奕奕的起床,并没有赖床。
“喂,英俊哥哥,你起来没?东西都收拾好了没?”陆萌萌醒来第一件事就是给凌英俊打电话。
“我已经醒来,正吃早饭呢!”凌英俊笑道。
“那行咯!我赶紧起床洗漱了。”陆萌萌笑道,便挂断了电话。
陆萌萌又给佘晓东打了个电话,得知她已经出门朝着她们这边来,便也放下心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