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内人民有敢违犯藩王的,由亲王区处,朝迁及风宪官不得举问。这时的藩王是列爵治民,分藩锡土。亲王所居城内布政使、都指挥使及其以下职官,除每月初一、十五一定要到王府候见外,亲王可以随时召见他们。
亲王遣使可以直达御前,敢有阻挡者,即以奸臣论处。风宪官以王小过或风闻亲王大过奏闻,即以离间亲亲关系罪处斩。纵使藩王真有大罪,亦不得加刑,只能召到京师,由皇帝发落,重则降为庶人,轻则当面申饬,或遣官谕以祸福,促使改过自新。
燕王身为北地藩王,只能用权势熏天四个字来形容,北平就是国中之国,而这里权威最大的就是燕王府。
朱高煦研究过燕王府的资料,也询问过燕王府的老人,这种情况知道洪武二十五年才有所改观。到了皇太孙朱允炆册立,则更加的想要削弱藩王的权势。
现在的京城,御史敢参劾藩王,洪武二十五年以前,谁敢这么做?一个离间皇家亲疏的帽子扣下来,抄家处斩也不是没可能的。
洪武二十五年,皇帝在奉天门谕群臣,再次强调皇亲除了犯谋逆不赦之罪,其余的罪,均由宗亲会议,报请皇帝裁决,有关部门只许奏闻,不得擅自逮捕。
若大臣行奸,不令王见天子,私下使人致王罪而使王遇不幸的话,则天子必定是昏君,其长史司并护卫司可行文五军都督府索取该奸臣,都督府应捕奸臣奏斩之,并族灭其家。
朱高煦着重的研究了这一条,因为这就是自己的父亲燕王打出旗号的根据,清君侧的理由。由北地起兵,靖难之役的开始,大明天下换了皇帝。
郡王子孙才能堪用者,考验授职升转,这个时候诸王的子孙是可以当官的。这些规定都足以使藩王直到作为天子耳目、监督地方的作用,尤其是当朝无正臣、内有奸恶,亲王有权训兵待命,等天子密诏统领镇兵讨伐。
朱元璋制定非常详细的藩王为皇室屏障的策略,甚至关键时候,准许遍地的儿子起兵勤王。这也是为什么朱元璋生前没有削藩的一个重要原因,在他看来,只有如此大明江山才能永固。
不过朱高煦知道,朱元璋的这种想法,有一些想当然了。如果太子朱标不死,或许能够维持几代的稳定,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血脉的疏离,形成汉代的藩王之乱,那是一定的。当尾大不掉的势头形成,削藩就势在必行,造反也就是势在必行,这是分封制本身的缺陷。
为了保证藩王的权势,经济上,藩王不仅终身有俸禄,而且待遇很优厚。岁禄单是米一项,即达五万石,是正一品大臣的五十倍。此外,还有册封、宫室、婚姻、丧葬等费用,并给予厨役、斋郎、铺陈等杂役人员。
单单是这个规定,就造成了明朝后期的国库,光是支付皇室子孙的俸禄,就已经是捉襟见肘了。更不要提养兵作战,赈济灾民,使皇室的子孙成了大明朝的蛀虫。
藩王的权势第一次得到削弱,就是在洪武二十五年,皇太孙朱允炆的地位确立之后。
从在外诸王府大兴土木、擅役工匠,靖江王府官欺凌指挥耿和等等问题中,皇帝朱元璋渐渐感到藩王权重对皇权是个威胁,特别是皇太孙也曾问他:“虏不靖,诸王御之;诸王不靖,孰御之”。
所以洪武二十五年又规定:不许亲王同时朝觐,只能一个亲王来朝,平安回到封国后,派人以书信方式报给其他亲王,才能来朝;而且进京朝觐时,留京时间不过十天左右,即遣返封国,以防止藩王与朝臣的勾结。
又规定:亲王王子要入侍,这更是含有人质之意。后来又规定:王府废除王府的相傅,升长兄司为正五品,长史由皇帝亲自选派,若王有过,则诘问长史,即长史有监督、规劝藩王之责。
到了这两年期,很多藩王虽有藩号,但已是列爵不治民,分封不锡土,食禄不治事。王国文官由朝迁选派,犯法时依律审判。王国百姓有侮慢王的,亦要解京审问明白然后才能治罪,以防止王对封地内官民的控制。
经济方面则删除了王府若有兴建工程,有司即时由王所居的城中市户差付,不得稽延这条;亲王的岁禄亦减为万石。
身在北平的朱高煦心里十分的清楚,这些政策或许对其他的藩王有作用,但是边地的藩王作用实在是有限。尤其是北平的燕王与宁王,因为这里面并没有提到一个最重要的东西,那就是军权。
无论在什么时候,手握兵权,才有说话的全力,战场上打不赢,说其他的都没用。这也是为什么朱允炆一直视燕王朱棣为眼中钉肉中刺的原因,不过不敢动燕王的顾忌也是兵权。
“王爷,前面差不多了,世子殿下唤王爷一起入城!”马三宝见朱高煦发呆,走了过来,小心翼翼的说道,他知道朱高煦这种状态的时候,最是不喜欢被人打扰。
从幻想中回过神来,朱高煦点了点头,其实削藩本身是对的,这一点朱高煦赞同。朱棣登基以后,也是在不断削弱藩王的权力。不过朱允炆的一些做法,实在是过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