鬼眼走上来两步说:“我距离小慧最近,发生车祸的时候,车主本来想开着车跑,被我拦住了车,可没想到她的速度太快,下了车后,愣是在我眼皮子底下把车牌摘了,然后一转眼就不见了,我想追,却不知道往哪追。”
血月也走过来说:“动作这么快的人,一定是一个高手,想要为小慧不是那么容易。”
血月不说话最好,说出来的话不耐听。要是换作平时,我肯定要跟她吵起来,现在我没心情理她。
其实她说的也对,能在鬼眼的眼皮底下溜走的人一定是一个高手。他妈的,修道的人就那么万把人,还都他妈的是高手,还都他妈的让我给碰到了,真他妈的扯蛋。
我没理会血月,而是问鬼眼:“你有没有看到车主的样子?”
他微微仰起头,有些难以启齿的说:“看是看到了,但我总觉得自己看花了眼。”
我说:“看到什么直接说出来,不要吞吞吐吐的。”
他说:“我看到车主有一个女人身子,却有一个梅花鹿的头,与她四目相对的时候,她还对我不停的眨眼睛。”
我擦啊,鹿头女人身,难道世上还有妖怪不成?我觉得不可能,要是有妖怪的话,这个世上早就没有人了,全他妈变成了妖怪。
我要是没猜错的话,这个女人为了让鬼眼记不住她的样子,戴了一副梅花鹿的假面具而已。
“你们几个,快把现场围起来,不要让嫌疑人跑了。”突然一个一头约三十厘米长发的邋遢年轻男子出现在我们身边,他吩咐着跟来的几个警察做事。
他能吩咐警察做事,说明他也是一个警察,而且还是一个上司。
我看了一眼,觉得这个警察好怪,他的头发很长,却疏于打理,搞的跟鸡窝似的,看似好长时间都没洗过头了。另外,他的胡子也很邋遢。
然而让我更惊讶的是,在这将近四十度的大白天,他竟然穿着一件军绿色的有洞的破厚大衣,大衣没有扣扣子,可以看到他里面还穿着一套西服,里面的白衬衫都被他穿成黑泥了。
他的穿着,从头到脚只有他的皮鞋还让我看得入眼,擦的那叫一个亮。如果衣服也跟皮鞋这么干净利索的话,身材稍瘦的他看起来还蛮帅的。当然,前提他必须进行长时间的洗剪吹。
他看见手下人已经将这里围起来后,指着我们几个说:“被围起来的人都不能走,要配合我们做笔录。”
他转过头看了下马路上的血迹,用犀利的眼神看着我说:“尸体呢?”
说实话,看到警察我有些懵,因为他们让我想起来杀马代夫的事情。我现在是一个全国通缉的要犯,不说逃跑吧,但也不能往警察堆里扎,这等于是玩火,搞不好会引起****。
“我们也不知道尸体去哪了,你问问别人吧。”臭婆娘替我回道。
他没有理会臭婆娘,而是贴近我的身体,上下打量着我说:“你不说话,意味着你可能认识死者,也有可能你认识车主。”
他转而喝道:“来人啊,把他给我带回警局,我要好好的审讯他。”
我擦啊,这家伙也太牛叉了吧,就因为我没有回答他的问题,要将我带回警局。不行,我不能跟他回警局,万一我杀马代夫那事暴露了,我这辈子完了。即便我能逃脱,但……
臭婆娘突然拉住我的手说:“回警局也没事,咱们看热闹的人把知道的全说出来,之后就可以出来了。”
我听明白了她话中的意思,就是让我死不承认自己认识小慧,不然事情就麻烦了。
我无奈的对这个队长说:“好吧,警民一家,协助警察办案是我们公民应尽的责任。”
他从破烂的大衣兜里掏出一根烟,长长的吸了一口,吐出来之后说:“我们第一次见面,就想跟我套近乎,看来你身上有料啊。”
他话音刚落,我就被两个警察带上了车。妈的,我是发现了,在这个怪队长面前,一定要小心说话,不然就是局子里有请。
“你们凭什么抓我老大,快把我老大放了!”肥仔望着我大声喊道。
“老大?”这个队长轻哼一声,然后猛然间拔出手枪,对着他们说:“我怀疑你们是不法分子,全部跟我回警局接受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