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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帝都洛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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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细细腾出藤筐,将翡翠珠宝藏于暗格。2大箱金块堆在里间,若暖日明霞光灿,入眼处皆是金光流转。容华的眼珠子叮当一声掉在地上,我懒洋洋地朝他勾了勾手指,要多少取多少,这年头黄金是相当的值钱,一般平民怀里只揣得几串铜钱而已。

我叮嘱容大管家保密:财不露白,切记切记。

当工人将最后一株白梅小心翼翼迁至到后院之时,已是晚冬。满园的梅花竞相怒放,风摇白梅朵,香染东苑阁。我趴在窗前,欢喜满怀。

容华痴痴地站在梅下,抬头,就能看到隐于东阁的娇俏倩影,西风不时送来娇声软语。他痛苦的闭上眼睛:从手执玉佩的那日开始,他就知道,这个有着绝世容颜的女子已经不是他能够执手相望,不是他能温柔地倾述思慕,更不是他能够软香惜玉枕满怀相守一生的人。而今夕,站在她身边的伟岸男子是否正与她相拥看梅,是否温柔地捧起她娇羞的小脸,又是否正山盟海誓蜜语甜言?

而他,唯有独立西风,默默地偷看她一角侧影。

从此后,他只能做她身后的影子,只要她还需要他,他就心甘情愿,趋之若鹜,永不相离。情字一字自古从未有缘由?

风过,梅落无声。

新府招募了不少男仆丫鬟。我刷刷写了2个大字:金、玉。字迹歪斜,惨不忍睹。容华探头问我何意?

我嘿嘿一乐:“男仆一律起带金的名字,丫鬟就带上玉字。”

雷蒙不屑地白了我一眼:“俗人。”

“不俗不俗,容华反驳:所谓金玉满堂,好彩头!”

我悄悄对他竖起大拇指。

鉴于丫丫与小七有乱七八糟的私情,我也不再敢使唤她。丫丫烧的一手好菜,我就让她打理厨房膳食,拨上几个小丫头几个烧火工,俨然也有一方小管家的派头。

于是我的身边新添了2个俏丽的小丫头,一个14,一个13,年长的唤玉色,长的温柔可人,生的一双巧手,刺绣剪纸栩栩如生;稍小的唤玉画,写的一手好字,似是哪家大族撵出来的,知书达理,颇讨我喜欢。

当然,某蒙的身边我也派了2小厮过去伺候,金熙,金旺,一对堂兄弟,说是安徽人士,家里遭了水难,逃到洛阳安生。

一张嘴一口徽话,搞的雷蒙一个头两个大。

终于新居迎来了今年的第一场大雪。

午后,阳光 逐渐暗淡了色彩,有无数的阴云层层叠叠,追逐天际;寒风穿过光秃秃的树丫,呼啸而来。我正坐于一株白梅树下,听雷蒙拨弦弄琴。

料不到他居然还藏有这一手,一曲《凤求凰》情深意长、缠缠绵绵(当然曲名是他解说的,我对古代音乐一窍不通)。

饶是不懂,但是我还是从心底能感受到曲音酴醾,婉转萋萋。雷蒙衣袂飘飘,黑发飞扬,偶尔露齿一笑,刹那风华倾城。

低绵的琴音刚尽,蓦地,他右手一扬,弦生颤颤,铿锵入耳。好一曲十面埋伏!

海梅半白柳微黄,冻水初融日欲长。琴动,云动。

漫天的雪花夹杂着无数凋零的白梅突如其来扑满怀,风起云涌,天地变色。我讶然望着雷蒙——原来这修长的十指竟能够在轻拢慢捻间震撼天地,翻云覆雨。

雷蒙一手夹起琴,一手搂上我,飞身到东阁。

我呵气成霜,看着窗外的雪慢悠悠,轻飘飘地落满树枝,落满墙垣,落满屋脊,然后极其张扬地铺满整个山庄,冰凌一片。

雷蒙的怀抱很温暖,温暖的让我足够忘记前世的背叛,荒岛长久的孤寂,还有对未来的迷茫和惶恐!他温柔地含住我的耳垂:“蝶儿,快点长大。。。。。。”

穿越的日子过的风生水起,唯独美男数量稀少,我恨恨地在雷蒙的肩上咬了一口。

想起刚才美妙的琴声,竟然让我内心升腾起学一学的渴望。央求雷蒙教我琵琶。我一直觉得只有琵琶这个乐器才能与这个时代交融,——那千呼万唤,犹抱琵琶的场景,让1000多年后的我心生无数的憧憬!

雷蒙咧嘴直乐,点头答应。

玉画听说我想学琵琶,倒是一愣:其后掩嘴而笑,笑的我莫名其妙。

偶然我听到她跟雷蒙说:“公子,若是小姐半途而废,您大可以交由奴婢。” 我的丫头真不简单,看来真是文武双全。

琵琶的头部由弦槽,弦轴,山口组成。

颈部是音柱,面板上有4弦:分别是子弦、中弦、老弦和缠弦。记得张先有词曰:“莫把幺弦拨,怨极弦能说。”估摸着就是琵琶之音色了。

雷蒙教的很轻松,我学的却是很吃力,因为学着学着,他常常会忍不住将我搂在怀里,耳语厮磨一番, 害的我一激动,就全忘记,只好重头再学。

所幸姐姐天资聪颖,磕磕绊绊,断断续续,一段时间后,也能参差不齐地弹上一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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