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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三章 暗鬼(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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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三章 暗鬼(1)

2015-10-14 作者: Jane Eyre

第九十三章 暗鬼(1)

新都的黑夜就是这样让人捉摸不透,仿佛有一只大手,将李天一步一步推向这迷雾之中,直到他溺水,直到他窒息。直到他感到压抑的痛苦完全摧毁了意志。他才真正明白,这所有的一切,只不过是一场骗局。他只是一个被愚弄的可怜的人。

李天现在,就有这种被愚弄的感觉。那熟悉的小胡子再一次出现在他面前,胡尖一抖一抖的,仿佛在嘲笑着他的智商。掌柜的那惊愕的表情,无辜的眼神,在李天看来就像天才的表演。他下意识的用的真气探查一下眼前的这名掌柜的,发现他的身体内竟没有任何真气的存在,空空荡荡的如同一名普通人。这样的情况只有两种可能:一种是,他就是一普通人——这显然无法解释他在这里的原因,要知道李天可是马不停蹄的赶过来的,普通人怎么可能超过他的速度,又怎么可能躲过他的耳目;另一个解释就是,他的实力要超过李天很多。

显然,李天把所有的问题归结于后一个解释,好似在他心中只有这么一个原因能解构所有的疑惑,然而自信的他忘记了一点,这个世界有一种相似的人类,无论从相貌习惯还是基因上都出奇的相似,当然不是克隆人这里可不是科技的社会,我们管他们叫做双胞胎——当然,倘若生的多的话,就叫做多胞胎了。

且不论是叫什么,李天显然是忘记了这一点,他一脸可气的笑意挂在脸上,充分表现出了皮笑肉不笑的精髓,就是如此,让对面的小胡子掌柜感觉到心里一阵的发毛。

“那个,客官,您是住店还是吃饭。”掌柜的脸上的小胡子轻轻向上一挑,颤颤巍巍的说道。他可不清楚李天眼神中的深意是何。他感觉到的,只有一股快要将他冻僵的寒意——那丝丝寒意透过毛孔渗入他的骨髓与心脏。

“别是强人吧?”掌柜的想到了前几天来这里吵着要收购自己客栈的一群强人。

“行啊,不错啊。”李天的脸上挂着嘲讽的笑意,只是不知道这样的嘲讽是给这个他认为是在装疯卖傻的掌柜的,还在给他自己。他只知道,现在必须要表现出嘲讽了,不然自己就真成了傻子。

于是几乎是水到渠成的,李天的嘴里继续的念叨着:“掌柜的演技不错啊,既然敢把我当傻子一样耍,就应该敢报出姓名吧,好让我知道到底是被谁玩了一票!”

李天高挑着眉毛,尽量让自己表现的强势一些。他却不怕这个认为是高手的掌柜的会动手,从沈大哪里他得出了一个结论,大抵爱玩的高手都是不伤人的。他们也许会把你扒光了衣服吊在树林里一整天,但绝对不会直接剁掉你的脑袋;或许会趁你睡着的时候在你的脸上抹上一层粉彩,但绝对不会在你意识不清的时候,用小刀将你的肉一片片的割下来。

他们可不是无趣的食人族或是疯狂的杀人犯,既没有食欲方面的诉求也不需精神方面的慰藉,大抵是些爱开玩笑的人。

显然,李天把这个掌柜的归于此类了,所以才这样的开口。

“既然你要玩,那我就陪你玩玩,哼!”李天深知道尔为刀俎,我为鱼肉的典故,也明白身为一块案板上的大咸鱼应该做什么——诈尸似的乱扳乱跳显然是无用的。不过嘴上配合的唠叨两句却是无碍。

大抵算活跃了气氛。

这个时候,身为另一主角的掌柜的却表现的极不配合了,只见他的脸色一边情,看着李天的眼神,从开始的热情与精明,变作了厌恶且戒备。甚至身体都下意识的向后靠去,右手摩挲的摸向柜台的内侧——那面放在一把没有见过血的西瓜刀。

李天当然看到了掌柜的的小动作,那怕是那一点点的摩挲也无法逃过他的眼睛。不过这样的动作,倒让李天迷糊了,高手需要表现这样维诺吗?显然不用。他们大抵是直接掏出西瓜刀往木质的柜台上狠狠的一砍,然后大吼一声:“敢到老子店里来捣乱!你作死啊!”这就是气势,或者说是高手的淡定从容下热情的迸发。

显然,前面站位略显得失态的掌柜的没有这样的高手气质,这也让李天陷入了疑惑。

“他真的是?高手吗?”李天心里反问自己。易地而处,李天觉得自己不会这样做的。可世界之大无奇不有。相比那虚无缥缈的感觉,李天更相信自己的眼睛——尽管他知道眼睛的看见的也未必是真实,但至少比感觉要好。

如是,李天也不敢轻举妄动了。两人就这么大眼瞪着小眼的对视着。一边是心存疑虑,在看清楚事实之前不敢说话;另一边是……手太短了——手指距离刀柄只有一公分的距离,可就是这不起眼的一公分,让掌柜的无可奈何,面对强人,他根本不敢有大的动作。

两人就这么各怀鬼胎的僵持住了,大眼瞪小眼,微笑对微笑。直到脸皮都笑的僵硬了,依然没有人率先开口。倘若再这样继续下去,李天已经打定主意和这个貌似高手的掌柜的比比挨饿的本事了。可事件往往不会按照人类的意识去发展,许是太过紧张了,小胡子掌柜的竟然体力不支了,他背靠着木质墙壁,身体就这么在李天的眼前慢慢的滑落了下去,直接瘫软在了地上。

正当李天疑惑的时候,只见地上的掌柜的有气无力的半抬着眼皮,一脸苦色的对着李天说道:“大侠!饶命啊!”

李天顿时凌乱了。

金老三从小木屋里出来了,撑起油纸糊起的雨伞,他小心的在土坯路上迈着步子,生怕一不小心踩到一团积水,弄张了他华丽的道袍。

“这该死的长袍!还是以前的一身短打装备好!”尽管金老三口中不停的抱怨,可真要他脱下这身衣服,却是舍不得的——穿着道袍,他是万人敬仰的金大师,脱下道袍,他仅仅是一只见不得光的老鼠。其中的差距不可以毫厘来计,那是极大的。

其实人都有这样的心理,也许你能吃苦,能受委屈,但当你取得成功之后,住上豪宅,开上豪车,身边跟着个美女秘书的时候,你就再不愿回到那个住在“烤箱”里自娱自乐的日子。无论你如何的诡辩,事实就是这样,人都贪于享乐的,追求的大抵是舒适的生活。这一点普通人如此,武者也一样。

显然,金老三就深深的沉浸在这般舒适的生活中,唯一不满意的一点,是宋金提出的,为了作秀,他只能呆在贫民聚集的城东。

这是让金老三大大的不满,却又敢怒不敢的言的事情,官大一级压死人大抵就是如此。

穿过一条坑坑洼洼的小碎路,金老三的背影消失在另一栋破旧木屋里,而两栋木屋,相隔不到一百米。

“老三,回来拉?宋金怎么说的!”金老三一进门,就见一尖嘴猴腮的瘦子走了上来,焦急的问道。

“恩,没说什么,我们按兵不动就好了,今晚派两个兄弟去有间旅馆探探风声。”一边小心翼翼的收起雨伞,一边对那个瘦子说道。

“记住!我不想听到有什么事情发生。”金老三目视着的瘦子,缓缓的说道。那声音,显得格外的严肃。

“下去办吧。”说完,金老三还意味深长的笑了笑。

可他没想到,正是这样的笑容让他的属下曲解的他了意思,从而导致事情完全向另一个方向发展。

“是!”瘦子讪笑一声,缓缓的退下。在转头的一瞬间,他的眼里闪过一丝阴损的神色。

窗外,雨,越下越大。从细毛一般的小雨,变到了瓢泼一般的大雨。粗壮的雨滴密集的打在客栈的房檐上,发出一声声噼里啪啦的声响,直震的李天耳蜗里泛起一层水汽。现在他面临着一个很严肃的问题:这个店,是住,还是不住。

显然,窗外的瓢泼大雨代替李天做出了完美的选择。李天狠狠的腕了一眼瘫软在地上的掌柜的,直到现在,他也不明白为什么这个掌柜会比他快。不过人有的时候还是糊涂的好点,从方才的表现李天已经否定了掌柜的是一名高手的设想。既然如此,他怎么到这里的也就不重要了。

“住店!一间上房,光线要好的!”李天一把揪住掌柜的的衣领,也不敢他是如何的挣扎,就这么直上的把他揪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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