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故人(第三人称)
2016-01-12 作者: 温陵
4 故人(第三人称)
次ri,刘封将徐山郝勇留在卢府中,强令他二人留在家中好好习字练字,自己换上一身粗布衣裳,系着一把普通长剑离开了卢府。3在先秦时期,带剑是贵族的特权,秦汉两代都继承了这一点,纵然只是作为修饰用,一旦临了突发事件,也还是可以给自己壮壮胆的。不过时到今ri,越来越多的人已不把佩剑当作一回事了。像田丰,刘封就从未见他带过剑。这也正是两汉服饰平民化的一种体现,贵族门阀之间虽然都在给自己抬高身价,却在服饰上不可避免的走平民简约自然的风格。只可惜,这一把剑,却远不只是一个仅仅的文化象征,剑的消失,伴之而来的,却是贵族乃至全民尚武jīng神的缺失,让人为之一叹。
在洛阳,刘封并没有其他的朋友,曹昂或许算是一个,刘封却不想这么早与他打交道。
其实,古往今来,世事天象的晴雨表往往都不是那些高堂庙宇里的指点江山,天花乱坠,而是酒楼茶肆里的市井民谣,蠢蠢暗流。
像什么“楚虽三户,亡秦必楚”,“刘秀为天子”,“代汉者当涂高”,还有后来的那个“千里草,何青青”,都是从这里流传出来的。可惜这个时代的茶还只是作为一种药引而存在着,茶楼自然也就不存在了,酒楼却是遍布各个大小市镇的大街小巷。而且很好的一点就是,这个时代的酒楼里从不贴什么“莫谈国是”之类的jǐng语,当然,太过份的话是不能说的,比如“代汉者汉涂高”这样的话。其实就是讲了也不要紧,汉代的官民比例远非是后人所可以想象的,只要你不被人认出来,就不会有人来找你的麻烦。
拐过几条街巷,刘封进了一间酒楼,挑了底楼边角一个位置坐下,随便点了几个时令小菜,又叫了坛酒,解了长剑放在桌上。耳边咕噪着几个兵卒模样的大汉,聚拢在一起高声吆喝着,这会似乎说的是西园上军校尉蹇硕与中军校尉袁绍的最近一场冲突,听得出来,这几位大概是袁绍的崇拜者,言语中对眼下炙手可热的西园军之首蹇常侍居然很不感冒。
时近中午,ri头正毒,街道上行人渐稀,酒肆里的人也渐多了起来。不过更多的却是往二楼三楼里进,像刘封这种带着剑穿长衫而坐在底楼的,竟是这里惟一的一人,眼看着四周各座差不多都满了,就刘封还在一人一座,大概也是他长剑长衫的功劳罢。
刘封也不在意,又听了几段街头八卦,思绪便有了些飘荡,向街道上不时晃过的几个流浪孩童招了招手,拿着一盘烤鸡放在窗台上。那几个孩童该是饿极了,“呼”了一声围了过来,几乎连木盘子都抢了去,相互撕咬着很快的一人手里分得一小块,在那边鼓着腮大力咽嚼着。刘封不由的一阵苦笑,又是一阵的涩然,又将那一盘胡萝卜递了上去。
“这位公子,在下可否与你拼坐一桌。”看得出神,冷不防身后一声音谦然道。
刘封回过头来,随口笑道:“在下荣幸得很。”抬眼看去,却是一个俊秀公子,一身劲服剪裁得体,也系着一把长三尺长剑,面如冠玉,眉细如月眉若星玳,肤sè更是晶莹柔洁,刘封不由的一阵失神,这人好生眼熟!
“是你,你小子?看什么看!”那俊秀公子似乎是认得刘封的,先是升起一阵诧异之sè,随即又转化为羞恼,脸上泛起一抹红晕,看着刘封双眼亦起了一道凌厉之光。
“呃,得罪了!”刘封连忙起身致歉,这么盯着人看确是太失礼了,偏生这个时代好男风还是很流行的,刘封可不想让人误会了。
“哼!”那俊秀公子冷哼一声,却还坐了下来,只两只眼睛却很不友善的盯着刘封看。一旁酒保打个哈哈走了过来,不住的陪笑道着今ri人多,为难二位云云,一边拿着湿布将刘封撤下的酒菜的湿渍擦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