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2章 有山法典
2016-02-12 作者: 追逐斜阳
第32章 有山法典
有山的人口结构在近期内,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原来有山不过是一个人口三百多的小部落,但是随着招募流民计划的展开,还有在集市上归附啸天的白熊部落,和换来的奴隶,啸天发现部落一下子多出好多人口出来。
被提拔为有山内政官的山盘,没几天工夫,就把部落新人口的审查和登记工作做好了,并且把详细的内容记录在木板上,给啸天过目。
这段时间来,部落接收了58名流民,其中女性20人。归附的白熊部落,带来了185人,其中女性50人。新换取的奴隶一共300人,女性80人。这所有人加起来就是443人,比以前有山人口的总和还要多。
现在有山的全部人口加起来,达到的破记录的八百多人,在北方已经算是一个中型的部落了,按理说这是好事情,可是啸天却高兴不起来。
看过山盘提供的信息,啸天揉揉有点痛的脑袋,自言自语,“以前部落人少的时候发愁,现在人多以后还是要发愁,真是麻烦啊”。旁边的山盘见族长陷入了沉思之中,知道他在思考事情。每当这个时候,啸天都是不喜欢别人打扰的,于是轻轻退了出去,把门帮啸天带上。
人口一下子扩张太快,肯定会带来很多负面因素,最主要的就是新旧人口的融合问题。现在时间还短,看不出来。可是如果不及时的制定应对方案,等问题都浮出水面后,那么一切就都太晚了。
现在首当其冲的问题,就是要将有山部落的规则制度化,法制化。在以前有山人的生活中,没有条文化的制度和法规。大家凭借的都是个人的自觉和部落里千百年流传下来的传统,来约束着族人。
随着人口的增加,和人口来源的复杂化,只依靠部落里以前简单和原始的传统来统治,约束新族人,肯定是力度不够的。有山现在需要一个系统的,公平的法制体系,来规范和约束所有的族人。
在新的法律体系内,大家都要遵循相应的规则,如果违反,那么就将受到相应的惩罚。只有这样,才能最大限度的规范部众的行为规范,才能让有山的发展走向一个有迹可寻的轨道上来。啸天把自己关在屋子里整整一天,脑子里反复过滤着以前上学时候学到的法律条文,努力筛选出适合有山此时此刻情况的部分。
1:部落的权利机构,由族长和部落长老组成。族长和现任长老有权提名新的长老候选人,新候选人必须由长老表决通过,半数以上同意者,可晋升为部落新长老。长老在部落中可以协助族长处理部落事情,有建议权和否决权,但是没有决定权。
2:族长有任命内政官员,和军事官员的权利,长老们可以行使否决权。
3:部落每年召开一次部落大会,审评长老们和官员们的工作表现,对于不合格的长老和部落官员,部众可以提出罢免。
4:为维护部落的安全,组建一只专门保护部落的军事部队,数量由部落实际情况决定,族长为该部队的最高指挥官,其他成员未经过族长同意,不得擅自调动部队。
5:部落中,所有正式的有山子民,称为公民,公民享有,人人平等,个人的自由权和财产权受到部落保护的权利,同时公民还会享有部落提供的各种额外福利。新加入的部众称为子民,除不能享有部落的特殊福利外,其余方面同公民待遇一样。在审核考察通过后,子民才能正式晋升成为公民。所有部众不得歧视其他新加入的部落成员,大家必须团结友爱,互利互助。
6:部落所有民众必须忠于自己的部落,不得背叛自己的部落。对于勾结外族伤害部落利益者,将会被处以极刑。
7:在战争期间,部落民众有义务加入部队,保护部落的安全。部落也有征召成年男子为部落作战的权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