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子看他一眼,他忽然发现这个全身没四两肉的家伙,居然有一颗精明贼滑的脑袋。不是吗,和大猩猩那场架根本和什么霸头之争毫不相干,如果不是他那番提前说辞在不知不觉中来了个偷换概念,就算旺迦狄姆输了,人们也未必就会把他视作新霸主。换言之,眼前的结果根本就是他一手促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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奴隶每日的劳作异常艰苦,要戴着手铐脚镣步行十几里到达山中石场,用极其原始的工具开凿山石,从山体剥离的岩石动辄重达几吨,奴隶们要将之切割成规则形状、然后搬运下山,可以想见工作量有多么繁重浩大。饥饿、劳苦,难以下咽的饭食终究还是要吃下去,但这些显然不够,十几天下来,王子已经明显感觉到精神体力都在迅速衰退。看看周围面黄肌瘦的奴隶,长此以往,用不了多久他也会变成这副模样!心里的警钟明确提醒他,这样不行!慢性自杀一般的摧残,最终结果会让他连自保的能力都彻底沦丧!时至此刻,他终于明白马格休斯的提醒,黑猩猩旺迦狄姆已在此做工三年,他为何能保持强壮?是不是与工头一条心,差别已清晰的摆在眼前!
中午短暂歇工的时候,王子看着不远处颐指气使的工头,暗自揣测有什么办法能令现状改观。走过去低头?哼,做梦都不可能!那除此之外……
长着鹰勾鼻子的工头和几个监工聚在一起,在午休时分喝着小酒——那是埃及人最爱的啤酒,麦香味甜,酒精度不高,大多数人都会拿来当饮料喝。笑骂闲聊的时候,周围林子里扑楞楞飞过几只山鸡,工头看到了,哼道:“妈的,要是能抓一只来下酒……”
王子露出一抹自己都没有察觉的浅笑,是,这些山鸡徘徊在石场左近根本不怕人,但想逮住它们也基本是妄想——野生动物的生存能力本就很高嘛!看到这一点他立刻行动,找来两块重量大小都很相近的石头,差不多鸡蛋大小,随后从工地里截取一段麻绳,比一比大概手臂长短,两端分别绑住石块。马格休斯凑过来问他在干什么,王子也不理,等到工具做好了,就站起来目不转睛盯着工头背后的山林。
工头等人注意到这边异样,嬉笑戛然而止,指着他大喝道:“他妈的,看什么看!”
王子根本不理会,忽然就抡起麻绳——这种工具按照学名是叫‘投掷绳’,两端石块负重,用的时候只要抓住麻绳中间抡起来,带动石块一起转动,由此形成强大的回旋离心力,等到力量积蓄到一定程度,乍一脱手就能远远飞出去,从而羁绊捆绑住敌人或猎物。
王子对一切呼喝充耳不闻,抡动绳石越转越快,工头等人都看得有些害怕了:“瓦格力,你……你想干什么?停下!”
忽然间投掷绳脱手而飞,眼看直挺挺向着自己飞过来,工头等人不由吓得尖声掩面,谁知绳石自头顶飞过,下一刻,身后林子里就传来山鸡悲鸣。一只足有四五磅重的大山鸡,刚要扑楞翅膀离开枝杈,就被飞来绳石结结实实打下来!砰然落地,任凭如何挣扎都挣不开绳索捆缚。工头等人看得目瞪口呆,转过头就听到王子冷淡的声音说:“送你的。”
对于他们这种工头小吏,野味绝对是难得一见的奢侈大餐,通常也只有赶上重大节期才舍得去市场买一只,而市场上除了风干腌肉,最新鲜的货色也都死了一两天,论到这种现杀现尝的美味,啧啧啧,除非改行当猎户,否则谁能有这种口福?
从那以后成了习惯,每天都会有山鸡下酒,多余吃不了的还能拿到城里卖钱。工头由此态度180度大转弯,再没有一记闷棍敢抡到他头上,日常劳作更是大把放水,就算什么都不干也不会有人管。享受美味的时候,工头还会凑过来套近乎:“喂,瓦格力,你从前当过猎户?”
“是,当过。”
王子淡淡的应着,他现在俨然成了名副其实的新霸头,只是级别实在要比从前的黑猩猩旺迦狄姆高多了。他要求洗澡,要求住单独的干净草棚,还有每日饮食,用野味换取监工们的口粮,虽然也没好到哪里去,但终究能算是人吃的东西。
数百号奴隶无不投来羡慕的眼光,如今彻底失去地位的旺迦狄姆更是满脸愤愤,没办法,谁让工头为了‘讨好’这个大餐+外块的保障,就开始收拾曾经冒犯过他的家伙,美其名曰为他出气。哼,随便吧,反正事不关己,王子也懒得搭理。
这样的日子过了十几天,石场周围就再也看不到半只山鸡的影子——这些精明畜牲显然是长了记性,纷纷转移阵地跑走了。工头犯愁了,这几天贩卖多余山鸡的钱就足够他一个月的薪饷,这么诱人的外块不会就此说再见吧。他让王子再想想办法,结果换来一声冷笑:“天天吃鸡你就不觉得腻?给我一杆标枪,放我到林子里,保证会有更好的回报。”
工头吓了一跳:“那怎么行?你要是跑了不得害死我?!不行!绝对不行!”
王子一声叹息:“跑?如果想跑早就跑了,这个世上已经没有能再回去的地方,无国无家,我还能往哪里跑?难不成跑进山林做野人么?”
冰蓝色眼中浮现悲伤,工头看着想着,似乎有些动心了:“那……必须有人跟着你,而且……我可没有地方弄标枪,只能你自己做。”
行,自己做。削制木棍,入山捕猎,可是好几次都让跟从的监工闹出动静惊了猎物,所以王子干脆甩开他们。山林回转忽然就找不到人影,监工立刻吓坏了,就在他们满心慌乱要回去报信的时候,谁知王子却赫然扛着一头麋鹿重新现身。
至少有一点大家相信了,他如果想跑的确是有办法跑掉的。几天下来,工头干脆不再让人跟从,因为每到日暮收工时分,他都一定会很守信用的带着猎物回来。
这一天收工后,王子随从队伍回到城外驻地,就发现四处弥漫着一种仿佛过节般的热闹氛围。监工送来晚餐时笑嘻嘻告诉他:“喂,瓦格力,你这个赫梯人听说千万不要哭啊。伟大之王向所有城邦发出喜讯,我们的大将军在叙利亚,把赫梯十几万大军打得哗啦惨败啊!就连你们那个号称‘百人斩’的三王子,嘿嘿,都被我们的大将军杀死啦!”
王子懒得理他,十几万?开赴叙利亚的大军一共只有五万人,要吹牛也该有个限度吧!真要派出那么多人马,国内岂非都要被掏空了……
等等,他忽然心里咯噔一下,看样子拉美西斯打了胜仗是没错的,而自己‘阵亡’也的确没有错……想到这里他不由面色一变,军心!他太清楚一旦乱了军心意味着什么!难道说……是因为自己不在,结果五万人马都被拉美西斯打败了?那么……
王子霍然而起,他忽然想到一个更严重的问题,苏毗乌力一世国王陛下!对于这种出乎意料的惨败父王岂能善罢甘休?十几万?难道说……是父王派了援军?那么埃及人这样大肆宣扬胜利意味着什么?凭海伦布万事求稳的作风,难道他不担心赫梯的报复?还是说……他已经确信赫梯没有了报复能力?!
王子一把揪住监工细问通告文书是怎么说的,援兵!父王果然派出援兵,整整七万人啊,居然也被打被了!而且……竟然是赫梯主动停战!王子的心被彻底震乱了,怎会这样?凭父王的性格怎么可能主动撤兵?那除非……是败到不可收拾,已经到了非撤不可的境地?!那意味着什么?难道拉美西斯不仅打败了他,就连英雄一世的父王也都败在他的手上?!那头让他耿耿于怀的埃及狼,真会有如此超凡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