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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二章 法不救人人自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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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作派一摆出来,凑过来的几人都愣住了。

“谁要算?算吉凶?罢了,就为你们所有人占一课。”

金钱铛铛作响,那几人却不敢再凑过来了。宋人有三好,好饮好赌好占卜,在平头老百姓眼里,会占卦之人比读书人还矜贵,寻常不敢得罪。

不过瞧王冲这年纪,几人还不太信,心头犯着嘀咕,就看王冲要耍啥宝。

“大过,栋桡,利有攸往,亨。九三,栋桡,凶……这是中下卦,还得了恶爻。”

却见王冲手法有模有样(跟顾八尺学的),卦辞随口道来(就只是易经原文而已),这几人顿时肃然起敬,本想夺王冲寝具的念头也打消了,都乖乖地静候下文。

“你们中一定有人将得破家之难……”

王冲这话出口,有人就嗤笑出声,已进了班房,个个都是破家之难,还用得着你算?这小子唬人也不会。

没等他们转念动手,又听得一句“且是直取无术,以至事曲。你们中有人定是讼告无方,反坏了事,正有大祸等着。”

见这几人脸se变幻,眼中凶光消散,代以哀苦迷茫,王冲心道蒙对了。

这个时代的占卜之术多如牛毛,易占只是其中一种,还有什么星相、五行、勘面望气等等。但星相为朝廷所禁,其他方术上不了台面,易占是最流行的,蜀人擅易,也格外吃这一套。当然易占分支也多,所用经书学说跟王冲所学的易学,甚至是象数派易学都有很大差距,王冲这铜钱课放在专业占卜人士眼里,就是纯粹的蒙人。

可惜易学终究是易占的根脉,就如道家与道教的关系,凡夫俗子哪能分辨得这么仔细。再加上王冲自讼法一途入口,不被哄住的真不是一般人了。

所以,占卜只是掩盖,王冲既已料到入监,自然已有所盘算,而真正用来保证安全的手段,却是讼法。

这些人还算不上罪犯,多是应诉待勘之人。宋人善讼,不是汉唐时代的草头小民,愿意随意被揉捏。循着王法,总要抗争。只是并非人人都懂王法,大多得托知法人,尤其是读书人,而得不得要领,就非他们所能深知的了。

正巧,王冲知法,《宋刑统》和各类律例编敕他自然不可能记全,但讼法相关的东西却在脑子里能找到,也是拜程世焕的印书坊所赐,印书坊也经常帮广都县衙印东西。

看守没说过王冲的来历,见几个人有所动作,也存了坑王冲一把的心思,早早退出去了。王冲这话这作为,顿时在几人眼里显得高深莫测,小意一问,王冲微微笑道:“我?我是王冲……”

“华阳四神童之首的那个王冲王二郎?”

“烧了王相公家牌坊的那个王冲?”

“当了县学学谕的那个王冲?”

几个人明白过来,跟刚才王冲起课占卜的形象一对照,暗道侥幸,还好没贸然动手。

王冲颔首道:“没错,我就是那个王冲。”

比起威逼之下,乃至被揍得鼻青脸肿才道出身份,此时亮明来历,气势就不一般了。那几人都下意识地退了几步,不敢近到王冲身前三尺。

“王二郎你为何也入了班房?”

“官府果然是暗无天ri,连小秀才你都要遭这一难。”

众人纷纷打抱不平,王冲却道:“我的事无妨,就是你们……”

话题转回自己身上,噗通一阵响,这几人全跪下来了:“二郎/小秀才/学谕!为小民作主啊!”

摆着一个现成的讼师,他们自然不愿放过。

宋时讼师已经兴起,后世言豪门欺压寒户,有“邓思贤不能讼,包龙图不能察”之语,这邓思贤在仁宗朝时就很出名了,连沈括都在《梦溪笔谈》里提上一笔。他专门出了一本教人怎么打官司的书,名字就叫《邓思贤》。而以其为代表的“讼学”,更盛行于两宋。

讼师一行在江西、福建乃至整个江南都很发达,蜀地也已兴起。当然不都叫讼师,有叫“佣笔人”,有叫“茶食人”的,主体是落魄士人、干人、胥吏亲族甚至印书坊卖书铺的伙计。

正统士子很鄙夷讼师这一行,可投身这一行的士子却越来越多。在学校大兴的徽宗朝时,读书人聚于州县学校,大多数都无入贡太学的前程,不少干起了代写状纸乃至包揽词讼的事。此事太过泛滥,以至于朝廷专门下过诏令,禁止学校生员干讼师这一行。

“莫乱,一个个来,先说说案子,再说说铺户代你们写的状纸内容。”

王冲裹着睡袋,捧着小炭炉,在这班房里悠悠当起了判官。

所谓铺户,就是“钞状书铺户”。此时民间起诉应诉,可以自写状纸,也可委托他人。代写状纸的就叫铺户,官府发印专门管理,写状人也会系籍在册【1】。

铺户未必是讼师,讼师也未必亲书状纸。大多数老百姓都没能力自写状纸,多是找铺户写。同时也没能力另找讼师出主意,铺户也就公事公办,不会给更多“法律服务”。

一个个案子听过,一份份状纸梳理过,王冲也依次作了指点。他不是积年老吏,法文也只知皮毛,自不可能深入案子。但他记得讼法,能给他们点出诉讼的流程问题。

王冲指点被控刑案的嫌犯,并不担心会助了恶人,犯有大恶之人不可能呆在司理院的班房里。真有小恶之人,王冲也只是指点了诉讼流程,让官老爷多些麻烦而已。对这些嫌犯来说,希望就在这些流程里。

“但凡定案,结案录问、判案定罪和行刑前,主官都得当面问你是否翻异,若是主官不露面不亲问,这案子不管怎么判都不作数。而只要你答想翻异,这案子就能重新审过,这一点你们且记好。”

翻异就是翻案,录问、判案和行刑都是不同衙门,寻着其中一个翻案,就能得到重审机会,在此时叫“翻异别推”。

“翻异就有了申冤的机会,当然,翻异也不是无限的,翻异别推只限三推,也就是第三次审案时,不管结果是什么都得执行。但三推也不是绝对的,有确凿铁证者,不限三推。”

这是对刑案嫌犯人而言,在场还有刑案受害者,因不满判罚结果上诉,结果被当作待勘之人,也进了班房。

王冲对他们另有指点:“不满判罚,可级级争诉。县里未决,可诉至府里,府里不决,还可诉至监司。转运司、提刑司、提举常平司都可诉。再不决,还能上诉到御史台乃至朝省。真是比窦娥还冤,窦娥是谁?别管……”

“真是受不得冤枉,还能去开封府找三院,也就是以前的登闻院,现在的鼓院、检院、理检院。别怕,仁宗皇帝时,开封府的民妇因为丢了一只鸡,也去登闻院敲鼓,仁宗皇帝亲自断案,自己掏腰包赔了那民妇鸡。”

“若是没能洗脱冤屈,抱定了决心,还可以去邀车驾,也就是拦驾喊冤,不过这事就得受点皮肉之苦了。放心,也不是什么大事,得不了徙罪。毕竟你等区区小民,也不太可能拦到官家的车驾。”

有人问:“小民的案子,县尊老爷和大府都判过类似的,小民觉得上告无望,想告到监司去,可听人说,这是越诉,监司不接的,是不是真的啊?”

越级上访?王冲下意识地要点头附和,上一世都是严厉打击的对象,九百年前怎么可能允许呢,何况已经给了你这么多申诉的机会了。

王冲在指点这些人的同时,自己也上了一堂宋代法律课,心中很是感慨,此时老百姓的律法待遇已经非常高,高到了跟九百年后都能一比的程度。

你瞧瞧,宋时官府断案,必须要审判分离,不仅官员跟犯人有亲仇乡贯等回避制度,连审案官判案官之间有特殊关系也要回避。有审案判案权的部门又不止一个。在这个衙门得不到公正,还能去另一个衙门争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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