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走吧!”顺治一跃而起,又恢复之前生龙活虎的模样。
两个人下了楼去了大家乐餐厅叫了两份排骨和几个小菜,两碗白米饭吃了起来。
“这排骨还是那么好吃!”孟古青吃得心满意足,一块接着一块的往嘴里送。
闻言顺治笑得很开心,让自己的女人吃上她最想吃的东西,住上最好的房子,开上最好的车子,便是一个男人最想做到的事情,而如今他做到了,让他倍觉有成就感。
“这边弄脏了!”顺治拿起纸巾温柔的帮她擦去嘴角边的油渍。
“你对我真好!”孟古青高兴的说道。
“嘿嘿,现在知道我是宝了吧,捡到我你就偷着乐,我会让你一辈子都开开心心的渡过!”顺治开心的说道。
“一夸你下就尾巴就跷上天去了!”孟古青给了他一个白眼。
“你才有尾巴,你才是小狗!”顺治似个孩童般和孟古青争辩,幸好没有让他那些手下看到,不然眼珠都会吓得掉出来,他们眼中的冷酷无情的老大也有如此童真的一面。
“我可没有说你是小狗,是你自己承认的啊!”孟古青笑得无比得意。
“我要是小狗就是小公狗,你嘛就是小母狗了!”顺治邪笑。
“呸,你个不要脸的,快吃饭,菜都要凉了!”孟古青脸一热。
“我后天要出门段时间!”顺治故作轻松的说道。
“要多久啊!”孟古青继续和排骨作战,想着顺治该和以前一样,常美国、青龙城、中国三地跑,她也习惯了。
“不一定,估计十多天左右吧!”顺治不肯定说道。
“那你自己要小心点!”孟古青工叮嘱。
“我知道!”顺治的心里暖暖的,被人关心的感觉就是好。
不一会两人已吃饱,结了账手拉手返回住所。
“青青,以前我给你买的钻戒呢!”坐在沙发上,顺治突然想起这萑来。
“在抽屉里放着啊!”孟古青在房间大声回答他。
“你怎么不戴?”顺治起身走到房间门口扬了扬自己手中的钻戒,意思是自己都戴了,孟古青也该戴上才是。
“没习惯嘛!”孟古青从抽屉里拿出那个红色的锦盒。
顺治伸手接过打开,钻戒安详的躺在里面,在灯光下闪铄着迷人的光芒,他郑重其事的将它取下来,套进孟古青的无名指上:“以后不准摘下来!”
“人家是结婚时才戴无名指的,咱们又没结婚应该戴中指!”孟古青纠正道。(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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