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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四章 那年的花蝶,有人偷偷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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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个夏天,阳光很好,仆人家的孩子们就在草地上捉蝴蝶,被踩断的草叶,散发出混合着泥土的芳香。

一个穿着彩衣的漂亮小丫头,正蠢蠢欲动地看着草地上打滚的仆人孩子,看着那翩翩的蝴蝶,满眼的羡慕。

哥哥那时候六七岁,表现出比寻常同龄孩童要更加沉稳成熟的气质,他穿着白衣,手捧着书卷,然后跟妹妹说:“夫子说了,业精于勤荒于嬉,我赵家乃书香门第,可不能做这些粗鲁失礼的事情。”

彩衣小丫头似懂非懂地点了点头,只能悻悻地牵着哥哥的衣角离开,一步一回头,魂儿仍旧留在那蝴蝶飞舞的小花园里。

小丫头刚走不久,又有一个穿着华贵衣服的小孩走了过来,大概五六岁的样子,一脸的嚣张,指着那些仆人的孩子,而后毋容置疑地吩咐道:“你们都给我过来!”

那仆人的儿子带着妹妹怯怯地走过来,而后从妹妹的手中,将那只蝴蝶抓了过来,交到了那华服小少爷的手中。

妹妹想要哭,但只能忍着。

晚上,彩衣小丫头的床帐里,停留着白天的那只蝴蝶,她一夜的梦,都是彩色的。

十几年后,这个彩衣小丫头变成了如今的赵鸾儿,那个手持书卷不让她捉蝴蝶的,是大哥赵文裴,而捉蝴蝶偷偷放在她床帐里的,便是赵文衮。

赵文衮不是什么好人,但对于赵鸾儿而言,确实是个好哥哥,只要自己的妹子开心,他才懒得理会别人的妹子会如何,那个失去蝴蝶的妹子不开心,只能怪他的哥哥没有保护好她,因为她的哥哥不是少爷,只是仆人的儿子。

而你出生是少爷,还是仆人的儿子,并不是你能够决定的,有什么样的身份,便享受什么样的人生,起码在你无法改变自己命运的时候,只能如此。

这是赵文衮的处世之道,也是赵鸾儿的人生哲理,所以哪怕别人觉得他们不是什么好人,但他们仍旧过得很开心,因为他们坦然接受了自己的人生角色。

而如今,那个捉蝴蝶给自己,在自己离开杭州之时,整个赵家人都没有来送行,只有他偷偷在长亭外朝她挥手告别的那个哥哥,就躺在了赵府的一间阴暗小屋里。

哪怕给他穿上再华丽的衣服,也掩盖不住他脖颈上那道缝合起来的伤口。

最疼爱自己的哥哥赵文衮死了!被苏牧一刀砍掉了脑袋!而赵家人在知晓了事情的原委之后,甚至还在庆幸苏牧没有告到官府,连一点点报仇的意思都没有表露出来!

赵鸾儿没有哭,她不再是那个骄纵刁蛮的赵家小姐,经过了青溪一行,她才终于真正地长大了起来,像宋知晋那般,找到了自己的人生道路。

她缓缓取下自己佩戴了多年的一个香囊,轻轻放在了赵文衮的胸口,而后轻轻压了压。

香囊上面绣着一只丑陋的蝴蝶,那是她唯一一次做女红,唯一一件她亲手绣出来的东西。

她毅然走出了房间,没有任何的不舍,赵文衮的父母和宋知晋等人就守在房门外。

赵鸾儿走到自家叔叔和婶婶的面前,抬手就给了叔叔一个大耳光!

“啪!”

所有人都惊呆了!

在这个尊卑有别的朝代,如此大逆不道的行为,足够那些族老们将她浸猪笼好几回了!

然而赵文衮的父亲却没有吭声,连伸手摸一摸脸颊都没有,他是父亲,却没能保护好自己的儿子,这一耳光,不冤。

再者,宋知晋的铨叙文书已经下来,有鉴于他在青溪抗匪的英勇表现,不日就将成为杭州团练使,这可是个正儿八经的大官了!

在如今方腊叛军在南方肆虐的情况之下,作为杭州民团的发起和建立者,他宋知晋得到了这个团练使的头衔之后,才真正踏入到杭州官场,开启他的全新仕途!

有这样的身份,纵使被赵鸾儿打一巴掌,那又如何?再者,赵鸾儿之所以打自己耳光,也是因为她在乎赵文衮,这样的耳光又有何不能忍?

回来的马车上,赵鸾儿面无表情地朝宋知晋说道:“我要苏牧死。”

宋知晋并未像以往那样,每当赵鸾儿提出任何要求,便口口声声应允下来,他只是沉默了片刻,而后吐出两个字来:“得等。”

赵鸾儿微微一愕,而后嘴角浮现出阴狠的笑容来,回了一个字:“好。”

赵文衮被杀的消息一大早便传遍了整个杭州城,只是没有人知道他是赵家公子,所有人都只以为是个想要烧掉苏牧粮仓的可怜虫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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