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第一声爆炸着实把满人吓了一大跳外,这些满人的白甲兵已经不太在意地雷的爆炸声了,他们已经听出这爆炸声其实比较稀疏,每一次爆炸也不过死一两人而已,不足予抵挡住大军的冲锋,只要冲过去,砍开明军外面那道单薄的栅栏,就可以毫无顾忌的收割明狗的生命,他们这些白甲兵本来就是随时将脑袋挂在腰间之人,又如何会将区区的爆炸放在眼中。
“列队!列队!”大营内,尖厉的哨声依然响个不停,中间还夹杂着明军军官的吆喝声,羽林卫数年的训练并没有白费,尽管事发突然,敌人的骑兵离自己不过数百米,大部分羽林卫还是还没有惊慌失措的乱窜,而是根据哨声和军官的吆喝开始列队。
黑塞是正白旗的一名旗丁,他今年刚刚二十岁,只是已经当兵六年,六年来,死在他手中的汉人到底有多少,他已经记不清了,他只记得自己刚刚参军不久就赶上摄政王带兵入关,夺了大明的京城,北京真是富啊,街年的商品琳琅满目,汉人女子又水嫩又白净,沈阳和北京一比,就象是一座乡下的土城。
就在大家准备放手将北京抢光时,摄政王却下令不能抢了,大清要在北京立都,从今往后,沈阳就不再是都城,既然北京是首都,自然不能抢,这引起许多王公勋贵们不满,大家将北京抢光再回满州岂不更好,只是摄政王还是说服了他们。
摄政王无疑是对的,立北京为都后,明朝的官吏纷纷投降,山西、山东也相继落入大清手中,放眼望去,推翻朱家王朝的大顺军已是兵败如山倒,而朱明的继承者缩在江南只知争权夺力,苟且延喘罢了,大清统一天下指日可待。
为了平息这些王公勋贵的不满,摄政王特意下达圈地令,凡是满人都可以到京城效外去圈一块土地,作为以后安身立命之用。
黑塞只是一名普通的旗丁,不过,凭着这条命令,他也圈下了二百多亩良田,只是离京城远了一些,附近的田都让王公勋贵们圈走了,不过没关系,只要圈下田,就有包衣奴才耕种,没有包衣奴才,将原先土地上的汉人降为包衣正好,他每年只管收租就是,而且圈地时,他还抢到了好几匹丝绸,几头耕牛,一些生活用具,最主要的还抢到了一个和他差不多大的女人,这个女人据说还是一位大明官宦人家的小姐,比起满洲旗人女子来,这个女人简直是水灵了一万倍,他当晚就强奸了她,成为一个真正的男人,如今这个女人已经为他生了三个孩子。
就在黑塞和所有满人一样,认为大清将得天下时,风去突变,豫亲王南下灭明的大军反而被南明全军覆没,得到这条消息时大家先是不信,确定之后无不愤怒,最终却化为无奈,豫亲王的数万大军占了满人一半精华,这个损失让整个大清元气大伤,即使是想报仇也暂时无能为力。
一向软弱无能的明军在丢失半壁江山后尚能反击,而且一次反击就让大清伤筋动骨,大明皇帝在满人心目中顿时变成了魔王一般的人物,如今这个魔王就在前面的军营,只要冲进去,就有可能将这个让大清上下寝食难安的魔王生擒或者斩杀,这样的功绩莫说八九个前程,就是直接封王也当之无愧。
黑塞用舌头舔了舔有点干枯的嘴唇,全身血液沸腾,对身侧不时响起来的爆炸声毫不理会,他的目光一直望着前方,心中只有一个念头,冲过去,冲过去。
五十步,至多只有五十步,自己就可以到达明狗的营帐外围,虽然明狗有栅栏,不过不要紧,这种栅栏最多花费一点功夫砍倒,这些明狗在干什么,竟然敢在自己眼皮底下列队,简直是自找死路,黑塞冷笑着掏出弓箭,正要向前射箭时,突然感觉到自己的身体在下沉。
他大吃一惊,自己在马上怎么会下沉,不好,他刚起了这个念头,啪,啪声音传来,那是马蹄折断的声音,即使是马首已经罩上笼头,他依然听到马嘴里发出的闷哼,他知道,自己的马已经废了,一股巨力将他掀起,砰的一声,他的身体掉到了地上,黑塞只觉得自己的身体无一处不痛,口鼻间鲜血不停冒出。
“是壕沟。”黑塞马上猜了出来,该死,明狗挖了这么大的壕沟,斥候是干什么吃的,怎么会不知道,他刚想到这,头上一股风声传来,接着一个人体一样的重物落到黑塞身上,他彻底陷入了黑暗中。
“冲,冲进去每人赏半个前程。”岳乐大声的喊着,他自己却没有跨马前进半步,斥候当然对明军挖掘壕沟不会视而不见,可是岳乐不认为自己有必要告诉冲锋的白甲兵:前面有壕沟,虽然他相信可以在白甲兵中找出视死如归的勇士来舍命相填,只是还不如趁着黑夜直接冲,地雷也好,壕沟也好,只要舍得人命填,没有填不平的。
事实上也是如此,羽林卫匆忙挖掘出来的壕沟并没有太深,前面蚂蚁一样掉进去一部分人马后,基本上就填平了一段可供骑兵通行的道路,除了刚开始有一点打滑外,越来越多的浮泥盖在人马尸体,到后来连打滑也没有了,就象踩在平地毫无两样。
“射击!”明军的军官大叫。
“砰!”密聚的枪声响了起来,岳乐虽然够恨,直接用部下填埋壕沟,不过,他没有想到明军的组织会如此之快,仅仅耽搁了一点时间,明军的火枪队已经准备好。
刚刚冲到寨墙边的清军迎来了一场金属暴雨,许多白甲兵紧握着自己的战刀,死不瞑目的倒了下去,听到明军的枪响,岳乐心弦忍不住颤动了一下,即使是以白甲兵的精锐,如果遭到夜袭,这么短的时间内列队反击,恐怕绝无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