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段时间,詹姆斯无心工作,天天在酒吧里喝的烂醉如泥,然后就和各个肤色的女人开房,睡觉,他发泄着身体的狂躁,
可是他心里的空虚,却没有人来填补,
他没有想到,失去她,带给他的是毁灭般的打击!
她刚消失的那段时间,他是想不通的,明明都好好的,怎么就变成了黄粱一梦呢?
她去了哪里?她还活着吗?
她为什么离开?她到底爱不爱他?
谁说男人不会胡思乱想?
如果没有,只不过是还没有陷入爱情罢了,
陷进去的男人,一样会胡思乱想,见不到情人的每一分每一秒都在想。
詹姆斯想了很久很久,才想明白,
她大概是回中国去了,
她大概是想家了,
她大概不是不爱他,只是在跟他赌气而已,
想清楚之后的詹姆斯立刻辞去了在美国的工作,然后给猎头打电话,告诉他们,
他决定去凌氏任职。
不是为了赚钱,不是为了雄心壮志,
而是为了一个女人,为了一个抛弃他的女人,
他知道,只要他出任凌氏集团的CEO,
她就一定会笑靥如花的回到他身边,
她就还是他的东方梦想。
对于这段关系,詹姆斯带着些许狂热的偏执,
以至于聪明如他,竟然没有看出这只是一个局,
又或者,他骨子里也认为女人其实是轻贱的,
怎么可能有那个本事设局困住他?
很多的败仗都是始于轻敌,而这一次,她这一招请君入瓮,胜的漂亮。
因为凌氏集团催的急,所以詹姆斯很快就入职了,
当然他也很快被凌氏集团的千金凌晓召见了,
他很讶异,因为在她的身上,他看到了傲气和智慧,
他想,如果不是他已经遇上了她,
那么他极有可能会爱上凌晓,
换句话说,如果詹姆斯同时遇上她和凌晓,
他会毫不犹豫的选择凌晓,
因为凌晓很特别,漂亮,张扬,带着东方女人独有的韵味,这些,是她身上没有的。
不过詹姆斯也不后悔,因为很明显,凌晓看他的眼神并不友善,甚至带着一抹蔑视,
没有哪个男人喜欢被女人用这种眼神看,
对于詹姆斯来说,凌晓是可望而不可及的,但是她不同,
她唾手可得,他喜欢追逐,但不代表他喜欢过度奔跑。
入职凌氏后,詹姆斯对于工作并没有那么的上心,
她还没有来找他,这让他有些焦虑,
他非常讨厌这种失控的局面,
可是现在,他除了等,也着实没有其它的办法。
她再次出现,是在一个午夜,她化着浓浓的妆,穿着一条黑色紧身短裙,
在他喝酒的酒吧里热舞,
詹姆斯几乎是一眼就从舞动的人群中认出来她,然后一言不发的带走了她,
直到将她按到了他的床上,进入到她的身体里,他才在她耳边说道,“我想你。”
短短的三个字之后,他又开始了没完没了的折腾她,
直到她脸上的妆已经花的不像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