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血
骷髅公墓的守墓人马波尔信誓旦旦的说,周五那个不见五指的黑夜中下起的雨里,掺杂着血化作的雨滴。
他办事不牢靠,爱喝酒,到深更半夜的时候,正是他酩酊大醉的好时光。因此他从碎嘴里说的话,谁都不信。
世道乱,什么古怪的谣言都听得到,妖魔鬼怪在人间出没,四处作恶,好像每个人家都曾经被此困扰:有人家里闹鬼,有人家里上吊,有人家里失火,有人家里从此悄无声息。
可第二天早上醒来,街坊领居开门一看,大伙儿不都还活的好好的吗?也没见着谁少了指头,缺了眼球,掉落了牙齿。
但如果读者有雅兴的话,大可以漫步出游,出了波特尔小镇,沿着通往骷髅公墓的道路慢慢行走,大约一公里远的地方,读者自然会发现一只残缺不全的新鲜尸体。
尸体被动物啃食过,手上缺了四根手指,两颗眼球被生生挖出,嘴角被扯去一大块肌肉,露出两排残缺不全的牙齿,肚腹上开了个大洞,可以看见里面塞得满满当当的内脏。
鲜血已经流尽,但尸体并没有腐化,这人死了还不到一个晚上。
镇上的人们会认出来——这是镇上臭名昭著的无赖、地痞流氓中最令人生厌的恶棍,那个被人们唤作迪克的大块头。
他一定是在酒吧与人喝酒,一直喝到酒馆打烊。他被酒精冲昏了头脑,与狐朋狗友们打了个比试胆量的赌约,于是在漆黑的夜晚,冒着倾盆的大雨,摸索着往骷髅公墓的走去。
走到半路的时候,这个蠢货竟然在大路旁边睡了起来。
于是,他被在野外出没的野兽盯上,在睡梦中成了那野兽的美餐。
人们唏嘘了好一会儿,心里却都有些幸灾乐祸,倒不全因为这人在镇上不受欢迎,更主要的原因却不能宣之于口——
倒霉的是旁人,而不是自己。
这就是人类在灵魂深处隐藏着的阴暗,平时隐而不露,可一遇到事故激发,这些龌龊丑恶的念头就会在心里蠢蠢欲动,如果我们有梦神俄尼里伊般的神力,可以窥见人的梦境,我们也许可以对此初见端倪。
谁都没有留意,这尸体周围散落的鲜血,似乎有些太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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傍晚时分,波特尔小镇上的瘦美人酒馆里,传来了鲁特琴凄美的旋律,伴随着吟游诗人信口胡编的歌曲,他唱到:
”她飘飘荡荡,摇摇晃晃,来到舞会之中。
手里捧着罂粟花的花束,高高抬着她的头颅,仿佛她是个活人一样。
我从没见过如此纤细的美人儿。
她穿着华服,脖子上围着血色丝绸,披着酒红色的披风,穿着黑色的天鹅绒礼服。
她的眼神深邃幽远,注视着眼前正在翩翩起舞的人群。
她嘴角带着笑容,嘴唇是如此的鲜红。
只是她这妆容却似乎有些瑕疵,因为有一条红色的水滴,正从她嘴角滑落,
就好像迷途的羔羊一样,离开了羊群温暖有力的庇佑,正朝着凶险残酷的世界走去。
蜡烛在风中飘摇明灭,似乎就要熄灭,她的眼中隐隐现出红光,就好像盯着猎物的食肉野兽一般雀跃而沉着,
风伯作恶,带来一阵狂风,终于将舞会中的蜡烛全都吹灭。
人们惊慌起来,尖叫起来,却趁机大胆作恶,袒露身躯,肉体交融,享受片刻的鱼水之欢。
他们在潘神的催眠下,即将陷入狂欢的癫疯之中。
谁都没留神:那位不速之客,不请自来的骷髅女士,也在享受着另一番景象的狂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