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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快乐,于是我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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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郁骁番外》——

“你眉头开了,所以我笑了;你眼睛红了,我的天灰了;喜怒和哀乐,有我来重蹈你覆辙……”

舞台上的女孩儿,在唱着这首歌。

郁骁懒洋洋地坐在位置上,他原本是不想来的,结果那副院长非得叫他来做什么新生代表讲话,百般无奈,只得出席这所谓的“迎新生文艺演出”。

台上的姑娘唱得还真不错,他禁不住投过去一眼,确实是个美女,可是郁骁眼皮子底下的美女太多了,这一个,算不得拔尖儿。

一曲罢了,不知道是有人可以安排,还是刚认识便拥有了爱慕者,几个长得周正的男孩子抢着上去献花。

掌声,口哨声,初入大学的新鲜感,令学院的男孩儿女孩儿们肆意尖叫,舞动双手。

只有郁骁,格格不入似的,其实,国外的好大学,任意一所,随便他进,可是他懒得为了一纸学历漂洋过海。

他对什么事情,都有点儿提不起来兴趣似的,这艹蛋的日子,他低低咒骂着。

就在这时,他听见主持人念出了自己的名字,于是苦笑一下,站起来,往台上走去。

台下开始起了小小的骚动,大家都是刚入校的大一新生,不管男生女生,其实都挺土气的,打扮装束都和高中生差不多,郁骁便显得格外惹眼,颇有些鹤立鸡群的味道。

长腿一迈,走到主持台前,没急着自我介绍,先环视了一圈。

他的眼,扫过底下的几百个同学,轻而易举地找到了,那个刚才唱歌的女孩儿,因为只有她,没看自己,而是笑着,侧过脸来,和一个男孩儿在说话,两个人站在一起,很是登对。

等了几秒,她还是没看向台上,郁骁不知道怎么,突然有些烦躁,于是开始念起来主持人早就给自己准备好的稿子。

几分钟的发言,他口齿清晰,抑扬顿挫,在结束时,博得了满堂喝彩。

骄傲地抬起头,再去找那抹身影,却发现,她不在了。

郁骁怅然若失,走下台,也扬长而去。

不过,这仅仅是三少爷精彩的生命中,一段小得不能再小的插曲,而那天之后,他也没再去过学校,一如既往地跟好友厮混,酒吧,夜店,慢摇,唱歌,喝酒,哪管今夕是何夕。

至于那唱歌的姑娘,自然早就忘了。

一转眼,快到了期末,不过,他根本没有这个概念,“快考试了,老师也开始催论文了”这是某一天,一个姑娘告诉他的。

换做别人,郁骁真是听都不想听,可那声音,他居然记得,意识到是她,他竟然一下子坐直了身子,注意听她的每句话。

小姑娘虽然着急,可说话还是挺有条理的,说两个人按照学号被任课老师分到了一组,之前见他一直没来上课,也不太好意思打扰,不过现在快截止了,只能来催催他,看看两个人什么时候碰个头,把作业对付了。

步莲华当时说的原话,确实是“对付”,她一不是学生干部,二又不争夺奖学金,只求着不要补考,怪麻烦的,所以也沉得住气,一直没联系这个搭档。

她一直坚信,能玩到一起去,坚持走到最后的好友,骨子里都是一样的。

不信,环视你周围的那些密友们,不管高矮胖瘦,花痴还是正经,放荡还是骚包,其实骨子里都是一类人。

唯有这样,才能将友谊坚持下去,那些乍一看拥有无数共同点的人,或者那些大家觉得他们“应该”好得不得了的人,要么终于分道扬镳了,要么一开始就互看不对眼。

所以,在迅速地和郁骁成了铁哥们儿之后,步莲华认命地承认,她既是个米虫,又是个花心鬼。

因为在她眼里,郁三少就是这么个货:他无所事事,只会拉动内需,既不创造产值,也不付出劳动;他自诩风流,这学院学校里的小姑娘简直成了一道道关卡,等着他去逐一突破,不管是红辣椒还是白玫瑰,他都来者不拒。

而步莲华和郁骁的诡异组合,却谋得了全院学生的侧目:一个是富家子,一个是富家女,都是顶顶好看的人儿,走在一起跟拍戏似的,有好事者主动保媒拉线,哪知道两个人都是连连拒绝,大摇其头。

步莲华大怒,普通女人和郁三少说句话都能怀孕,若非我一直身负异禀,早就成十数个孩子妈了!这繁衍后代的事情,大家还是找别的姑娘去做吧!

郁骁斜眼,我的确听说肉涨价了,可是我是少数民族,步莲华这样的我不碰。

于是好事者便只能作罢,等着这一对“狗男女”爆出什么奸情来。

“你早晚得栽个大跟头,我诅咒你早晚为女人伤心伤情!”

大二时,刚学会喝酒,就被无数好友拉去酒局的步莲华,终于喝高了,大着舌头,对着背自己往宿舍走的男人如是说道。

背着她往前走的郁骁一怔,脚步却没停,心头似乎被一只小手儿掐住了,那一刻几乎不能跳动了。

他只当那是自己的一时冲动,于是,一反常态的,好几天没找她,她也没联系自己。

他不知道的是,那几日,芈闲鹤的少爷病又爆发了,不许步莲华离开自己视线,他迷上了高尔夫,每日都带着她,也不管她是否喜欢,必须得陪在自己身边。

等到他玩腻歪了,步莲华也成功地病了,咳嗽,感冒,临近期末,老师堂堂课点名,出席率占了总成绩的百分之二十五,步莲华硬撑着来上课。

“这几天哪去了?”

郁骁到底没忍住,课间,走到她的座位边,敲了敲桌面,将埋头的步莲华叫醒。

她抬头,鼻尖红红的,瓮声瓮气道:“家里有点儿事。”

郁骁只隐约知道,步莲华家里也是做生意的,具体的她没说,便也没多问,于是点了下头,又冷场了。

第二节课,郁骁冷着脸,拿着书,坐在了步莲华旁边,她难受得有些坐不住,还不敢请假,怕扣分,只好歪在椅子上,半睡半醒。

迷蒙中,有人握住了自己的手,很舒服,她紧了紧手上,握得更紧。

明明原本是不喜欢触碰别人,更无法忍受别人的触碰的,可是看着她憔悴的脸,心底忽然,想要拉她的手,甚至,如果不是在课堂,郁骁想将她抱入怀中,紧紧地抱着。

郁骁一直很想问问,两个人初次见面时,那个开着豪华小跑,来接她的年轻男人,是谁。

却一直,没有问出口,可能,自己也怕一个可能的答案吧。

他的感情,就变化在她那次生病之后,不久,来得汹涌而可怕。

事情很简单,院里大一届的一个男生,院学生会的主席,对步莲华展开了猛烈的追求。

其实步莲华根本不是传统意义上的好学生,她不怎么上课,又不争先恐后地参选学生干部,活动参加的也少,除了大一刚入学,带着好玩的心理唱了一次歌,便不再登台,可是,那学长还是疯了一般。

也是个家里有钱的主儿,不屑于送花吃饭这类的方式。

这学长,找了自己学通信与信息系统的同学,用几百个手机连在一起,做了个复杂的电路系统。

晚上的时候,在步莲华的寝室楼下,学长和哥们儿谋划了好久,终于实施了——

早上就有校园广播,吃早饭和上早自习的人都听见了一个奇怪的广告,只有时间地点,却不说什么事儿。

然后,教学楼对面,平时都是各大社团的宣传大海报,如今全换上了一个只有大大的问号的图案,底下同样是时间地点。

晚上六点开始,学生们惊讶地发现,在食堂、图书馆、体育馆和教学楼等聚集区附近的地面上,全都贴上了那种脚丫形状的荧光纸,绵延了一路,全都冲着某女生寝室楼!

等到寝室楼底下围了无数看客时,步莲华刚从床上爬下来倒热水喝,她来例假,肚子疼了一天,本想回家,可实在不爱动。

然后,她眉一皱,听见了自己的声音。

那是大一时,她在礼堂的晚会上唱的,王菲的《你快乐所以我快乐》,从几百个手机里,同时发出来。

她走到窗前,看见黑压压的一群人,和巨大的手机屏幕拼起来的爱心。

一曲终了,就听见自己的手机响了,她拿起电话,接通。

学长的声音传来,步莲华,我喜欢你,我可以当着大家的面,问你一声,你愿意做我女朋友么?

而他的问话,有经过那些拼接的手机,传出来,听得出来,他很紧张,声音都有些颤抖。

在场的女生,已经有感动到落下泪的,步莲华站在窗前,拿着手机,并不说话。

她不是不感激,在这个年纪,有个优秀的男人,为自己费尽心思,不能不说,满足了她作为女人的虚荣心。

可是,她无法接受。

感动不是感情,感情更不是爱情。

就在步莲华犹豫不定,不知道如何开口的时候,底下忽然起了巨大的骚动。

人群分开一条路,一个人走了过来。

窃窃私语演变成喧闹,有人甚至吹起了口哨,等着看热闹。

来人气定神闲,就站在等着答案的学长面前,停住了脚步。

“抱歉,你的心意她领了。说实话,你做到这些挺不容易的,准备了很久吧?”

这些听起来关切的话,从郁骁嘴里说出来,就有些变了味儿,那学长自然知道,郁骁和步莲华要好,嘴角动了几下,却终于忍住了,没说什么。

其实,步莲华住在四楼,挺高的,加上底下又吵,她本不应该听清郁骁的话的,可是她就是听清了。

她看见郁骁往前踏了一步,伸手将学长手里的手机取了过来,然后挂断。

她这边,便立刻传来了“嘟嘟”的声音,底下的几百个手机,也一起发出单调的忙音来。

再然后,没了然后。

无需自己出面,学长的这一次告白,就打了水漂。

众人都替步莲华惋惜,可是她自己却不觉得,甚至有些隐隐的庆幸,要是郁骁没出现,自己该怎么拒绝呢?

她本来就不擅长拒绝别人啊。

后来,她忍不住小女孩儿的性子,拐弯抹角地去问郁骁,为什么要搅黄自己的“好事”,自打那次以后,再没人跟自己表白了。

其实,她是有期待的,比如郁骁说,我发现我挺喜欢你的,之类的。

谁料,郁骁在她等待答案的时候,成功地要了一个辣妹的手机号,又跟酒吧新来的客房公主打情骂俏了好一会儿,才懒懒开口道:“你见过把自己家宠物放出去叫别人玩的道理么?你要是谈恋爱了,谁陪我玩啊?”

步莲华气得差点拎起桌上的酒瓶子砸他!

她光顾生气了,却没见到他眼底的那抹笑意和,深深的爱恋,以及占有。

讨论男女间是否有真的,纯的友谊,这件事本身,和男人们有没有处

女情结,同样的叫人蛋疼和吃饱了撑的。

但是,有一点不能否认,在无法成为男女朋友时,这种不是爱情也不是友情的感情,的确是一块很好的“遮羞布”。

它掩盖了两个人之间的不安和矫揉造作,它叫当事人心照不宣,心知肚明,在这种不得不小心和矜持的关系中,它起到了很好的润滑作用。

在打打闹闹的时候,步莲华的咖啡店开张了,从选址到装修,她自己全程跟了下来,还要忍着芈闲鹤的冷言冷语,芈少爷鄙视她毫无商业头脑,自然不肯多帮忙,只问了几次钱够不够,便不再做声,只是私下里叫人盯着,表面上却不动声色。

反之,郁骁倒是挺上心的,偶尔过去帮忙。

一天晚上,等装修工人都走了,步莲华还在店里,等想起来要吃晚饭了,一看已经八点了,刚叹了一口气,有人推门进来。

是带着外卖,赶来救人的郁骁。

步莲华上去就给他一个大大的拥抱,还“吧唧”一口亲在他脸上,幸福地傻笑,念叨着“三少爷真好”。

郁骁扯过椅子,又擦了擦桌面,这才风流倜傥地坐下来,眯着眼,看着一身狼狈的步莲华。

“唔,这年头,给你送饭的不仅是外卖小哥,还有三少爷,怎么样,劳苦功高的大小姐,这回感动了不?”

步莲华饿得肚子咕咕直叫,赶紧去拽手边的一个塑料凳子,不料上面有个突起的倒刺儿,一下扎到了她右手食指的手指肚儿上。

说也奇怪,一向有些贫血的步莲华,扎手了,反而涌出来大颗大颗的血珠。

郁骁大步迈过来,一把攫住了她的手腕,随之将另一只手捂住了步莲华的眼睛,声音有些不稳道:“乖,闭眼,别看!”

她晕血,哪怕只是手上划了个小口子。

他抓过她划伤的手,擦了擦手上蹭上的灰尘,就一口含在了嘴里,然后开始掏钱夹。

没人知道,他的身上随时都有两片创可贴,只因为,身边这个迷糊蛋,要么割伤手指,要么新鞋磨脚,却从来不长记性。

郁家三少,便只能扮演着保随行保姆,将她尽可能地照顾好。

步莲华全身虚软,灰头土脸地瘫在沙发上,脸色惨白,她本来很饿,这会儿却完全吃不下去,任由郁骁将她带回了他自己的住所。

“先喝点奶,我给你放水去,你看你灰头土脸,脏的没人样儿。”

将手里的杯子塞在她手里,郁骁嫌恶地上下打量了她几眼,转身走了。

手上已经包好了纱布,那个塑料椅子的威力还挺大,伤口不大,却很深,正伤在指节上,手指一弯便扯动伤口,疼得步莲华一皱眉,不敢动,伸长脖子去喝牛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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