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走进房子,袁心蕊就把高跟鞋扒了下来,随手扔到一边。
陪了那个自以为是的傻瓜整整一天,还得时时刻刻做出一副崇拜的样子,让他随时保持着沾沾自喜的心情,即使是对于她来说也是一件辛苦的工作。但这个白痴的父亲是远山最著名的酒店的老板,就目前来看,他已经是她现在所能接触到的年轻男人里最有前途的一个,也是她所能引诱的男人里最有指望成功的一个。
他不是什么好东西,她早就听说他从大一的时候就开始沾花惹草,到处留情。但经过将近一个月的观察,她发现他的头脑其实很简单。只是一个喜欢炫耀喜欢被人仰视的富二代罢了。
会被这样的家伙玩弄,只是之前的那些女孩子太笨了而已。
对于她来说,要把这样的男人掌控起来,不过是费些功夫罢了。她早已经在李旭身上学会了怎样去向他们施展自己的魅力,怎么去让他们感到舒心,让他们深信自己为他们痴迷,并且心甘情愿地为她去做任何事情。
电话响了起来,她拿出来看了看,皱着眉头把电话随手扔到了鞋柜上。
无非又是叫她回去吃饭。
然后呢?无穷无尽的说教,要么就是找她要钱。
对于自己的父母,她觉得自己已经尽到了责任。这两年她从李旭那里弄到的钱,有一大半倒是交给了他们,结果他们一方面心安理得地花着这些钱,另一方却还站在道德的制高点上一次次地指责她。
真是可笑!如果他们能够给予自己通向成功的捷径,她又有什么理由不好好上学非要去做别人的情妇?
她没有开灯,在黑暗中走进客厅,重重地倒在了沙发上。
大部分的陈设都被她换了,但这个专门从越秀市订来的意大利进口沙发却被她留了下来,只是重新换了沙发上的配饰。但她却总有一种感觉,似乎李旭的味道还在上面。而随之而来的,就是那些让她挥之不去的记忆。
应该恨那个男人吗?
她有些茫然地摇了摇头。如果不是他的引诱,她也许到现在都还是一个老老实实每天抱着书往来于各个教室的普通大学女生,穿着廉价的山寨货,用着劣质的化妆品,吃着食堂的大锅菜,和其他六个同样平凡的女孩一起挤在一个没有空调的房间里。
是他带她见识了那些纸醉金迷的生活,见识了那些她从来没有梦想过的生活,也是他一步步瓦解了她的心防,让她最终被金钱屈服,成了现在这个样子。
他是她的第一个男人,但她从来都没有爱过他,只是为自己的选择感到不值。
她本可以把自己的第一次交给一个更有前途的男人……就像她现在所交往的富二代。李旭根本就不像他一开始吹嘘的那么有钱,更没有他一开始所吹嘘的那么有本事。
他的确是给了她很多,但那又怎么样呢?
即便是他能够把自己所有的东西都给她,也不过就是那么多而已。对于真正有钱的人来说,随随便便抛出的一根骨头也比他的全部还要多。
世界就是这么现实和残酷。
怪只怪,他没那个本事,却拼命地要在自己面前打肿脸充胖子。
明天把它扔了吧?
她终于下了决心。
也该试试自己在那个富二代心里的地位了,在他身上磨了这么久,如果他连一个几万块的进口沙发都舍不得买给她,那她就得考虑自己是不是应该转换目标了。
她从沙发上站了起来,准备去浴室把脸上的化妆品洗掉,然后好好地做一个保养。
就在这时候,她发现屋子的角落里有一个模糊的黑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