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挑?”大眼文感觉有些好笑。
“对,咱们按江湖规矩来,单挑!”陈放挑了挑嘴皮子,道。
“你丫的一个书生,是混江湖的吗,去你(姥姥)的,给我上。”大眼文已经怒火焚眼了,哪里还愿意理会什么江湖道义,再说了,混混是一种常见但又特殊的存在,它像一门但又不是一门真正的职业,讲究的是利字当先,义字挂前,一个小流氓或许成不了什么事,但是一群就完全不一样了,尤其是活动在号称母亲巷的流氓巷的混混,他们在对付外人的时候都是很团结的,干起架来就跟看见一大扒光了衣服的美人躺在自己面前一样。
是会急红眼的。从来就没有江湖道义这么一说。
在大眼文这个小混混头子的一声招呼下,一众小混混“呜哗嘿”的怪叫着扑向陈放,他们手中不乏扁担、木棍、铁条、板凳这些街头斗殴的必备武器。
尼妹的全家福,不讲道义是会吃亏滴!
眼瞅一群混混大呼小叫的向自己扑来,陈放心里没有半点惧意,微微下蹲一下身子,猛的往前一冲,奔及大眼文身边的时候,抬起脚便往其脑袋上跺下去。
能够在一群混混当中脱颖而出,成功上位混混头目,大眼文自是经历了不少场斗殴的,依照他过去对敌的经验,无论对手是多么的强悍,只要兄弟们抱团蜂拥而上,对方必定会大惊失色,继而屁滚尿流,奉上银两苦苦求饶一狗命,届时少不得还要被一众弟兄折腾一番。
他相信同样情况今日也必定会发生在眼前这个臭小子的身上,于是乎一声令下后,他并没有立刻起身加入战斗,而是坐在地上稍息,静待陈放跪地求饶之余,思考着等一下到底该如何处罚陈放,以报自己一吐之仇。
嗯,找几个兄弟轮一下他,或许是一个不错的选择。
只是未待他从白日梦镜当中清醒过来,便发觉一只斗大的脚掌从天而降,轰的跺在其脑袋上。
刹时间,大眼文只觉得天地在旋转,日夜不能分,眼睛里虽然能看到一众小弟冲过去的身影,但视觉却是扭曲的,画面是黑白的,就连那些人奔跑的速度也出奇的慢,除了视觉有异也罢,大眼文几乎是已经听不见外界的声响,耳穴里有如住着成千上万只蜜蜂,嗡嗡作响!
“尼妹的全家福,都你马的给老子站住。”陈放手中的盒子已经放回了怀里,取而代之的是一把光亮匕首。
这匕首是叶芊儿的,在见识到叶芊儿一言不合拨刀动剑的威胁后,他对这个时代可不敢再吊以轻心,没收之余更随身携带着,只是没有想到居然那么快就派上了用场——
还是对付叶芊儿那一招,此时匕首正架于大眼文的脖子之上,离其喉咙处的皮肤仅寸许之遥。
擒贼先擒王,看着一群小混混因为自己掌握了其老大的性命被迫止步于前,陈放就知道这个真理是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