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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章 常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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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理的太祖皇帝,百多年前起事时,曾遇大败,与部署失散逃亡深山,幸得一伙山贼收留、帮忙,逃过了被追杀的厄运,山贼首领倒是个有识之士,从此追随于太祖身边,先助他召回旧部又随他平乱四方,立下无数功勋。

当太祖平定四隅一统南理、坐上龙椅时也不曾亏待这位山大王,裂土封王以谢其功,山大王又叫草头天子,但是封王不能叫‘草头王’,春时草长,春常在则草长青,由此封下了个‘常春王’的爵位。这个称呼有些许玩笑之意,显出太祖皇帝对山大王的亲切;也含了一份吉祥寓意,表明皇帝对山大王的感激之情。

但这个时候,又显出那位山大王的见识了,居然上书皇帝,拜辞封号和领地,直言皇帝若真要赏赐,就赐下个不用干活的官职,再多加些俸禄就好。山贼做了王爷,惹天下嗤笑;麾下有了封地,惹百官嫉妒,在朝在野都落不得好处。当初落草为寇是为了吃饭,今天打下江山也只求份安稳富贵……山大王心意坚决,皇帝不再勉强,最终赐下‘常春尉’头衔,封邑三十里。

这个‘尉’不再品级之内,只是个虚衔;三十里封地也非列土而治,其中的官职任免、军卫防戍全由朝廷安排,‘主人’根本没有插手的份,不过当地的税收岁入,尽归常春尉。说穿了,就是皇帝那出一个城来养活他。

到了后世南理,‘常春尉’的头衔依旧保留,渐渐变成平民出身,又为国家建立绝大功勋之人的专属赏赐。

“虽然是虚衔,却有实惠,封邑岁入着实是个好进项,且‘常春尉’是高崇无比的荣耀,说他见官大三级或许夸张了,但即便是老夫,从今以后见了宋先生,也要按同执叙礼,不能讲究上级下属这些俗礼了。”胡大人呵呵地笑着:“话说回来,宋先生此番立下的功勋,除了常春尉之衔,也实在没有能抵得上了。”

救下了整整一座红城的姓命;夺回、‘献上’涝疫毒源,随便哪一样都是了不起的大功,但是在丰隆皇帝眼中,更重要的却是:宋阳杀人……几乎扑灭了大半做燕夺山营。少年皇帝,最怕南理会被人家瞧不起,谁替他扬威,他就给谁重赏。

宋阳也是一副开心的样子:“还有封邑么?没听圣旨里提到。”

“是要等你还朝才封下的,届时少不了一场仪典,至于封邑具体何处…可能会列出几块富庶地方来给你选,哈哈,这件事老夫倒是能帮上忙,保管帮你选一块最有前途的好地方。”胡大人把‘前途’两字咬上了重音。又随口说笑了几句后,忽然把话锋一转,神情也随之凝重了些:“还有件事要和你商量…朝上另有旨意,着那具尸首启运。”

谁人押运、运往何方都是机密,胡大人不会说,宋阳也没多问,只是点了点头。

胡大人又继续道:“那一路行程不近,路途也谈不上平坦,我想请问先生,有什么需要谨慎在意的事项。”

“尸身封镇妥当了,颠簸些倒无妨,但需小心两重:其一,他禁不得曝晒;其二,疫毒在药姓上厌木,穿林而行,会有镇毒的效果,比较稳妥。”

胡大人笑而点头,宋阳也笑了笑,几天里他都在等对方这一问。

就在左丞相、常春尉互致微笑的同时,置身于千里至外小镇燕子坪的哑巴,正歪着脑袋,满脸纳闷地看着院墙。

小九啃着个苹果,从屋里走到院子:“哑巴,看什么呢?”说着,顺着哑巴的目光望过去,随即咦了一声:“这是头信雀。”

一头纯白色的雀子,正在窗棂间跳来跳去,小九随手把大半个苹果扔给哑巴,一双漂亮小手做虚捧状,口中‘戳戳’有声,换着雀子。

雀子亲近人,翅膀一振跳进了小九的手心里,哑巴在一旁看得咧嘴大笑,喀喀两口吃光了苹果……小九解下信雀脚上的纸条,上面不过寥寥几个字:三百秀,待红家丑。

三百秀指的当然是奉宋阳为首的三百山溪秀,后四个字小九也只略作寻思就明白了,红家丑…红波府家的丑人秦锥。

无论三百秀还是红家丑,都是只有自己人才能看懂的消息,要用隐语传令,足见事情机密、重大,小九不敢耽搁,带着哑巴赶往镇外密林,去找木恩集结手下、准备办差……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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