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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舞!舞!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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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窦逍上大学的时候,微博尚未出现,谈情要发信息,如果你的朋友使用的是有“喂喂靠”之称的小灵通,想要找到他,只能靠缘分。

使用什么样的通讯设备,大学生的快乐生涯都差不多,要军训、要参加社团和学生会的招生,等到了十月底,除了性格特个性的,基本都找到了组织。

许窦逍的生活也不例外的展开了,唯一差别是比别人都灿烂。首先凭借比别人都闪亮刺眼的成绩,在开学典礼上以学生代表打开局面,然后凭借比别人都扎实的学生工作经验成了班长,最后,凭借强大的油画功底进了校学生会的宣传部。虽然只是个基层小干事,跑腿居多,可主席闵姗姗看他的眼神,瞎了都知道是器重他,以后在学生组织里混出名堂顺理成章。组织找到了,接下来就是人际关系,他长的好,人又温和体贴,懂得说话,就算有分歧,他温和的笑笑也不发火,事实道理比谁摆的都清楚明白,这有分歧也就变成了没分歧。几个月下来,人缘也就处的风生水起了,他和每个人的关系都不错,除了同属宣传部的袁本。

袁本也是大一新生,人长得精神,也画了一手的好国画,又学的是历史,比旁人多出了那么点古典气质来——虽然他穿衣服的风格潮的和古典完全不搭边。值班的时候往办公室里一坐,安静看书的样子不知道让多少女生在心里尖叫。照理说也该是朋友不断仰慕者如云的,可惜他太冷,从来不多话,事也不多,分内的干完了,除了特感兴趣,分外事一律不插手,和许窦逍的交友广泛成鲜明对比。

许窦逍直觉他不喜欢自己。他们平时交谈不多,除了工作仅包含礼貌性用语,而这不超过三句的礼貌性用语发起人总是许窦逍,袁本向是点个头或发出单个词汇,脸上连笑容都难牵出来。即便他在学生会是出了名的冷淡不合群,但许窦逍仍从他们不多的交谈中嗅出了什么——他不喜欢自己。不过,那又怎么样呢?没有人可以让全世界喜欢自己。许窦逍这样想。

这一天许窦逍跑到图书馆写作业,自习生活一般很无趣,尤其是在夏秋交际,炎暑退却秋风袭来的时候,广场上某个社团在搞活动,笑声一阵接着一阵,勾得人心里痒。许窦逍也不例外,他伸着懒腰站起来,准备到天台抽支烟放松一下。

许窦逍上天台时刚好看到袁本趴在护栏上,风吹着他桀骜不驯的头发招摇飞舞。他心里默念了一句,这个人的头发还真是精神奕奕啊,转身往另一个方向走。虽然他没有让全世界人民都喜欢自己的野心,但在空旷的天台和不喜欢自己的人一起吹风实在尴尬。许窦逍不想和这个带着耳机的人打招呼或是其他,而明显,他也不会因为对方站在那就放弃抽烟休息的打算。他权衡了一下走向了另一边,反正这地方大的很,只当没看见就是了。

他后来还是看着袁本的,因为这个常常抱着古籍在学生会值班的人正在跳舞。没多少技巧,只是随着音乐的随性而为,动作简单有力带着一点不经心的痞意,轻松洒脱到了让人羡慕的地步。

许窦逍眯着眼看他,直到他用一个前空翻结束了曲子然后慌乱的检查从口袋里掉出的MP3是否有问题。

袁本被许窦逍破坏形象的大笑引得看了过来,肤色相对较深的脸上不知是因为运动还是情绪波动红了一分,一滴汗顺着他高挺的鼻子滴了下来。

“笑什么?”

“没……没什么,我只是觉得,很,恩,很有风格。”许窦逍组织语言,“出乎意料。”抖落的烟灰烫了他的手。

看他呲牙咧嘴的样子袁本笑了一下。捡起挂在栏杆上的衣服下楼去了。

此时的许窦逍没想到,自己生活里将会出现越来越多的让人出乎意料的袁氏风格。

他又在天台待了一会儿,接着写作业去了,直到天黑下来,他才走出图书馆,门口有人拍了他的肩。

“够勤奋啊!”

他回头,是体育部的古越。同样,大一,学得是建筑,阳光外向的太阳都羞愧。托他自来熟的福,许窦逍同学以最快的速度有了一块出去疯的哥们。

“还行吧。”俩人宿舍楼挨得近,也就一块往回走,有一搭没一搭的闲聊。

“诶,你快看。”古越碰着他的肩膀往路口一指,只见一人以最快的速度从一小黑点变成一小人,五官快速清晰——袁本。

袁本滑直排轮的速度简直像飞,古越一惊一乍:“我还以为这哥们泰山崩于前而不形于色呢,还有这狂野的一面。”

许窦逍没接话,心想,你还没看见他前空翻呢。

说话间袁本就到跟前了,和他一块到的是从路口转来的车,袁本对身后的危险完全没察觉,许窦逍察觉了,下意识的手一伸,拉着他的背包带往后一带,飞速行驶的人毫无防备的倒他怀里了。

时间一刹那跟静止了似的,许窦逍就听见袁本耳朵里耳机传来的摇滚,想,怪不得听不见了,开这么大声也不怕耳朵坏了。

袁本莫名的被人拉倒,愣了一下就直起身来,心里的小火苗那叫一个高,回头想看是谁那么二百五,头还没回全呢,就看见车子擦着自己过去了,火苗熄了,心里有了感激。可回全了再看救命恩人,他的内心活动就一个字——靠。

袁本保持着他的官方脸,说了声谢,没等人家回又飞也似的跑了。

被甩在原地的俩人互看了一下,都能从对方脸上看见黑线。

“他可真够怪的。”古越总结,然后开始三八,“你说他跑这么快干嘛?”

“赶时间呗,他起来第一件事就是看时间。”

“那肯定是约会,佳人有约。”

“福尔摩斯……”

“切,能让一个男人不顾自己生命赴约的,八成是一个女人,要么特漂亮,要么特彪悍。”

“……”

“对了,我听师兄说槐南路新开了家酒吧,晚上你没事我们就去看看。”

“行啊,吃完饭我去找你。”

许窦逍和古越都喜欢酒吧,这是他们能成为兄弟的原因之一。喜欢的理由也一致,一是这种热闹的地方可以释放压力,一是,在昏暗的灯光下,化了妆的姑娘们基本就像是天仙。他们到酒吧的时候还没到热闹的点,许窦逍和古越找个视野好的位置坐下,一人要一瓶啤酒视线满场的飞,没一会儿古越就瞧见目标,跟看见花的蜜蜂似的飞走了。许窦逍从来不在酒吧搭讪,一是酒吧的姑娘们如狼似虎,他一个穷学生玩不起,二,也是他一直不理解古越的地方,天仙姑娘们的粉那么厚,卸了妆能成另外一个人,他怎么受的了这种虚假。

他听着嘈杂的音乐冥想,没一会儿就发现舞池热闹起来,刚站起来准备瞧瞧,古越就撞了过来。

“许窦逍,那有俩人跳舞特好!走走,咱们离近点看看。”

他们刚挤进围观人群就惊了,一方面因为对方炫到惊人的舞技,另一方面,因为其中一个人的脸。

“是我眼花了么?我怎么觉得这男的这么像袁本呢?”古越好不容易收起下巴,碰了碰许窦逍。

“应该没,除非我的眼睛也花了。”

古越脸部肌肉抽搐:“你说这家伙是不是双重人格啊……”

许窦逍没说话,算是默默同意了好友的观点。

舞池里的袁本穿着贴身的T恤和浅色的牛仔裤,嘴角勾着,带着那么一点慵懒和那么一点狂野,和他漂亮的女伴热舞,氛围热烈的能带动最冷静的人。

一曲终了,有着一双美腿的姑娘在一片口哨声中在袁本的脸上印了个吻,然后袁本就牵着人家往吧台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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