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能读得懂写在最遥远星星上的诗篇。”宁钧轻声读着摄影作品下的一行小字。
今天是她和许窦逍的约会日,他们吃过晚饭,牵着手随意沿着城里的河道散步,无意之间发现了一家正在举办摄影展的画廊,宁钧提议逛一逛,许窦逍自然没什么意见。
摄影展的主题是爱,摄影师通过镜头拍下了世间各种爱的瞬间,奔跑的宠物,欢笑的孩子,躺在草坪上的情侣,牵着手散步的夫妻,在这里,记录了爱的千百种面貌,友爱、宠爱、亲爱、情爱,宁钧尤其喜欢一张星空的照片,摄影器材把遥远的星星拉到眼前,仿佛举手可得。
“恨让人蒙蔽双眼。”许窦逍下意识的接了一句,“王尔德的这话可不太吉利。”
宁钧惊讶的看他,说不准是为了他突如其来的迷信还是因为他知道这句话的出处。
“你知道?”
“王尔德的《自深深处》,写给那位漂亮但薄情的珀西。”
“亲爱的,我还以为你没有文学童年呢?”宁钧这话说的有理有据,毕竟许窦逍连豌豆公主的故事都没听过。
“我有文学青年时代。”许窦逍见她还不相信,有一点不解,“我知道王尔德有那么奇怪吗?”
“有。”宁钧回答的迅速且肯定,“你读股票市场报告比较合理,王尔德?和你根本不在一个时空里,你怎么会想起来读他的?”
还能因为什么?当然是因为大学时代的男朋友。
袁本痴迷王尔德,其程度与当下小姑娘追土偶的热情不相上下,没有不好的作品,没有不好的影像化作品,即便王尔德私德有亏,行为不检,那也是他的一种人格魅力,总而言之,王尔德虽有缺陷,但袁本爱他的全部。如果他和王尔德生活在一个时代,他大概会手刃珀西,为偶像报仇。如果王尔德活在当下,他大概会注册一百个小号将”珀西配不上你”刷遍全网。
这种痴迷,使袁本总是有意无意的会在许窦逍的面前大聊王尔德,为了让他能够跟得上自己讨论的内容,袁本甚至把王尔德的作品当成了许窦逍的睡前读物,没事的时候就给他念一段,长此以往,许窦逍对王尔德作品的熟悉程度到了一种肌肉反射的地步。
“因为选修课。”许窦逍给出了一个正常的答案,“我们学校要求每个人要修五个不同学院的选修,我选了英国文学赏析,期末考试的时候写的论文就是关于王尔德的。”
这也不是谎话,他的确因为被迫培养出来的文学修养选择了一门能够让它发光发热的课程,虽然最后的论文是袁本写的吧。
“这就合理多了。”宁钧点了点头,算是认可。
许窦逍正准备进一步为自己的文学修养正名,肩膀突然被人拍了一下,他一回头,遇到了一个老熟人。
他穿着这世界上最不可能搭在一起的荧光色运动服和休闲凉鞋,以旁人难以忽视的刺眼色彩走进了许窦逍的世界。
许窦逍永远不可能忘记他:“丹尼尔?”
丹尼尔热情的拥抱了他:“好久不见了,老同学。”
许窦逍:“你怎么会在这?”
丹尼尔:“这是我的展啊。”
许窦逍看了看他身上鲜亮的色块,又看了看墙上温柔多情的摄影作品,越发的觉得艺术的世界水太深,他要被淹死了。
“你怎么会来?”
“你都能办摄影展,我还不能看看吗?”
“别开玩笑了,许,你自己手工做一个相机的概率都比主动看展的概率大。”丹尼尔无情的嘲笑了他,然后想起了什么的眨了眨眼,“你是陪爱人来的吧。怎么没看见他?”
许窦逍尴尬的咳了一声,搂住了宁钧的腰:“别找了,在这呢,我的未婚妻宁钧。”他仿佛没看到丹尼尔惊讶的表情,介绍道:“这是我留学时的室友,丹尼尔。”
“你好。”宁钧伸出手去,丹尼尔绅士的轻轻握住,旋即放开。
“订婚戒指是什么神奇道具吗?怎么最近我一直遇到你的同学和朋友?”宁钧笑着,“你以前把他们都藏在哪了?”
许窦逍摸了摸鼻子:”在我衣柜深处的行李箱里,只有有需要的时候我才会把他们放出来。”
丹尼尔顺着他的玩笑话往下讲:“没错,只有他想伪装自己像正常人一样有朋友的时候才会把我们放出来透透气。”
许窦逍还想说什么,手机响了起来——是公司电话,他抱歉的笑了笑,走到一边去接电话。
丹尼尔虽然穿衣品味堪忧,但言谈幽默,为人热情,即便和宁钧初见也轻易做到了宾主尽欢。
在聊过几个无关痛痒的小话题之后,丹尼尔状似无意的问道:“宁小姐,你和许是怎么认识的?”
“我们是同事。”
“哦?办公室恋情。”
“算是。”
“谈了很久?”
“两年吧,不算很久。”